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交易所(港交所)发布了一份咨询文件,建议(i)进一步扩大股票证券的"无纸化上市制度",包括要求上市发行人允许股东以电子方式支付或接收款项,并通过电子方式传达投票及其他指示和(ii)对《上市规则》作出小幅修订,这将影响第37章上市债务证券。无纸化制度建议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于2024年7月公布的无纸证券市场(无纸证券市场)制度相吻合。如获采纳,无纸化制度建议的实施将与无纸证券市场制度的推出同步,两者均预计将于2025年底实施。
本咨询文件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
本期简报中,我们将探讨无纸证券市场制度的背景和建议实施时间表,以及港交所无纸化制度中的主要建议。欢迎点击文末“阅读原文”链接,阅读本所团队特别准备的客户简报中文版全文。
有关第 37 章提案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所发布的《香港交易所发布咨询文件建议修订《上市规则》,其中也包含影响根据第三十七章上市的债务证券的小幅修订》客户简报。如果您希望与我们团队进行讨论,欢迎随时和我们联系。
主要联系人
许文嘉(Christine Xu)
大中华区股权资本市场业务部主管,合伙人,香港特别行政区
christine.xu@linklaters.com
陈伟邦(Donnelly Chan)
合伙人,香港特别行政区
donnelly.chan@linklaters.com
郑志豪(Roger Cheng)
合伙人,香港特别行政区
roger.cheng@linklaters.com
潘绮翠(Terri Poon)
顾问(知识),香港特别行政区
terri.poon@linklat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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