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一位同行发来材料称,内蒙古鄂尔多斯一位女出租车司机在营运过程中遭到运管撕扯殴打,在住院治疗,呼吸机等抢救设备都已经全部用上了,医院也向下属下达了病危告知书。
根据当时被殴打后讲述:事发当时,女司机驾驶出租车在鄂尔多斯东站内接到乘客后出站,随后在停车场拼了一名乘客,途径运管执法站时,一名运管要求其下车,并表示要调查车内监控,当时这名运管未身穿执法服装,未出示执法证件,旁边还有两名运管也没有对执法过程进行记录。这名运管名为许智勇,见的姐不下车,于是动手撕扯的姐,的姐尽力反抗,随后出现呼吸困难、胸闷等症状被送往医院抢救,诊断为呼吸性碱中毒。
事件发生后的姐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下达了不予立案告知书,于是她又向交通局等其他部门举报,得到的回复基本一致,如今维权无门,无人监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手段时,应当身穿执法服装,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两人以上陪同,并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过程。
并且,当场实施强制措施的,应当24小时内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批准,补办批准手续。
出租车经营如果出现违规,应当根据行政处罚法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教育,并未到达实施强制措施的程度。
该名运管直接动手撕扯导致的姐突发疾病送往医院抢救,已经超出了行政执法的范畴,属于暴力执法。
而且执法过程中的程序也有多处违规,为什么这样一起明显的暴力执法案件没有人管?
根据当地司机介绍,这名运管早在2020年就曾出现过暴力执法的情况,被纪委调查,为什么如今还能继续执法,并且继续知法犯法?
这名运管究竟是何许人也?为什么这么多部门都不管呢?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认真调查,给这位的姐一个交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公民有权监督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