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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破解异常企业清退难题,畅通市场主体退出通道,有效推进辖区范围内吊销未注销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主体的常态化机制建设,2024年6月,德安县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积极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建立吊销未注销异常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促进市场要素有效回流,释放闲置资源的循环利用价值。
目前,德安法院已经顺利完成第一批共4家吊销企业的公益强制清算工作。被吊销企业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超过7年,为及时核查该企业财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德安法院根据市中院统一部署,从九江市公益清算管理人名单库中,采取“摇号”方式选取管理人,快速衔接进入清算程序,全力优化经营异常的企业清算流程。
公益强制清算工作机制的建立,旨在更好解决市场资源浪费问题,及时疏通社会经济的“毛细血管”。德安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筛选经营异常企业,探索建立由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申请人,依法向德安县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清算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此类企业指定公益清算管理人,组成清算组进行强制清算的工作机制,旨在通过行政职能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双向配合,提升企业强制清算的效率,及时出清“僵尸企业”,释放社会资源重新进入市场流通。
德安法院探索推进吊销未注销企业的公益清算强制退出工作机制,是全力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的生动实践,也是德安法院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振区域经济活力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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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法院
作者丨段国栋、汤成莹
编辑丨丁小倩
初审丨刘钧霞
终审丨康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