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建军:彰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新作为

时事   2024-11-19 14:27   江苏  
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和丰富的为农服务经验,在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服务城乡群众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明确了城乡融合发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重要战略部署。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有效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换、合理配置,完全有条件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骨干力量。



担当“供”的使命:强化以城带乡,实现有机衔接,做帮农民种的“田保姆”



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小农户数量占农业经营主体的98%以上,小农户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针对土地细碎、经营规模较小、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还不高等情况,供销合作社担起“供”的使命,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帮助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难题。


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资供应”涉及农业生产的产前及产中环节,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最基础的服务,有助于将现代先进生产要素及管理技术引入农业生产,打破农业强国建设的要素障碍。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加快适应市场变化,推动农资企业从等生意上门的“坐商”,变为深入田间地头的“行商”,主动对接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需求,将服务由农资供应向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延伸,不断优化农资保供网点布局,引领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和绿色化发展。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程托管精准到户。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既可以是“土地的规模化”,即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方式产生规模效益,也可以是“服务的规模化”,主要是针对提升小农户生产经营能力,引入外部的专业化、系列化服务,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以服务粮食安全为根本,构建企业带动、农民主体、科技支撑、金融助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在坚持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收益权的条件下,开展集“耕、种、防、收、售”为一体的综合农事服务,解决单个农户难以负担的科技成本和资源问题


做好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绿色理念融入耕作。城乡融合发展不仅要追求经济社会目标,也要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目标,即城乡居民共享优质生态环境。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定点回收、分类整理、集中转运、专库储存、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在县域范围内完善以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为龙头、配送中心为依托、基层服务网点为基础、信息化管理为支撑的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放大安全控害多重效应。




拓宽“销”的渠道:服务出村进城,促进增收致富,做带农民销的“卖货郎”



当前,中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但仍面临有效需求不足、国内大循环不够顺畅等挑战。供销合作社的主要职责就是推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在畅通国内大循环、构建农产品流通统一大市场方面有着独特优势。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聚焦做强做好农产品流通,通过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加大产销对接力度等措施,建立健全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从田头到餐桌,建立直供配送模式。发展“省级运营平台+区域配送中心+直供基地”的直供配送模式,推动省属社有企业向县域市场下沉,将农产品配送至机关、学校、社区、菜场等,构建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标准化可溯源供销农产品直供配送网络。省属社有企业农产品集团结合“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县一特”产业发展格局,在全省布局建设、发展一批安全绿色农产品直供源,带动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从农户到市场,丰富产销对接活动。线上,鼓励系统流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发展农村电商直采、“直播电商+产地仓+寄递”、“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等新模式,通过电商平台、微信小程序、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多种方式提高电商销售比例。线下,建立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消费帮促产销对接,在系统商场、超市等设立消费帮促专区专柜,市场化运作展示展销活动,帮助全省各地和对口支援合作协作地区将“土特产”变成“金饭碗”。


从点状到贯通,补齐冷链设施短板。根据我省农产品主产区、国家和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及消费市场分布,构建“省级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产地网、销地网+省级冷链物流智慧综合服务平台”的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起到平时运营、应急保供的作用。结合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网建设,推进田头仓、移动仓等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解决农产品冷链流通率较低、“最先一公里”“缺链”问题,畅通农产品上行通道。




发挥“社”的作用:聚力合作共赢,保障农民权益,做领农民富的“引路人”



近年来,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稳步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比逐步缩小,由2013年的2.39∶1下降到2023年的2.07∶1,但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仍然不小,农民增收难度较大。组织化程度较低,话语权较小,常常在农业利润分配链条中处于劣势地位,是农民增收难的重要原因。供销合作社作为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既有经营性职能,又有公益性职能,且90%以上的经营服务网点分布在县及县以下,完全可以用经济合作的方式,把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组织起来,推动党中央部署要求在农村落地落实。


一是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强化合作经济属性。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增强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


二是探索社村共建模式,拓宽联农带农路径。通过村社共建等方式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合作,共建产业项目、共办服务平台,带动集体经济壮大和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增加村集体和村民的收入来源。积极推广“供销合作社+村集体+农户”“供销合作社+村集体+农业经营主体”等模式,夯实密切联结农民的组织基础,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增加农户收入。


三是培育社有龙头企业,创新利益联结方式。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推动“卖农产品”向“卖加工品”转变。通过“龙头企业+农户”订单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流转聘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品牌共享增值增收等模式,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稳定的供货渠道,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平稳,以“保底价+浮动价”的方式组织生产,减少价格波动对订单履约的影响,同时将农产品的增值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来源:《群众》杂志2024年第21期

作者:张建军(作者系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责任编辑:霍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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