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启封抽吸前应检查药物的有效期、颜色,查看药液有无混浊变质、瓶盖有无松动、药瓶有无裂痕。
7.3.2药物储存与转运时注意下列事项:
﹠已抽吸好药液待用的注射器或已配置好待用的输液袋/瓶上应粘贴标签,标明药物名称、剂量、配药日期和时间及患者信息;
﹠药液应现用现配,配置完成后应在2h内输注;
﹠PN宜现用现配,应在24h内输注完毕;
﹠PN如需存放,应置于2℃~10℃冰箱内,并应复温后再输注;
﹠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h,储存条件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已抽吸好药液待用的注射器应放置在原包装袋或无菌盘内;
﹠应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和储存药品;
﹠应检查并按规范处理可疑污染、损坏或过期的药品;
﹠应使用专用包装进行药物转运。
7.3.3使用多剂量药瓶时,应专人专用。开瓶后标注失效日期及患者信息,并按说明书储存于治疗室等可控的环境。
7.4.1采血笔应专人专用,应使用一次性采血针。
7.4.2胰岛素笔应专人专用,针头应一次性使用。
7.4.3血糖仪宜专人专用,不可避免共用时,每次使用后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清洁和消毒。
7.5.1置入中心静脉导管应遵循外科ANTT。
7.5.2药物配置与给药操作、冲封管、导管维护应遵循标准ANTT。
7.6.1应尽可能减少附加装置的使用。
7.6.2附加装置在不使用时应保持密闭状态,任何部分有血液残留、完整性受损、污染或一旦取下应及时更换。
7.6.3宜使用外壳透明、结构简单、表面光滑、冲洗效果可视的输液接头。
7.6.4每次连接输液或给药前,应使用消毒剂对输液接头或导管端口的表面和螺口进行全方位机械擦拭并充分待干,具体擦拭时间和消毒剂的选择根据产品说明书要求,如未说明应不少于15s。
7.6.5治疗间歇期宜使用消毒帽对输液接头进行保护。
7.6.6三通宜与输液接头组合使用。
7.7.1宜使用预充式注射器或单剂量药液对血管导管进行冲、封管。
7.7.2封管时应根据输液接头的类型决定夹闭夹子和断开注射器顺序:负压接头-冲洗、夹闭、断开注射器;正压接头-冲洗、断开注射器、夹闭夹子;平衡压和抗返流接头-无需遵循特定顺序。
7.7.3宜使用导管固定装置固定留置导管。
7.7.4应使用一次性无菌敷料覆盖穿刺部位,并按照敷料类型定期进行更换。
7.8超声引导及导管尖端定位辅助技术
7.8.1实施超声引导下穿刺时,应使用无菌耦合剂。
7.8.2穿刺时探头及其缆线均应使用无菌保护套。
7.8.3心电图定位操作时,应避免导联线和附加装置污染操作平面。
8锐器伤预防与处理
8.1.1操作环境宽敞整洁安静、光线充足,用物准备齐全,避免不必要的人员走动,确认患者可以配合。
8.1.2注射用物准备齐全,宜使用安全型器具。
8.1.3操作时配备锐器盒,置于方便使用的位置。
8.1.4使用过的针头应立即放入锐器盒中,锐器盒实际容量达到容积的3/4应更换。
8.1.5应避免手持锐器随意走动、徒手传递针头等锐器、双手回套针帽、徒手拆卸使用过的针头、二次分拣使用过的针头和注射器等危险行为。
8.2.1应取出留在伤口上的锐器。
8.2.2应根据GBZ/T213要求,即刻采取“一挤二冲三消毒四报告”的综合应对措施(见附录A)。
8.2.3应根据感染性疾病专家建议采取药物预防措施,并对感染相关的指标进行检测和追踪。
8.2.4HIV暴露后应根据感染风险尽快使用药物预防。
9医疗废物的管理
9.1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遵循源头分类、规范处置的原则,对使用后的注射物品进行规范的分类、处置。
9.2使用后的锐器应立即在产生地规范弃置至锐器盒内,严禁二次分拣。
9.3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宜在上岗前接种乙肝疫苗,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注:伤口边冲边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血液。但注意避免反复挤压,以免因伤口局部压力减轻导致病原体快速入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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