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6日,香港交易所刊发咨询文件,提出了有关(i) 进一步扩大适用于股本证券的“无纸化上市机制”的建议,以及 (ii) 对《主板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作出了一些影响根据第三十七章上市的债务证券的小幅修订。
咨询文件主要集中在扩大适用于股本证券的无纸化机制,但香港交易所亦建议对《上市规则》作出若干小幅修订,其中部分修订涉及根据第三十七章上市的债务证券的发行人。本篇简报主要介绍这些建议修订。这些修订大部分为澄清性质,其中多项修订与香港交易所在解释及应用相关《上市规则》时已采用的现行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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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本咨询文件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所发布的《港交所建议进一步推广无纸化上市制度以配合无纸证券市场制度的发展》。如果您希望更深入了解有关修订,欢迎随时和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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