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物业,向业主收取管理费,业主可以不交吗?

文摘   2024-10-03 09:30   河南  

来源\网络

本期值班律师  赵君伟

   

    不可以。


    民法典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主体,除了物业服务企业外,还可以是其他管理人。业主委员会就是“其他管理人”的一种,这种管理属于物业自治管理模式。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授权,组织物业管理、收取必要的管理费用,业主应当遵守。业主委员会有权起诉违反管理规约拖欠物业费的业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第二款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条第一款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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