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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许多商家为了促销,会与消费者选择赊购的交易方式,但其中潜藏的法律风险不容小觑。近日,德安法院通过两次上门执行,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因赊购家具而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利益。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被执行人罗某因房屋装修在申请执行人某橱柜店赊购了一套柜子,罗某以资金紧张为由与橱柜店协商2023年1月付清货款并出具了欠条,然而罗某未按约定履行,橱柜店多次催讨未果诉至本院,经本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罗某每月支付2000元直至付清欠款,但罗某亦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橱柜店遂于2024年9月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立案后,执行干警当即冻结了罗某的账户,并预先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催促履行,但被执行人罗某的电话已成空号联系不上,执行干警通过立案时查询到的罗某名下的不动产信息,随即采取行动上门,第一次上门碰上罗某的妻子和孩子在家,其妻称罗某在外地打工,每个月往家里打生活费,见罗某有收入来源且罗某的电话联系不上,执行干警便要求其妻子提供罗某的联系方式,并添加了罗某的微信,罗某在微信电话中称加上房贷的压力还款确实很困难,请求宽限一段时间筹钱。期间执行干警想提醒罗某及时履行,但罗某电话又未接通。
2024年12月执行干警早上六点第二次上门又碰到了罗某的妻子和刚起床上学的孩子,出于善意执行的理念,执行干警在微信给罗某留言释法明理,希望罗某主动沟通不要逃避执行,否则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对本人和家人尤其是正在上学的孩子都有不良影响,且冻结账户也会让罗某的生活受限,罗某看到留言后主动联系执行干警,最终凑齐了全部货款一次性支付给了申请人。
此次执行行动不仅体现了德安法院打击失信行为的坚定决心,也为广大市场主体敲响警钟:在商业交易中,应秉持诚信原则,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下一步,德安法院将继续加强执行工作,用好用足各项执行措施,加大对涉企纠纷的调解和执行力度,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者|查启天、余帮君
编辑|丁小倩
初审 | 刘钧霞
终审|康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