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内各科室或部门中具有相同医疗服务功能的场所的名称,并规定了场所的功能、基本设施配置及特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导医
引导患者到相应科室就医。
3.2分诊
根据患者的主要症状及体征判断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及所患疾病的专业归属,并合理安排其就诊。
3.3预检分诊
医疗机构为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在患者就医的第一时间,对来诊的患者预先进行有关传染病方面的甄别、检查并将疑似传染病患者分流至相对隔离的诊治区域。
3.4注射
借助注射器一类的医疗器械将液体(或生物制剂等)注入人体,以达到诊断、治疗、预防疾病的目的。
3.4.1皮内注射
将药液注入人体表皮与真皮之间。
3.4.2皮下注射
将药液注入人体皮下组织。
3.4.3肌内注射
将药液注入人体肌肉组织。
3.4.4静脉注射
将药液由静脉注入人体。
3.4.5静脉输液
将药液由静脉连续输入人体。
3.5采血
因检验或相关需要,由医务人员经静脉、动脉采取血液标本的过程。
3.6抢救
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的突击性医疗救护。
3.7无菌物品
经过灭菌处理并在有效期内保持无生物污染的物品。
4.场所命名、功能与设施配置
场所名称、功能、设施配置与特定要求应符合表1如下规定。
01服务中心(台)
功能
提供咨询、导医,周边突发情况的协调处理
设施配置
办公台、座椅、电话、办公用品、
特定要求
工作人员中宜配备有医学专业人员
不具备手卫生设施的应配给速干手消毒剂。
02分诊台
功能
对门(急)诊患者进行疾病的分诊、预检分诊,候诊患者管理与服务、突发情况紧急处理
设施配置
分诊台、座椅、电话、挂钟、体温计、血压计、速干手消毒剂
特定要求
宜配有护士。
03候诊区
功能
患者就医过程中等待休息
设施配置
座椅、健康教育设施
04诊室
功能
医生接待患者,对患者进行物理检查
设施配置
办公桌、座椅、诊查床、隔离帘、阅片灯、手卫生设施
宜配备呼叫系统
特定要求
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应符合GB15982的规定
05隔离室
功能
医生接待疑似传染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的患者,对患者进行物理检查
设施配置
办公桌、座椅、诊查床、隔离帘、阅片灯、手卫生设施
隔离诊室外应配有放置防护用品的物品柜
防护用品应包括口罩、帽子、鞋套、手套、护目镜、隔离衣、医疗废物桶
应配备呼叫系统a
特定要求
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应符合GB15982的规定
06输液室
功能
为患者实施静脉输液,观察病情
设施配置
挂钟、医用手套、氧源、治疗车、抢救车、输液椅(床)、输液架、锐(利)器盒、医疗废物桶、非医疗废物桶、手卫生设施
输液椅(床)宜配备呼叫系统
特定要求
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应符合GB15982的规定
07注射室
功能
为患者实施注射治疗,包括皮下注射、皮内注射、肌内注射、静脉注射
设施配置
挂钟、操作台、氧源、物品柜、凳(椅)、治疗车、抢救车、负压吸引设施、锐(利)器盒、医疗废物桶、非医疗废物桶、手卫生设施
注射室外宜设等候区及座椅
特定要求
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应符合GB15982的规定
08采血室
功能
为患者采取血液标本
设施配置
医用手套、治疗台(桌)、座椅、锐(利)器盒、医疗废物桶、手卫生设施
特定要求
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应符合GB15982的规定
09抢救室
功能
为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医疗救护
设施配置
挂钟、电话、阅片灯、多功能电源、治疗台、抢救车、病床、床旁桌、隔离帘、氧源、呼吸机(或简易呼吸器)、负压吸引设施、心电图机、监护仪、除颤仪、微量泵与输液泵b、输液轨道(架)、医疗废物桶、非医疗废物桶
急诊抢救室应配备洗胃机
特定要求
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应符合GB15982的规定
10留观室
功能
留院观察的患者接受医学观察、诊疗
设施配置
留观床、床头桌、座椅、隔离帘、非医疗废物桶、氧源、输液轨道(架)
留观床应配备呼叫系统a
11病区
功能
由一个护士站统一管理的多个病室(房),与住院部公用区域或公用通道由门分隔的住院临床医疗区域
设施配置
病室、护士站、医生办公室、医生值班室、治疗准备室、治疗室、处置室、污物间
12病室(房)
功能
住院患者接受医学观察、诊疗、睡眠、休息和就餐
设施配置
病床、隔离帘、床头桌、座椅、呼叫系统、氧源、非医疗废物桶
病床应配备呼叫系统a
13医生办公室
功能
医生办公,包括开立医嘱、写病历、接待患者及家属
设施配置
办公桌、座椅、电话、阅片灯、办公用品柜、留言板
应配备手卫生设施a
14护士站
功能
护士办公,包括处理医嘱、管理患者、接待患者及家属
设施配置
挂钟、电话、护士工作台、座椅、住院患者一览表、提示板、留言板、办公用品柜、便携式应急灯、呼叫系统、手卫生设施
15医生值班室
功能
值班医生休息
设施配置
办公桌、座椅、床、电话
16治疗准备室
功能
医务人员为患者实施治疗前的准备工作
配制药液
存放无菌物品、清洁物品、药品
设施配置
操作台、物(药)品柜、冰箱、治疗车、抢救车、锐(利)器盒、医疗废物桶、非医疗废物桶、手卫生设施
如果配制化疗药物应配置生物安全柜
没有与室外直接通风条件的应配置紫外线灯
特定要求
仅允许本岗位医务人员佩戴口罩进入
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应符合GB15982的规定
17治疗室
功能
为患者实施治疗操作,如关节腔内注射、鞘内注射、骨穿、腰穿、胸穿、换药等
存放无菌物品、清洁物品(如消毒后药杯及管路)等
设施配置
操作台、治疗床、物品柜、治疗车、锐(利)器盒、医疗废物桶、非医疗废物桶、手卫生设施
没有与室外直接通风条件的应配置紫外线灯
特定要求
门诊清洁性治疗和污染性治疗应分室进行,分别设置I类(清洁性)治疗室和Ⅱ类(污染性)治疗室
Ⅰ类治疗室进行清洁性治疗,如腰穿、骨穿、胸穿、关节腔内注射、鞘内注射、导尿、清洁换药等
Ⅱ类治疗室进行感染性治疗,如感染性伤口换药等
病房可将Ⅰ类治疗室和Ⅱ类治疗室设置为同一室,清洁性治疗优先,与感染性治疗分时段进行
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应符合GB15982的规定
18处置室
功能
实施皮肤准备及清洁灌肠等操作
临时存放治疗产生的医疗废物及需要浸泡消毒的医疗物品
设施配置
处置台、诊查床、医疗废物桶、非医疗废物桶、手卫生设施、水池
没有与室外直接通风条件的应配置紫外线灯
特定要求
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应符合GB15982的规定
19污物间
功能
分类收集、中转存放辖区的污染物品,包括使用后的医用织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
清洗、存放保洁物品
设施配置
污衣车(袋)、保洁车及保洁物品、水池
特定要求
应分为存放中转区(干区)和处理清洗区(湿区)
有条件的宜将上述两区分室设置
备注:
a医疗机构在新建或改扩建时应达到的要求
b社区与乡镇医疗机构可根据条件配置
备注:“—”未作要求,“√”明确要求。
除此之外,以下区域也应放置医疗废物桶:
1、安置隔离患者或传染病患者的区域或病房;
2、除以上区域外,其他医疗废物产生地点
点击‘阅读原文’更多感控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