The American Journal of Jurisprudence
Vol.69, No.1
本期《美国法理学杂志》共有7篇文章,是关于Vermeule《共同善宪法主义》一书的集中讨论,第一篇《为共同善辩护》认为Vermeule一书尽管批判得当,但自己难免也犯了类似的错误。第二篇《一个/这个共同善》本文批判了自然法的核心情形方法与共同善的单一观念之间的结合,并认为核心情形法不能用于决定实证法慎断意义上的法律。第三篇《Vermeule在法律解释理论中的连续性与演进》是对Adrian Vermeule关于法律解释思想的建设性解读,将他之前关于这些问题的研究与他在《共同善宪法主义》中对古典法律传统的明确接纳进行了对话。第四篇《在权威和僭主之间?共同善和立宪政府》本文探讨了权威与篡夺在《共同善宪法主义》一书中的作用。第五篇《“法律是正义的技艺”:论Vermeule的共同善宪法主义》探讨了Vermeule一书为自觉恢复 “古典法律传统”在西方法律文化中的主导地位所做的努力。第六篇《共同善宪法主义与个人——财产视角》探讨了个人及其利益和权利在共同善宪法主义框架中的地位。第七篇《共同善宪法主义的专断主义本质》认为共同善宪法主义具有专断主义特征。
Articles
译者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校对
张峰铭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讲师
来源于“法理杂志”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