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 | 《政治权力与公司控制:公司治理的全球政治学新解》李诗鸿译

学术   2024-11-12 10:39   江苏  

新书

为什么公司治理在世界各地差异如此之大?这本书解释了公司治理是如何为政治学所塑造——公司管理者、所有者和劳动者都在竞争着制定公司运营的规则,以及致力于主导公司为了谁而运营。本书确立了一个明确的与政治互动的理论模型,将其与欧洲、亚洲、非洲、北美和南美等39个国家和地区的统计证据以及详细的案例描述相结合。

主流意见通过研究少数股东的保护和所有权集中在各国不同经济偏好和政治机构的相互作用来解释问题,而本书提出了截然不同的意见。它探讨了特别重要的养老金计划和金融中介机构在不同的公司治理原则下,促成政治偏好的作用。分国别的研究审视了两个不同群体:控制分散股权的外部投资者,他们会选出自己的董事会来监督管理层;以及集中控股的内部人,他们会直接监督董事。

通过研究,作者发现了管理者、所有者、劳动者之间的政治联盟。进一步,作者认为特定的联合促进了股权的分散,而其他的联合则促进引入大股东或战略投资者政策。政治制度则影响上述何种政治联盟会占据主流。

作者简介

彼得·古勒维奇(Peter A.Gourevitch)是一位政治学家,以其国际关系和比较政治学研究而闻名。他是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国际关系与太平洋研究研究院政治学荣休教授兼创院院长,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他主攻政治经济学,特别关注国际贸易与经济全球化、贸易争端、监管体系和公司治理,是《艰难时世下的政治——五国应对世界经济危机的政策比较》(Politics in Hard Times: Comparative Responses to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rises)一书的作者。古勒维奇近年来的研究侧重于全球化世界经济中的公司治理体系,比较了各国公司结构方式及其与股东关系的差异。

詹姆斯·希恩(James Shinn)系普林斯顿大学工程和应用学院讲师,普林斯顿大学博士,现任耶鲁大学管理学院米尔斯坦公司治理中心咨询委员,多家大型金融公司及实验室董事。2007—2008年他曾经担任美国国防部负责亚洲事务的助理部长。他曾在硅谷工作,创立了Dialogic公司,并成功上市。他还曾担任多家公司的高管或独立董事,包括Haystack Labs和Longitude公司等。

译者简介

李诗鸿,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华政—上交所博士后,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学士。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晨光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商法基础理论、公司法、证券法。完成译著《有限责任——法律与经济分析》《公司法的失败》《外包董事会》《牛津公司法与公司治理手册》《金融危机后的公司治理》等多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及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课题多项,在《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评论40余篇。




推荐语


彼得·古勒维奇和詹姆斯·希恩在这里提出了经济发展到今天的重要质疑:世界上最大的企业是怎样运营的,为什么它们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形式?如何解释这样的差异——为何一些国家拥有完全证券市场而其他国家却没有?

以往的研究多集中于金融经济学和隐含的法律架构两方面。广泛的研究认为,一旦被赋予了法律权利,金融市场就会蓬勃兴盛。极少有人注意到,是否、为什么,以及多大程度上金融与法律为政治所牵绊,简言之,为什么法律权利如此难以被获得。古勒维奇和希恩着重于政治学的思考,近距离观察世界各国公司治理差异的根本原因,不仅仅是运用法律抑或经济学视角,更致力于考虑政治制度以及政治偏好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马克·罗伊,哈佛大学教授

 

《政治权力与公司控制》是第一本重要的、以专著形式来论证企业组织形式和政治学之间双向互动的作品,在这一领域无有著述可与之比肩。

——梅里特·福克斯,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迈克尔·E.帕特讲席教授

 

这一著作强调政治影响对公司治理的重要性,而该主题通常只从法律和商业的角度进行研究。这一研究必将使得本书成为政治经济学的经典之作。

——彼得·J.卡赞斯坦,康奈尔大学小沃尔特·S.卡彭特国际研究教授

 

许多比较公司治理研究致力于以银行主导体系对抗市场为基础的系统,抑或运用大陆法系对抗英美法系国家(两者之间互相对立)。古勒维奇和希恩举出了引人瞩目的例证,证明公司治理的现实是异常丰富和复杂的,并不能被简单的类型化。作者描绘出引人入胜的亚洲、欧洲和北美公司治理的演化图景,主要是通过改变政治联盟和意识形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私有化以及全球化来实现的。

——帕特里克·博尔顿,普林斯顿大学教授


推荐序

《政治权力与公司控制》(PoliticalPowerandCorporateControl)系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大学政治学教授彼得·古勒维奇(PeterA.Gourevitch)和普林斯顿大学詹姆斯·希恩(JamesShinn)的作品,本书解释了公司治理是如何为政治学所塑造—公司管理者、所有者和劳动者都在竞争着制定公司运营的规则,以及致力于主导公司为了谁而运营。作者结合了一个明确的与政治互动的理论模型,将其与欧洲、亚洲、非洲、北美和南美等39个国家和地区的统计证据以及详细的案例描述相结合。在公司治理的政治学维度方面,本书有着很高的学术价值,是继马克·罗伊(MarkJ.Roe)教授的《公司治理的政治维度》(PoliticalDeterminantsofCorporateGovernance)之后,另一部备受瞩目的作品。

主流意见中通过研究少数股东的保护和所有权集中在各国不同经济偏好和政治机构的相互作用来解释问题,而本研究提出了不同意见。它探讨了特别重要的养老金计划和金融中介机构在不同的公司治理原则下,促成政治偏好的作用。

古勒维奇和希恩描绘了一幅政治学意境下的公司治理图景,作者通过分析认为,管理者、所有者和劳动者之间的联合决定了股东治理模式的架构。主要政策结果表现为少数股东保护(minorityshareholderprotections,MSPs)以及协调程度(degreesofcoordination,DoC)的差异。少数股东保护被认为是比较公司治理的主要问题,如LLSV在《法律与金融》(“LawandFinance”)一文中的论述,他们认为良好的公司法要求防止公司管理者推卸责任或者自我交易。在大股东系统中,大股东会持续监测管理者,但是如果公司法是有效的,他们就能够放弃自身效率低下的监控状态,允许资本市场的繁荣和股权的分散,这会自然地消除大股东的自我交易。相比之下,古勒维奇和希恩认为,保护少数股东和所有权集中之间的负相关性太小,无法单独解释公司治理的构架。

某一个国家的公司治理制度的形成取决于政治的联盟与分歧。分歧(cleavage)通常是指一定社会中,依据一定的社会结构层面将其成员分割为不同群体的现象。从分歧的视角研究政党及政党制度,是政治社会学的一个重要传统。本书的作者另辟蹊径,运用政治学理论,分析公司治理中群体联合现象。作者从三个层面来分析“管理层”“股东”“劳动者”之间的联合与分化。偏好分歧一:阶级冲突;偏好分歧二:部门冲突;偏好分歧三:透明度、发言权与养老金。在偏好分歧一,所有者和管理者联盟,劳动者是控制方或被控制方。在偏好分歧二,管理者和劳动者联盟,所有者是控制方或被控制方。在偏好分歧三,所有者和劳动者联盟,管理者是控制方或者被控制方。作者运用统计分析的方法,结合细致的描述,分析了数十个国家的不同类型的偏好分歧及其原因。最后作者揭示了分化的原因,并引发进一步的思考。

彼得·古勒维奇教授系美国数学与艺术学院院士、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的政治学系创始系主任,是著名的环太平洋政治学研究的领导者,他的研究涉及国际关系与国际政治等多个方面。他的代表作PoliticsinHardTimes:ComparativeResponsestoInternationalEconomicCrises已被吉林出版集团翻译成中文—《艰难时世下的政治:五国应对世界经济危机的政策比较》。

李诗鸿是我指导的博士,他的研究涉及公司治理的政治维度,其博士论文的写作与本书亦有着密切的联系。2011—2012年,他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在美国斯坦福大学联合培养一年,对美国相关理论也有了进一步的研究,对此领域的现状比较了解,也有较好的英文基础,适合从事本书的翻译工作。

特此推荐!

 

 

吴志攀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原主任

北京大学原常务副校长


序言

有限责任公司即将迎来它的四百岁生日。其通过创建调动资本和鼓励风险承担,为经济增长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拥有深厚资本市场和健康企业结构的经济体,其增长速度要快于那些财务和公司结构薄弱的经济体。与此同时,公司容易受到问责制和相关责任问题的困扰。最近的丑闻[安然(En-ron)、帕玛拉特(Parmalat)、阿德菲亚(Adelphia)、阿霍德(Ahold)等]都是公司历史学家所熟知事件的重演。

观察世界各地的公司结构甚至会让达尔文着迷。不存在所谓的单一的形式,现实是多种多样的。美国对内幕交易、敌意收购、董事会组成、代理投票过程有严格的规定;它在大多数“股东保护”指标中排名靠前。相比之下,日本各公司之间存在大量交叉持股,因此不存在有效的控制权市场。在德国,公司由制度化的大股东监管。在世界上的许多地方,对于外部股东几乎没有什么保护措施,而大多数公司都处于那些互有家族、种族、宗教或社区渊源而密切联系的所有者的监管之下。

美国模式并不典型。如果我们衡量的是公司内部的股权集中度,或者是股东保护的规定,抑或是董事会组织规则,那么美国就处于天平的一端。但情况并非总是如此。在19世纪末期,美国的公司与欧洲大陆的公司情况相似,随后政策发生了强制改变。美国的政治体制颁布了反垄断和集中金融机构的法律,并建立了证券监管机构,但其他国家没有通过类似的法律。

本书旨在解释这种分歧。侧重于有关公司结构的法律和法规的政治学解释。当然,在技术和竞争中存在一些变量,不管法律的形式如何,这些变量都是有效的,私人约束或信任机制是真实存在的。但是,驱动公司行为的一些重要因素在于法律和监管结构的激励。因此,解释法律和法规是所有对公司治理阐释的核心。

我们的著作并不聚焦于最近的丑闻,尽管它们很重要且具有启发性,并且在折损养老金和就业岗位流失方面给社会大众造成了相当大的痛苦。它们还告诉我们一些关于系统如何运作的事情—丑闻对人们有害,但对社会科学研究有益。虽然我们对这个问题有一些想法,但我们并未提供“如何解决”的分析建议。我们确实为制定改进方案提供了必要的材料:对塑造现实情况,而不仅仅是应该发生什么的政治进行现实分析。政治推动监管,监管塑造公司治理模式,然后保护或伤害投资者。当我们设计解决方案时,我们必须考虑在给定的政治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情况,而不是抽象的理想情况。

我们的写作动机将道德关切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持有股份(shareholding)为个人和机构储蓄提供了重要的资产。因此,它成为一个人的保障、生活计划和人生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寡妇和孤儿、退休人员、慈善机构和教育机构、基金会和非营利组织,以及富裕、舒适或寻求快乐的人,或目标适度的人—都在利用证券市场。吸引这些储蓄的能力推动了经济发展。因此,我们关心“什么是有效的”,因为我们关心广大人民和机构投资者的目标。

这种担忧使我们非常好奇。公司治理监管的政治是什么?我们发现这一课题在对公司的研究中出奇的不发达。而在法律、经济、历史的所有相关主题上都有丰富的文献。没有那些文献,我们就无法承担这项工程。然而,直到最近,政治变量还没有被认真地视为解释的重要因素。随着几个领域的同事观察到这些变量,这种情况正在改变。我们寻求对这一不断增长的文献做出贡献。

我们深信,公司治理是比较与国际政治经济的核心。发生的大部分事件以及谁受益都是由它驱动的。公司治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与劳动力市场、教育和培训、社会服务和收入分配有关。它们影响经济增长和调整的速度,无论是好是坏。它们与腐败、法治和政治民主等问题密不可分。它们与贸易争端和国际经济协调交织在一起。公司治理不是这些政策领域的唯一驱动力,但它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理解它非常重要。

早在最近的丑闻发生之前,我们俩就对这个话题产生了兴趣。不同的经历和原因把我们带到这里。古勒维奇(Gourevitch)一直在研究比较与国际政治经济:各国如何应对国际经济的变化及其带来的压力。他的《艰难时世下的政治》(PoliticsinHardTimes)一书探讨了各国在面对我们现在称之为全球化的挑战时—19世纪80年代、20世纪30年代和70年代的危机—如何选择政策。

这引发了人们对各国表现如此不同的兴趣:为什么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经济表现糟糕,而德国和日本却表现出色。古勒维奇确信,关键因素在于公司治理,公司如何运作以及它们如何与分包商、银行、投资者和员工联系在一起。这似乎不是国家在经济中的正式角色(国家强势或弱势,官僚机构的作用),而是关键变量。他就这个主题撰写了几篇论文。

希恩(Shinn)从一个不同的自下而上的路径谈及公司治理的主题。在他丰富的职业生涯中,曾做过工会雇员、一线工人、公司中层和总经理、首席执行官、企业家,然后是内部和外部董事。在他共同创立的第一家公司中,他在16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并管理公司,包括阿根廷、比利时、巴西、中国和中国香港地区、法国、德国、印度、意大利、以色列、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西班牙和英国。这使他“实地”了解诸多公司治理的细节,并对各地公司法、财务报告标准和治理规则的巨大差异(有时甚至是令人不安的)印象深刻。他决定攻读博士学位,并在普林斯顿大学撰写了一篇关于公司治理和资本市场整合的论文,论文涉及他担任过经理的几个国家和地区。本书中的一些资料和数据借鉴了该论文。

1999年至2000年,在圣地亚哥的一次会议中,经过共同好友迈尔斯·卡赫勒(MilesKahler)的牵线,我们发现彼此志同道合,迈尔斯是古勒维奇在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的同事,曾与希恩一同担任外交关系委员会的成员。我们决定一起工作。我们说服了当时的外交关系协会主席莱斯·盖尔布(LesGelb),让他认同在这个与外交政策有关的主题中确实存在一些国际问题。2002年3月,他授权我们在外交关系协会就这一主题开展工作,为我们合著《股东改革如何支付外交政策红利》(HowShareholderReformsCanPayForeignPolicyDividends)奠定了基础。我们非常感谢那次研讨会的参与者,特别是来自华尔街的从业人员、投资组合经理、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和经济学家,他们对公司治理的了解源于实践经验和公共政策利益,而且他们对自己(非常昂贵的)时间很慷慨。

我们深信还有更多话要说,于是转而开始写作本书。我们在2002—2003年间写了第一稿。古勒维奇向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申请休了一个学术长假,2001年2月起在哈佛大学欧洲研究中心度过,2002年2月起在行为科学高级研究中心度过。他感谢这些机构的大力协助,感谢威廉和弗洛拉·休利特基金会(WilliamandFloraHewlittFoundation)对他在行为科学高级研究中心(CASBS)时所提供的支持。2002年,古勒维奇与迈克尔·霍斯(MichaelHawes)共同发表了一份关于政治制度在塑造公司治理结果的重要性的早期声明。2003年,古勒维奇进一步发展了一些关于联盟(coalitions)和结盟(a-lignments)的观点,这些观点促成了他在耶鲁法学杂志发表论文:《公司治理监管的政治学》(“ThePoliticsofCorporateGovernanceRegulation”),评论马克·罗伊(MarkRoe)对这一主题的精细研究,并对本书的研究做出了贡献。

我们将公共政策问题与实证问题相结合。我们在这里试图撰写一篇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一种对现实的分析,努力理解和发展关于事物为什么会发生的理论,并检验这些理论。

与此同时,我们确实对这个话题存在实际和伦理上的考虑。什么公司治理体系最有效率?哪种系统能促进经济增长、保护投资者,同时鼓励就业和机会均等?我们在这个项目中已经了解到这些变量是相互关联的。这些联系影响着塑造公司治理的政治,要理解这些联系,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许多人对我们的项目提供了帮助。

彼得·古勒维奇感谢几个班级的学生,他们对这个主题表现出热情,并阅读了部分章节草稿,做了一些自己的研究,并帮助寻找参考文献;他特别提到了雅各布·艾伦(JacobAllen)、阿德里亚娜·比扬(AdrianaBejan)、克里斯·陈(ChrisChan)、威利·豪(WilliHao)和冈萨洛·伊斯拉斯(GonzaloIslas)。

我们感谢巴勃罗·平托(PabloPinto)协助进行的数据分析,特别感谢他编写了附录,并协助复核了我们的许多计算;霍斯帮助开发了用于第四章的有关政治机构的数据(并为与古勒维奇合著并发表于法国期刊Régulation中的论文提供了帮助,该文章是本书部分观点的早期版本);罗布·克纳克(RobKnacke)当时在外交关系协会工作,他帮助我们举办了一些会议并为后来的外交关系协会出版物做了大量的辛勤工作;普林斯顿大学的菲利普·诺瓦克(PhilipNovack),他提供了极好的研究帮助。在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玛丽娜·格林(MarinaGreen)在手稿准备的最后阶段担任研究助理。琳恩·布什(LynneBush)用她高超的编辑技巧使我们免于许多错误。

特别感谢阅读过本书初稿的许多同事。他们展现的才华和敬业精神让我们肃然起敬,正是这种精神让研究变得激动人心!我们特别要提及苏珊娜·伯杰(SuzanneBerger),弗兰克·道宾(FrankDobbin),彼得·霍尔(PeterHall),彼得·卡赞斯坦(PeterKatzenstein),大卫·莱克(DavidLake),玛格丽特·列维(MargaretLevi),马克·罗(MarkRoe),克里斯勒特·桑潘-塔拉克(KrislertSamphan-tharak),肖逸夫(YvesTiberghien),尼古拉斯·韦隆(NicolasVéron),尼古拉斯·齐格勒(NicholasZiegler);以及阅读手稿部分章节的人士,包括露丝·阿吉莱拉(RuthAguilera),帕特里克·博尔顿(PatrickBolton),马可·贝希特(MarcoBecht),约翰·乔菲(JohnCioffi),朱利安·迪尔克斯(JulianDierkes),佩珀·库尔佩珀(PepperCulpepper),罗纳德·多尔(RonaldDore),米歇尔·戈耶尔(MichelGoyer),马丁·霍普纳(MartinHöpner),星岳雄(TakeoHoshi),戴维·索斯凯斯(DavidSos-kice),布赖恩·柴芬斯(BrianCheffins),阿塞姆·普拉克什(AseemPra-khesh),艾尔莎·罗尔(AilsaRöell),乌尔里基·谢德(UlrikeSchaede),维维安·施密特(VivienSchmidt)和约翰·齐斯曼(JohnZysman)。一些匿名审稿人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评论。

我们也要感谢许多为我们的项目贡献了关键想法或数据的个人,他们在我们的研究和访谈过程中慷慨地投入了时间,包括杰米·艾伦(JamieAllen),布鲁诺·阿马布尔(BrunoAmable),加文·安德森(GavinAnderson),西奥多·鲍姆斯(TheodoreBaums),约翰·比格斯(JohnBiggs),罗伯特·博耶(Rob-ertBoyer),卡罗琳·布兰卡托(CarolynBrancato),肯·布克哈特(KenBurkhardt),彼得·巴特勒(PeterButler),肯特·考尔德(KentCalder),彼得·克拉普曼(PeterClapman),彼得·克拉克(PeterClark),安德鲁·克利菲尔德(AndrewClearfield),杰拉尔德·柯蒂斯(GeraldCurtis),约翰·戴维(JohnDavey),斯蒂芬·戴维斯(StephenDavis),西梅翁·迪扬可夫(SimeonDjankov),赵东成(ChoDong-sung),亚历山大·戴克(AlexanderDyck),哈特·费森登(HartFessenden),朱利安·弗兰克斯(JulianFranks),理查德·弗雷德里克(RichardFrederick),深尾光洋(MitsuhiroFukao),杰弗里·加滕(JeffreyGarten),里奥·戈德施密特(LeoGoldschmidt),张夏准(ChangHa-joon),林良造(RyozoHayashi),星岳雄(TakeoHoshi),迈尔斯·卡勒(Mi-lesKahler),梅里特·亚诺(MeritJanow),基亚提萨克·杰拉提安拉纳特(Ki-attisakJelatianranat),李正洪(LeeJung-hong),安德鲁·金(AndrewKim),小野正夫(MasaoKonomi),约翰·朗格卢瓦(JohnLanglois),拉斐尔·拉波塔(RafaelLaPorta),安迪·劳伦斯(AndyLawrence),威廉·拉佐尼克(Wil-liamLazonick),费尔南多·莱福特(FernandoLefort),约翰·莱马斯特(JohnLemasters),皮埃尔-亨利·勒鲁瓦(Pierre-HenriLeroy),史蒂夫·莱维特(SteveLevitt),索菲·勒赫利亚斯(SophieL,Helias),弗洛伦西奥·洛佩兹-德-西伦斯(FlorencioLópez-de-Silanes),乔恩·卢克姆尼克(JonLukomnick),安迪·马丁(AndyMartin),松井凯蒂(KathyMatsui),科林·梅耶(ColinMayer),凯瑟琳·麦克纳马拉(KathleenMcNamara),巴里·梅茨格(BarryMetzger),艾拉·米尔斯坦(IraMillstein),内尔·米诺(NellMinow),罗伯特 ·蒙克斯(RobertMonks),村上世彰(YoshiakiMurakami),塔格特·墨菲(TaggartMurphy),威廉·梅金森(WilliamMegginson),罗伯托·纽维尔(RobertoNewell),罗杰·诺尔(RogerNoll),查尔斯·阿曼(CharlesOman),史蒂夫·奥林斯(SteveOrlins),芭芭拉·奥图尔(BarbaraO,Toole),威廉·奥弗霍尔特(WilliamOverholt),罗伯特·帕拉西奥斯(RobertPalacios),休·帕特里克(HughPatrick),罗伯特·波曾(RobertPozen),盖特·拉伊梅克斯(GeertRaaijmakers),柳相永(RhyuSang-young),弗里茨·沙尔夫(FritzScharpf),埃里希·施奈德曼(ErichSchneiderman),盐崎恭久(YasuhisaShiozaki),史蒂夫·斯马哈(SteveSmaha),安妮·辛普森(AnneSimpson),本·斯蒂尔(BennSteil),沃尔夫冈·施特雷克(WolfgangStreeck),索莫·苏布拉马吉安(SomoSubramajian),斯托扬·特涅夫(StoyanTenev),保罗·泰尔(PaulTheil),艾伦·廷布里克(AlanTimblick),单·特恩布尔(ShanTurnbull),景·乌尔里希(JingUlrich),迈克尔·瓦蒂基奥蒂斯(MichaelVa-tikiotis),保罗·沃尔平(PaoloVolpin),鲁迪格·冯·罗森(RudigervonRos-en),爱德华多·沃克(EduardoWalker),盖伊·维瑟-普拉特(GuyWyser-Pratte),杨永茂(YounYoung-mo)和尼克·兹威克(NickZwick)。

我们感谢几次讨论会的参加者,他们耐心地听取了我们不断酝酿和发展的意见。我们特别感谢玛格丽特·列维(MargaretLevi)于2003年秋在华盛顿大学组织了一次为期一天的研讨会,讨论了本书手稿的初稿,并感谢她的同事们参加了这次研讨会。我们感谢以下研究机构和参加相关会议的同僚以及他们的宝贵意见:2001年秋季欧洲研究中心,2002年冬季哈佛商学院,2003年秋季的柏林社会科学研究中心(WissenshaftsZentrumBerlin,WZB),2002年11月的行为科学高级研究中心,美国政治学会2001年、2002年、2003年和2004年的会议,2000年和2004年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2001年秋季的北卡罗来纳大学,2003年6月在巴黎的CEBREMAP集团,2003年7月在科隆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2004年3月召开的欧洲研究理事会会议,2003年5月在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召开的会议,以及2004年秋季在杜克大学和杨百翰大学召开的会议。

感谢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对2001—2003年间部分地区学术休假的支持,以及国际关系与太平洋研究学院的研究的支持;感谢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评议会的旅行资金和手稿准备;感谢对外关系协会对举办研讨会的帮助;感谢夏威夷大学东西方研究中心,感谢他们在几个夏天里对我们的研究和写作的热情款待;感谢普林斯顿大学伍德罗·威尔逊学院和乔治城大学外交学院的后勤支持、优秀的同事以及高速的计算机系统。

最重要的是,感谢我们的太太和我们的孩子多年来忍受我们不断地在键盘前喃喃自语、低沉嘶吼和发出电邮。这是一种乐趣(至少对我们来说是这样),也是一种智力冒险。我们感谢彼此的精诚合作;从始至终,我们始终坚信,如果没有对方,谁也写不出这本书。


译后记

《政治权力与公司控制》是政治学视角下研究公司治理的两本代表作品之一;另一本是马克·罗伊教授的作品《公司治理的政治维度》。两部作品在谷歌学术上的引注均超过1000次。转引1000多次是什么水平呢?例如公司法研究领域的集大成之作《公司法剖析》(TheAnatomyofCorporateLaw)大致上就位于这样一个水平,转引次数约为1500次。本人翻译的另外一本专著《公司法的失败》(TheFailureofCorporateLaw),系进步公司法学派(progres- sivecorporatelaw)的代表作,其转引次数也仅有258次。因此,将前述两部作品并称为这一领域的经典之作,一点都不为过。

学者约翰·阿莫、亨利·汉斯曼、莱纳·克拉克曼在回答什么力量塑造着公司法这一话题时,鲜明地表示“全球各地的公司法一直背负着其历史演变所留下的痕迹,并且反映着不以效率为导向的诸多文化或者意识形态思潮”。这一观点也逐渐为学术界所接受,而这一观点的脚注,正是上述提到的两本专著。深入了解作品的背景,拥有更清晰的视野,有助于明确本书的定位和价值。同时有了顶级专家的背书,翻译本书也拥有了更强的正当性基础。若干年前,在初步阅读本书后,我就发现书中有很多创新之处,在传承并综合了各派学者研究的同时又有超越之处,超越了汉斯曼的《公司法历史的终结》、超越了马克·罗伊的《公司治理的政治维度》,利用了LLSV的部分数据和分析方法,也超越了他们的基本结论。因此,我断定这是一本富有见地、有跨学科智识、有多元化视野的高水平著作。

翻译这样的作品是激动人心的,作者古勒维奇教授特别撰写了一封支持翻译的推荐信,我的导师—北京大学吴志攀教授也向出版社撰写了荐语。原书作者与导师的支持,给了我莫大的鼓励与肯定,是支撑我翻译的巨大动力。翻译之路从对作者的了解开始,彼得·古勒维奇作为国际知名学者、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作品一贯受到学术界的好评,代表作有《艰难时世下的政治》等。他不仅是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国际关系和太平洋研究学院的创始院长,也是国际关系和比较政治学专家,专攻政治经济学,特别关注国际贸易与经济全球化、贸易争端、监管制度和公司治理。合作者詹姆斯·希恩作为一名兼具学术、实务背景的学者,不仅创办或参股多家公司并成功上市,同时为美国政府服务过,曾官至助理国防部长,有着非常丰富的政治学背景和公司治理经验。合作者的学术声誉也是本书质量的有效保障。两位学者惺惺相惜,甚至在前言中写道:“我们感谢彼此的精诚合作;从始至终,我们始终坚信,如果没有对方,谁也写不出这本书。”

与马克·罗伊教授的法学背景不同,古勒维奇教授是典型的比较政治学学者,但对于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的了解是相当透彻的,丝毫不逊于以法学抑或经济学为主业的学者们。扎实的功底体现在本书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在第三章中,作者非常准确地将相关问题从法律和经济学传统的争论中确定下来。涉及公司的“契约连锁”、不完全契约、交易成本和委托-代理理论等,并且与中小股东保护、私人约束机制等绑定在一起。如果说《公司治理的政治维度》是法学家对政治视角的借用,本书则纯粹是两位政治学学者以比较政治学为底色对公司治理的观察。政治视角的介入无疑为公司治理的研究增加了一笔浓重的色彩,而进一步运用比较政治学的框架,跨学科、跨地区的实证研究,细致精微、大开大合,是我在相对熟悉的法学领域不曾出现的。综合来看,本书的贡献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本书试图解答了公司治理的模式之争,深入探讨了公司治理模式的多样化及其优劣。有别于其他单一学科视角,作者的观察角度更为独特、学科内涵也更为宽泛,对公司治理模式演变的观察方法也更为细致。足以就各种治理模式展开全面评价,以评比其优劣。

传统的公司治理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所有国家的公司治理是否会趋同于一个共同模式,抑或多样性会继续维持?什么解释了各国公司治理中的多样性?什么导致了治理中伴随时间推移的改变?依据主流观点,企业治理系统可分为两组,分散型股东结构和集中大股东结构。前者是公开上市的企业和发达的资本市场的所有权分散的特点,而在后者中,大多数公司都有一个或几个较大的核心股东。在全球范围来看,分散持股还是少见的,基本上局限于美国和英国等发达的大型经济体。而大股东模式在世界各地,包括在欧洲大经济体和日本仍然存在。一些学者认为,所有权的分散是一个渐进发展的终点,往往被视为属于一个卓越的系统,企业应该能够在全球市场上优胜于其他企业。另一些学者认为,公司法规则变迁中存在结构驱动和规则驱动的路径依赖,股权结构和治理模式并不会完全趋同。

本书的作者冷静地站在一旁分析,并主张,“对每一种治理类型的最好描述是:其拥有强大优点的同时,也拥有典型的缺陷。一个利益相关者系统可以是高效的和坦诚的,一个股权分散系统也可以是腐败的、有害的—反之亦然。我们认为多样性是美好的。每一个系统都能为劳动者的国际配置提供支持。组织形式补充了比较优势;拥有多于一种模式能够提高生产力(生产率)。无论如何,组织多样性都是不可避免的。这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其中的因果关系。”

第二,本书引入了政治学的视角,来分析公司治理与政治因素、政策之间的关系。在整体的公司治理架构中,我们愈发看到了政治的重要性。政治学的基本因素包括:利益、制度和政治斗争—正在全世界范围内发挥作用。政策也非常重要,法律保护和市场结构都由政策决定。他们源于政治过程中做出的决定:法律通过、法律执行、规制应用、法院保护避免腐败—这些都是深刻的政治变量。公司治理作为分析的对象,应用上述框架分析具有优势。公司可能提供社会效率,但却是通过支持某些群体优于其他群体来实现的。因此,它涉及利益和约束的分配,从而涉及政治。

公司治理与公共政策之间互相作用,则形成了多种有特色的治理机制和监管体系。公司治理系统反映了公众政策选择,各国通过的法律塑造了激励机制,而激励机制反过来又塑造了治理体系。一些国家拥有严厉的内幕交易禁令,拥有活跃的控制权市场,拥有强大的小股东保护制度以及产品市场竞争和有效的反垄断规则。这些国家通过股东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拥有分散的股权和管理监督模式。其他国家通过允许金字塔结构杠杆和交叉持股、限制市场控制、限制竞争以及向少数股东提供弱保护来鼓励集中持股。

第三,在方法论上,本书革新地运用了政治学新方法。近些年来,政治学分化为两个阵营,一方强调“偏好”的作用,一方则强调“制度”的影响。两派都坚定的将其他的因素看作变量,以此来展示其研究的影响,即一派认为偏好持续反映了制度的力量,而另一派则认为制度持续反映了偏好的力量。本书作者检验了两者,首先运用比较“静力学”的方法,描述了偏好模型,之后描述了制度模型。其后,本书加入了制度与偏好是如何在一段时间内互相作用的动态元素。通过历史的分析性描述作为研究方法,定位国家政策模式的样态,得出了如下研究框架:政治(主体偏好+政治制度)—政策(少数股东保护+经济协调度)—公司治理结果(集中持股/分散持股)。

但本书的贡献不止于此,作者另辟蹊径,运用政治学理论,分析公司治理中群体联合现象。作者从三个层面来分析“管理层”“股东”“劳动者”之间的联合与分化。不同主体的联合,不同的胜出结果,最终导致了不同的治理模式,也可以据此解释不同国家公司治理的细微差别。另一方面,本书大篇幅采用“分析性叙述”的方法。分析性叙述关注制度的变迁,关注案例的选择及其先后顺序,关注对于一般理性假设的检验,更加重视演绎、归纳和重述的结合。在本书的后面几个章节中,分析性叙述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针对主要经济体展开研究,提供了另一种发展论证和检验证据的方法。

十年磨一剑。本书的翻译、出版历经整十年。大家都没有放弃,唯心怀感激!在此感谢钱琦、刘海光两位老师的费心张罗,感谢张馨月同学对本书的仔细校对,特别要感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冯琰老师为本书的付出!《政治权力与公司控制》系公司治理比较政治学领域的集大成之作,古勒维奇老爷子和希恩先生向我们展示了学术研究的极致之美、多样性之美,成就经典作品的同时也成就了我这位译者,衷心地感谢两位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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