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书送达到位到公正判决出炉 —— 德安县法院妥善处理涉台企业合同纠纷

政务   2024-12-03 17:56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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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贸往来日益频繁的当下,涉台企业的各类商业合作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也逐渐进入到司法视野当中。近日,德安县法院就妥善处理了一起涉台企业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从诉讼文书的顺利送达,到依法公正作出判决,整个过程不仅展现了法院专业严谨的司法态度,也凸显了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动建立的企业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的重要意义。

本案涉及两家园区企业,其中原告方为A企业,一家由台湾同胞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其位于德安县某处厂房及配套的设备租借给B企业使用,租赁期限明确约定为5年,同时,合同中对租金支付方式、金额、设备的维护责任以及厂房使用的相关细则等都做了细致且严谨的规定。后B企业因经营需要,与A企业协商解除合同,并约定好了租金履行计划。但B企业未按履行计划支付租金,A企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决定向德安法院提起诉讼。

大家都知道,诉讼文书的准确、及时送达是案件能够顺利进入司法程序并有序推进的重要前提。我院及时采取上门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多样化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以及通过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动建立的企业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使得文书顺利送达。在本案中,此前B企业如实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填报了确认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并签署了承诺书,承诺所提供地址有效且变更后会及时主动报备。而我院积极向市场监督部门调取企业相关信息,依此进行上门送达、电子送达等工作,确保了起诉状副本、传票等重要诉讼文书能够准确无误地送达到企业手中,为后续庭审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完成诉讼文书送达后,德安法院园区巡回法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这起涉台企业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围绕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事实、责任认定以及损失赔偿等关键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并提交了详实的证据材料。

承办法官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原则,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严谨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最终德安法院依法判决,明确B企业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其限期支付拖欠的租金及水电费。

这起案件的顺利处理,充分体现了德安县法院在面对涉台案件时高效专业的办案能力,更彰显了企业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的积极作用。该制度不仅有效解决了涉台企业诉讼文书送达难的问题,提高了司法效率,规范了企业在参与司法活动中的行为,为营造更加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贡献了力量。

德安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不断完善与各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积极应对各类涉台案件,为德安县乃至更广泛地区的两岸经贸合作保驾护航,让法治的阳光照耀每一个市场主体,确保各类纠纷都能在公正的司法框架内得到妥善解决。相信在这样良好的法治保障下,会有越来越多的涉台企业愿意选择在德安县这片充满活力与机遇的土地上安心投资、放心经营、舒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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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法院

作者|程鑫、周宇

编辑|丁小倩

初审|刘钧霞

终审|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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