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在出租车干了这件事,的哥被判刑7个月!

乐活   2024-10-20 19:56   贵州  
早前,连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某出租车司机因贪图小利,多次搭载吸毒人员往返购买毒品并容留吸毒人员在其车内吸毒,触犯了刑法,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依法判决。

基本案情

2022年春天,一个普通的上午,出租车司机金某接到一位陌生乘客的订单,该乘客将要乘坐其出租车往返市区办事。接上乘客杨某与滕某后,金某驶往目的地。

在市区某小区门口,杨某下车“办事”,金某停车等候。不多时,杨某就带着一个塑料袋上了车,并示意金某返程。返程途中,杨某毫不避讳,把塑料袋里的粉状物体用矿泉水稀释,再将稀释的液体分给滕某一半,当着金某的面,他们直接把液体注射进自己体内。此时,金某反应过来,原来二人是在自己的车里吸毒!金某很气愤,与杨某、滕某吵嚷起来,但随即转念想到,要多承揽客源、挣点车费,他打消怒意,还和杨某交换了联系方式。

在案发前的两个月内,金某驾驶车辆接送杨某及其同伙前往目的地购买毒品并容留他们在车内吸食毒品,累计达十余次。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金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涉案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金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金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认罪态度,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金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说法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这种容留行为既可以主动实施,也可以被动实施;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对于容留场所的界定,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长期固定住房或其他场所,也包括行为人临时租赁的酒店、旅店、饭店、KTV包厢等,甚至车、船等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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