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有用书信体的文字来写学术作品的想法,大约是在2007年。那时候我刚刚在国内做完一年的田野调查,回到芝加哥的书斋里开始写作自己的博士论文。有一次见导师阿伯特教授,他对我说,你在田野里看到、收集到的所有数据材料,最终能写进论文里的,也就只有5%—10%,如果比例更高的话,那只能说明你的田野调查做得还不到位。这句话我印象特别深,不只是因为他说对了,我的博士论文里最后大概也就用了不到10%的数据,更重要的是,他的话让我意识到,还有许多我那一年在国内十几个省“行万里路”的过程中看到的东西,是根本写不进这部论文的。我这个人特别不喜欢浪费,所以就萌生了用另一种文体来把这些写不进论文的东西给展现出来的念头。
孟德斯鸠一直是我最敬仰的法律社会学家。虽然在他写作的那个年代还并没有社会学这个学科,但我认为,《论法的精神》是西方法律社会学史上最好的一本书,而《波斯人信札》更是学术史上的传奇之作。于是我突发奇想,干脆模仿《波斯人信札》,用两个学者通信的表达方式把我博士论文田野调查过程中见识的一些鲜活、有趣的人和事记录下来。因为那时候我还在芝加哥,所以就起了个名字叫《芝城信札》,以连载的方式写了三十多封信,就悄无声息地一封接一封发在了豆瓣上,写到后面居然还有了不少读者,甚至多年之后,还有同行向我提起这件事。不过,后来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我把那部没写完的信札丢掉了,连备份也没留,唯一剩下的是其中的一个人物——郑旻。
转眼到了2014年,尤陈俊老师找到我,说他想编一套写给法科学生的社会科学丛书,正在和北京大学出版社谈,想让我写其中关于法律社会学的一本。我考虑了一下,回复他说,我对写教科书没兴趣,除非你和北大社能同意,让我用书信体来写这本书。之所以提出这个匪夷所思的要求,是因为我虽然把上一部信札丢掉了,但对书信的表达方式却念念不忘,因为那个创作过程让我发现,学术论文这种非常“八股”的标准化写作方式实在太枯燥也太无聊,把人类文字中一些最优雅、最美好的元素都排除出去了。
生于1980年、长在20世纪90年代的我,或许是体验过纸笔写信、邮票寄信这种日常交流方式的最后一代人。还记得上中学甚至大学一、二年级的时候,根本没有手提电脑,上网要去学校机房,和身处异地的亲人、朋友甚至陌生人的交流基本上是通过书信来完成的。那种信纸的质感、钢笔的字迹,时空交错之间产生的感动和情绪,在电子邮件和社交媒体迅速普及的21世纪,已经荡然无存了。抗拒科技进步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但倘若作为人类最美的文字表达方式之一的书信也随着科技进步消失了的话,我觉得特别悲哀。
现在回想起来,我对陈俊兄提出的无理要求,或许只是一个当时还没到中年却已经开始怀旧的人在学术生产机器的不断碾压下的一种本能性反抗罢了。没想到,他和北大社的编辑老师们商量之后,居然答应了我这个要求,还很爽快地签了出版合同。这就是这本《法社会学信札》的缘起。
既然签了合同,当然就要动笔。可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灵光乍现的主意,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拍脑袋只需要一秒钟,落实起来却无比艰辛。才写了几封信,我就清醒地意识到,自己从小到大虽然除了学术论文之外也胡乱尝试过散文、杂文、小说、诗歌等各种写作方式,但这本信札绝对是我写过的难度最大的作品。不仅要字斟句酌,还要投入巨大的感情和心血,每封信写完都疲惫不堪,再加上工作繁忙,断断续续花了八年多时间才最终成稿。
对于这本书,我一直有两个彼此不太兼容的写作目的。首先当然是介绍和解读法律社会学,希望能通过两个人书信对话的形式把一些国外经典理论和研究与我国的学术发展现状结合起来,深入浅出地在看似大相径庭的学术知识之间建立起关联,从而实现一种法律社会学译著和教科书都无法达到的知识传承。在这个意义上,我对这本书的定位并不是教科书,而更像是一个学习法律社会学的“路线图”(roadmap),希望读者们可以按图索骥,却又不拘泥于某种对理论或学术传统的权威解读,而是沿着正文所铺垫出的一条条路,从参考文献里汲取更多的营养。
除此之外,我还有另外一个写作目的,就是在这些书信里实践一下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的“符号互动主义”(symbolic interactionism)。虽然离开芝加哥大学已经多年,但我的骨子里一直流淌着芝加哥学派的血液,无论研究什么题目,说到底关注的都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以及时间和空间对这些互动关系的塑造。在对人的理解越来越简单粗暴的网络时代,公共话语里充斥着各种非黑即白的“人设”,似乎每个人都只有一个固定的身份和脸谱,人与人之间也只有亲情、爱情、友情之类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而从符号互动主义的理论视角来看,人的社会意义其实是从互动过程中建构出来的,由他们所经历的一个个事件、关系、符号与社会情境所构成,而事件和关系都会随着时间的流淌和空间的转换而不断变化,因此所谓“人设”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是人与人之间一直动态变化着的互动关系。
而书信,正是体现这种时空动态变化的最好载体,因为两个通信的人身处不同空间,每次寄信和收信的时间也都不一样,写信、读信之时产生的各种情绪,在对方看来都是滞后的,无法感同身受。但即便如此,通信的过程还是会不断建构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有时并不容易定义,比如这本信札的两位主人公,最初是远隔大洋的陌生人,在通信的过程中逐渐相识、相知,直到最后,到底是何种“人设”,怎样的关系,已经说不清道不明。或许有的读者会对两个人的性别和身份格外感兴趣,但从创作的角度,我从来都没把这两个人物当作自己或是自己身边的人。因为他们之间的故事,虽然有些许现实生活的痕迹,但归根结底是在通信过程中发生的,不是他们写了这些信,而是这些信塑造了两个人。
信札的写作始于2015年,直到2023年底才完稿。八年期间我经历了诸多工作和生活的变动,还有不堪回首的三年疫情。在写作前期,我曾得到一位前辈高人的指点,她说,你应该把老师写成女性,而学生写成男性。这个绝妙的建议让我醍醐灌顶,慎重考虑了很久,最终还是没敢那么写,原因只是自己能力有限,实在无法驾驭一个与我的现实生活体验差别如此之大的故事。至于书中的第二个人物——杜荔,她的形象被修改过许多次,直到写了两三年之后才逐渐清晰起来。这也是写作过程中我最大的困惑与不安,因为性别的鸿沟实在太深,以女性的视角来写信,我不知道自己能否做得好,一度甚至想放弃了,干脆把这个人物改成男生……可最终我还是坚持写下来了,因为我始终相信,性别问题虽然在我国法律社会学界少有讨论,却是当代中国社会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我当然并没有资格做一个女性主义者,但我认为,无论男女,这个问题是每个人都无法回避的,我们都必须认真对待它。
以两性的视角和口吻写作,也给了这本信札一个机会,可以写一种有力量、有情感的法律社会学。在统计方法和大数据、人工智能甚嚣尘上的今天,法律社会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都面临着一个韦伯意义上的理性化“铁笼”,学术文章里的技术越来越复杂,情感却愈发淡漠,学者们的形象也从曾经激情四射、奔走呼号的法学家变得越来越像某种技术官僚,特别能生产满足量化指标却没有灵魂和心肝的学术成果。在这个意义上,这本信札无疑是一个异类,它既没有数字,也不符合任何学术规范或指标,我只希望里面的文字是直率的、真诚的、能打动人的,可以给为数不多的读者带来一点点力量和感动。通信的两个人物都不是什么完人,无论是在学术上还是情感上都有许多瑕疵,每天都在面对伤痛,时而软弱、时而坚强,有人放声大哭、有人哭不出来。其实这才是人的常态,所谓“理性人”或者“哲学王”,我在日常生活里从来没有遇见过。
这本书的写作期间,也是我的日常生活最流离的时期,告别了威州麦迪逊的大农村,先去了纽约和普林斯顿,然后又搬到多伦多,最后抵达香港,在二十年海外留学生涯之后,终于回到了祖国的土地上。但信札里并没有这些地方,只有对我的个人学术生涯影响最大的两个城市:北京和芝加哥。我是个幸运的人,可以有机会在那两个城市、两所大学最好的年代完成学业,却也是个不幸的人,离开了它们,就注定漂泊一生。而我力所能及的事,只是把它们教给我的东西写下来,即使有一天,那些东西在两个地方都找不到了,至少在这本书的文字里,还能留下些许痕迹。
本书的出版要特别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的编辑王晶老师,在编辑过程中,她不但提供了十分专业的修改意见,而且给了我最大限度的耐心与宽容,甚至让我有机会在出版社的微信公号上连载尚未完成的书稿,以听取读者意见。我的学生李偲韬协助整理了书中收录的参考文献,侯猛、尤陈俊、段佳慧、徐沛筠、卓裕春、柯玉璇、邓森月、童孟君、金上钧、张孝晨、王坤宁、高凯铭、严君啸、张赟洁等师友提供了有益的修改意见和反馈,在此一并致谢。
谨以此书,向孟德斯鸠致敬。
以上来源:本书后记由法学学术前沿首发
01
名家荐语
《法社会学信札》
郑戈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本书是关于法社会学的新《波斯人信札》。创作书信体的作品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这要求作者主动实现“人格分裂”,扮演两个不同的角色。本书在这方面处理得非常用心,也非常巧妙,使读者不仅能学习到关于法社会学的知识、做法社会学研究的方法乃至经营学术生涯的门道,也能感受到学者或有智性追求的学子之间相互砥砺、相互关心的友爱氛围甚至情感张力。这是一部有美感的学术作品。
侯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早就听说刘思达教授要写一本法社会学小册子,我很是期待。因为他有法学与社会学、中国与美国的双重教育背景,且在法社会学领域研究卓越。本书是在讲故事的过程中,将法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渐进且完整地呈现出来。故事能够让很多人产生共鸣,同时又展示了法社会学也是法与社会研究、社科法学的研究格局。
于晓虹
清华大学政治学系长聘副教授
《法社会学信札》是一部别具一格的学术佳作,它涵盖法律社会学核心概念,从法律现实主义到社会空间理论、法律递归性理论等。思达教授将这些深奥的法律社会学理论巧妙融入两位主人公的通信中,更将符号互动主义融入创作,探讨学术问题之余,亦触及性别、情感等现实议题。它既是系统的法律社会学“路线图”,更是充满力量和情感的学术探索之旅。
李柯
纽约城市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
读刘思达的新书,有意外、惊喜,有顿悟、感慨。最重要的,有一种挣脱日常束缚,摆脱千篇一律的学术写作模式而感受到的自由和畅快。这些年我读了很多中规中矩的学术作品。太多时候,阅读成为了研究者在面对科研时必做的功课、面对同行时必须要兑现的承诺、面对学生时不得不担负起的责任。读《法社会学信札》让我想起了阅读的初衷:带着探险的精神,开启一段旅程,去体验这一路上的种种风景。
02
内容简介
《法社会学信札》
《法社会学信札》一书作者刘思达是在国内和域外法学界和社会学界都具有相当影响力的中青年学者。他先后在北京大学、芝加哥大学等著名学府接受法学和社会学方面的系统学术训练。毕业后先后任教于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等著名高校,目前担任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
多年来,刘思达一直致力于法社会学、社会理论等方面的研究,特别对中国法律职业研究、法律社会学传统研究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先后出版了《割据的逻辑》、《失落的城邦》等中英文著作,在中外权威期刊发表数十篇论文。
《法社会学信札》是以书信体的方式来呈现法社会学学科知识的一个新的尝试。全书通过中外高校的两名学生之间的 44 封书信对话的方式,将法社会学的研究传统、经典理论融入两个处在特殊人生阶段的个人体悟,从而以一种娓娓道来的方式来呈现法社会学知识传承过程。阅读全书,给人以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在不经意的阅读中不但获取了有关法社会学的相关知识,同时也能够将相关学科知识与读者自身的人生感悟实现巧妙的链接,从而达到润物无声却潜移默化的阅读体验。
从形式上看,本书采用了对话书信体的独特方式,这种方式早在孟德斯鸠《波斯人信札》等经典作品中便采用过。其优点在于将相对严肃甚至显得枯燥的专业知识通过短小精悍的书信体的方式进行呈现,显得不那么枯燥,也更容易接受。
与此同时,在书信对话过程中,两位对话者将相关法社会学专业理论知识融入了个人的生活情境,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个人体验与经典理论之间的对话,也让读者能够更深入理解相关的理论。从内容上看,本书对话中主要涉及国内法社会学的代表性研究(比如研究传统缘起、试点研究、法律职业研究等)和域外法社会学经典理论(比如“两个半球理论”、管辖权冲突理论、法律意识研究、福柯理论等等)。一方面对国内法社会学研究进行认真的学术反思,另一方面也将域外相关研究进行了批判性引介。
——吴洪淇
03
作者简介
《法社会学信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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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思达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社会学系礼任教授。1980年生于北京,芝加哥大学社会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成员,曾任教于多伦多大学和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社会学、职业社会学、社会学理论,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关于中国法律职业的实证研究,并从事关于法律、职业、社会空间等理论问题的研究和写作。曾在《中国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法学研究》、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Sociological Theory、Law & Society Review、China Quarterly等主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数十篇中英文论文,并著有《失落的城邦:当代中国法律职业变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割据的逻辑: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生态分析》(上海三联书店2011年版)、Criminal Defense in China: The Politics of Lawyers at Work(剑桥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The Asian Law and Society Reader(剑桥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等学术著作。
04
目录
《法社会学信札》
第1/2封信
行动中的法,活法,法律与社会运动,法律现实主义
第3/4封信
法律无处不在,法律形式主义,批判法学,文化转向,法律意识
第5/6封信
乡土社会,本土资源论,法律多元,华中村治研究
第7/8封信
田野调查,深描,质性研究
第9/10封信
量化研究,社会学与历史,法律职业研究
第11/12封信
律师业,刑事辩护,政治嵌入性,尊严
第13/14封信
刑事司法,基层法院,试点研究
第15/16封信
大数据,裁判文书网,女法官,审判委员会
第17/18封信
数据法学,样本,女性主义法学,重复诉讼人,学术发表
第19/20封信
纠纷的转化,命名,归咎,索赔,纠纷金字塔
第21/22封信
纠纷宝塔,调解,马锡五审判方式,法律与组织
第23/24封信
法律变革,行政法,性骚扰,法律内生性,企业法务
第25/26封信
卢曼,系统论,新制度主义,断藕,多样性
第27/28封信
权力,不平等,铁笼,场域,资本
第29/30封信
司法场域,刑事诉讼法,芝加哥学派,符号互动主义,生态理论
第31/32封信
职业系统,管辖权冲突,结构与互动,法律变革
第33/34封信
法律与革命,冲突理论,法制宣传,法律动员,法律递归性
第35/36封信
法律全球化,殖民主义,法律霸权,全控机构,规训与惩罚
第37/38封信
暴力,死亡,自我屈辱,大屠杀
第39/40封信
自杀,失范,法治,法律与秩序,良性监护
第41/42封信
苦难,法律程序,人权,时空体,治理术
第43/44封信
婚姻,父权,男女有别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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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法社会学信札》
作 者
刘思达
定 价
49.00元
ISBN
978-7-301-35540-4
来源:“燕大元照”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