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 杨海坤教授:八秩述怀

学术   2024-11-15 10:57   江苏  

LLL法学学术前沿


杨海坤教授八秩述怀

作者:杨海坤,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点和重点学科负责人、东吴比较法研究所所长。他被国务院评为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北京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南昌大学、河海大学、江苏法官培训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或客座研究员。

来源:*本文是杨海坤教授在2024年11月2日举行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公法保障暨杨海坤教授八十华诞学术研讨会”上的主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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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领导和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我特别兴奋、深感荣幸地出席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东吴大讲堂隆重举行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公法保障学术讨论会”,尤其高兴地听到了各位朋友在我八十周岁时对我个人在学术、教学和事业等方面的溢美之词和充满真情的祝福,我深怀感激之情!在此,我特别要向百忙中凑空前来以及风尘仆仆、远道奔波而来的各位来宾深深致谢! 

首先,我是一个极平常之人、一名最普通的教师,但同时我又是一个幸运儿,一个时代的弄潮儿!“大环境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此言对我特别适用。比如,没有三年自然灾害后我国教育方针政策的调整,我就不可能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学习,从而获得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基本训练;没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改革开放,我就不可能从上海郊区一所普通农村中学教学环境中经过曲折,还能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终于安排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专门开始从事政治学、宪法学的研究;如果没有复旦大学政治学讲习班和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师资讲习班的经历,我也不可能获得社会科学的基本训练,尤其是行政法学理论的启蒙和熏陶;更重要的是,如果没有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以及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容纳和垂爱,我也不可能长期从事宪法学,尤其是行政法学的教学与研究。由于有上述这种种机遇和条件,才使我终于有机会施展才能,帮助法学院培养人才,促使诸位同学踏踏实实做事,为社会做出各类贡献,其中不乏出类拔萃、令我骄傲的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与此同时也方才有机会使我在公法学领域取得某些有影响的教学和研究成果。

细细回想,在我生命中曾遇到过不少困难、挫折甚至危机,但我都逢凶化吉,平安度过,在此,我特别要向一路走来我有缘遇到并给与我种种帮助、支持和关爱的前辈、我的亲人和朋友、我的领导和学生们表示出自肺腑的感谢!归根结底,是我正好遇上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的社会变革时期,才使我有可能成为中国走向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法治国家伟大进程中的一名见证者、亲历者、探索者和助推者!值得庆幸的是,在我退休之后,还在友人和学生的鼎力帮助下于2021年结集出版了我的行政法学论文集,定名为《走向政府法治的新时代》,该书中的文字留下了我在这条探索道路上留下的痕迹,也可以视为走向我国政府法治新时代过程中一名学者的部分思考记录!

我今年正逢八十周岁,八十年前我就出生在苏州这座美丽的历史文化名城。回顾这稍纵即逝的八十年,实际上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四十年”。

前四十年是我接受学前教育、小学中学大学教育、接受“工农兵再教育”(两年部队劳动锻炼)以及从事十年农村中学教学工作,并经过努力拼搏进入社会科学研究队伍的漫长艰苦经历,我是一个典型的国家特殊年代的“老五届”大学生(指经历了国家三年自然灾害之后入学又经历“文革”并在“文革”废墟之上涅槃重生的一代大学生,大约1961年至1965年进入高校,1966年至1970年毕业的特殊时期的大学生)。

1984年底我和我的爱人调入苏州大学,开启了我这后四十年新的幸运生涯,开始头十年我一直埋头进行法学院(最初是法律系)本科生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学,于此同时在这十年期间经过我和同事们的共同艰辛努力,使苏州大学法学院终于获得了第一个省重点学科——行政法学,紧接着就获得了第一个硕士学位点——行政法学;在这基础上又经过五年集体努力,终于获得了当时在国内法学教学领域产生了良好影响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点。之后,法学院继续努力升格为一级学科博士点。今天,我们这个学术讨论会含有纪念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行政法学硕士点设立三十周年和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点设立二十五周年的重要意义,在这个历史节点,让我们在这里欢聚一堂,重温时光、展望未来、继续奋进,确实意义不凡!抚今忆昔,我深深地领悟到个人仅仅是“沧海之一粟”,个人才华和成绩的确是微不足道的,只有在“天时地利人和”的大环境中,在志同道合的同事和朋友们的帮助下,才能做出自己适合做、应该做、可以做得好的事情。

刚才各位专家学者热情细致地介绍了我在四十余年来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学与研究方面的微小贡献,我犹感惭愧!我想,那些研究成果统统不过是在我国法学界人才青黄不接时期,理论体系和教学体系拓荒时期迸发出来的思想火花而已,那些成绩至多只是在中国当代行政法学恢复和重新崛起的思想长河中增添了几颗理论颗粒而已!

在这里,我想就专家学者提及的“政府法治论”稍微噜嗦几句。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行政法学还属于初出茅庐时期,应松年老师等前辈首次提出我国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理论,我从中受到启发并引起进一步思考,感觉还不满足,因此当时,也就是1985年那年,我开始从政治学和宪法学多角度思考,随后提出了当代中国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至少应该包括:政府由人民产生、政府由人民控制、政府为人民服务、政府对人民负责、政府与人民关系平等化这动态联系、不可分割的五个方面,并展开了相关论述,应该说这个思想表述比单一的为人民服务论更加丰满、更加具体,但仍带有明显的政治学烙印。

进入九十年代后,我国行政法学界掀起了行政法学理论基础的讨论热潮,当时,“管理论”、“控权论”、“服务论”、“平衡论”等多种学说纷纷出台,我在这股潮流中率先明确提出了“政府法治论”,我认为:行政法学的核心课题是要讨论和解决法律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讨论宪法和法律下的政府、法治状态下政府如何运作的问题,因此我明确提出:市场经济是国家走向繁荣富强的最佳经济模式,民主政治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最佳政治形态,建设法治政府则是建设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进程中最直接的任务和目标,并进而提出建设法治政府应该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中之重,应该把政府由法律产生(建设民主型政府)、政府由法律控制(建设有限型政府)、政府依法律治理并为人民服务(建设治理型、服务型政府)、政府对法律负责(建设责任型政府)、政府与公民法律地位平等(建设平权型政府)等五个方面内容联系起来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目标和内容。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一次国务院法制办举办的建设法治政府理论讨论会上,我还斗胆提出要把政府法治论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理论基础。

我自认为,政府法治论实际上融合并吸收了“管理论”、“控权论”、“平衡论”、“服务论”等诸种学说的精华和积极成分,因而在中国具有更强的应用性和可操作性。“政府法治论”作为一种学术思想绝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既包含对中国古代先贤优秀政治法律文化,也包括对国外进步政治家、思想家优秀政治法律文化的吸收和扬弃。这种学术思想与中国共产党一贯主张的为人民服务,与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特别是与习近平同志倡导的“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用”、“以人民为中心”的正确政治理念完全吻合!因此,它既具有“政治正确”的优势,又具有切合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生命力!

当然,在这里可能被嫌疑有自卖自夸的成分,我的本意只是希望引起大家对这一思想理论的注意,从而引起进一步批评和讨论的关注。我很想利用这次会议的宝贵机会,敬请我的同事和朋友对我的所有理论观点进行批评、切磋和讨论,在此还特别感谢我的众多弟子(包括博士生、硕士生以及本科生)在学习、深化、发展并且超越我的思想理论方面所做出的贡献。“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最令我欣慰的是,在提供给本次学术讨论会的文稿和发言,也将会有许多宝贵的思想值得我继续学习和分享!

哲学家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我想添一句“我动故我在”,我们必须运动、活动、互动,才能使肉体生命常在,学术生命常存!前不久,中非合作论坛在北京举行,非洲朋友向我们传播一种思想,叫做“乌班图思想”:“I am because we are. We are, therefore, I am”,意思是“我们在故我在”。其实,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学人都离不开人际关系交流和社会环境滋养,更离不开与老师、朋友和同学之间的频繁、深入交流!今天,出席这次盛会的贵宾包括我的尊敬的学术界老朋友、尊敬的老领导和老同事,还包括我的亲爱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以及我培养过的高中生、初中生,我深深地感到:长期以来,我得到你们的关心和帮助太多了,而我亏欠你们的情也正是太多太多了!! 


人生总是过得太快,而往往领悟得太晚!回顾这八十年,我多少有了一些人生体验,这种体验既包括经验,也包括教训,在这里愿意简单与朋友们、同学们分享。

第一,人应该有自己的志向。人与动物首要的区别是人有思想,而动物只有感觉;一个成功人士能获得某些成功的首要条件恐怕是他应该有志向、有目标、有理想、有信仰。中国有志知识分子素来抱有“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信条,尤其是由苏州走出去的思想家、政治家范仲淹提出过具有最高境界的“先天下之忧而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对后世一代代有志之士带来或深或浅的影响。我在中学时期曾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敢于成名成家,甘于默默无闻》,当时引起争论,但被语文老师推荐为“范文”,自此我不断鞭策自己努力!来到苏州大学后,我亦经常以东吴大学“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校训自勉,我相信:先辈、先贤的训导必将激励一代代后人薪火相传!

第二,一个人必须有一点精神。包括吃苦精神和拼搏精神。“人生能有几回搏”!没有吃苦精神和拼搏精神,必将一事无成。相信在座诸位都有这种亲身体验。

第三,“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贵有自知之明”,我作为一个普通人,有着许多的弱点和缺陷,过去有许多做得很不够的甚至错误的地方,因此务必请大家多多原谅。人不可自傲,一定要热情待人、平等待人,礼貌待人。实际上,一个人真正获得幸福的秘诀在于能帮助他人,做到美美与共。我特别体会到,一定要夹紧尾巴做人,任何时候都不可忘乎所以,不可极端自我膨胀!

第四,成功只属于有准备之人。人的生命和精力极其短暂和有限,要想有所作为,必须在最适当的年龄、最适合的领域用尽全力、锲而不舍去做,方才可能取得一点成绩。否则老大徒伤悲,悔之晚矣!

第五,要坚持学习一辈子,坚持与新鲜事物保持接触,坚持与外部世界保持联系,不断丰富自己的内心世界。以至到了垂暮之年还要争取做到,老骥伏枥,壮心不减!

第六,人必须知难而进,永远乐观。一个人的一生,总会遇到各种困难,甚至遭遇种种意想不到的不幸和挫折,问题是如何正确对待现实,要在最困难的时候,坚信真理,看到光明,提高勇气!

以上六点说起来容易,实际做起来很难,我也没有真正做到。特别是第六点,恐怕是最难最难的!我祝福和期待,各位朋友都能争取成为一个内心异常强大的人,都能战胜各自遇到的艰难困苦,并能体会到“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峰回路转、绝处逢生的人生甘苦。愿大家共勉之!

四十多年前,国家百废俱兴,全国人民都沉浸在改革开放初期的无比喜悦中,当时我人已中年,但仍血气方刚,大有指点江山、气吞万里如虎的自我感觉,有一句话生动地反映我当时的心情:“如果你知道我们在冬天的泥沼里跋涉得有多么的辛苦,你就能理解我们对春天的追求有多么热切!”八十年代思想解放时期,我对国家的命运有许多思考,当时对1982年宪法修改积极提出过不少建议,特别是宪法监督方面有不少想法,之后对依法行政更有很多憧憬,曾以为我国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从此走上康庄大道,民主法治大厦建设成功已经是眼前的事情,但事非经过不知难,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真正感觉到法治的理想和现实之间有很大的落差,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民主法治确实还是一件非常艰巨、非常复杂的事情,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道路不可能像北京长安街那样笔直平坦。

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曾提出要在十年时间左右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但到了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则提出:到2035年中国将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此,我在2015年曾撰文提出,必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和背景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这必然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漫长的过程;特别是在中国,没有全面从严治党,依法行政会成为泡影。

当前,在世界风云变幻莫测之际(包括美国大选、俄乌冲突、哈以战争和东北亚形势紧张等等),在国内政治经济文化大发展之际,尤其在世界进入新科技“AI时代”、“大数据时代”,我们面临的是日新月异的巨大变化和更加深层次的困难和问题,这一切将构成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挑战,构成对当代中国行政法的重大挑战,刚才,江必新同志视频中说:我们将面临“重塑行政法”的任务,对我很有启发。

今天我们的会议主题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公法保障,这个题目完全切合中国需要,涉及内容广泛且深刻,因此我将洗耳恭听,希望能听到各位与会者的发自肺腑的坦诚的高见,也特别期望能听到诸位对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公法学科发展的方向性建议和意见!

每一代人会遇到每一代人特殊的困难和问题,甚至每一个人都会在每一个不同时期遇到不同的困难和问题。过来之人告诫我们:从八十到九十这是人生最艰难的十年,是百年人生的多事之秋。谁的晚年都可能是一场腥风血雨,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有一位作家说过:生命走向终点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而走向终点则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我已经体会到人过八十之后的衰老感受,虽然我不知道何时是我生命的终点,但我想,无论如何一定要争取把握好面临这个终点前持有健康、乐观和心灵的安宁!我国奥运会女子单打网球冠军郑钦文有一句名言,她说:“未来无法预测,过去不可改变,当下正好追梦”,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努力持有这种千锤百炼、不屈不挠,不向坎坷甚至残酷命运低下头颅的冠军心态。我的心态是:夕阳无限好,却依然还希望在黄昏晚霞中能继续追梦!

我的发言可能太长了!千言万语,万语千言,衷心感谢朋友们、同学们对我的美好祝福和期许,更衷心祝福贵宾们、朋友们健康、平安、幸福、长寿!朋友们,同学们,我爱你们并衷心期待着我们继续保持联系,能后会有期,明天再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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