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青山区法院的大力支持,没想到这个案子这么快就执行到位了,我们这一趟没白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说道。
近日,青山区法院执行干警房翰申接到一个紧急任务——需协助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开展司法拘留行动。
接到任务后,房翰申立即整理好手中的工作,根据包河区法院提供的线索,定位到被执行人赵某某在某工业厂区内工作,并经多方询问得知赵某某外出办事尚未回到厂区。
为找到赵某某,房翰申带领包河区法院执行干警一行前往厂区附近蹲守等待,一小时后成功将其带回。
正准备将赵某某移交给包河区法院时,房翰申在交谈中发现其是一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对其司法拘留,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会带来不小的影响,于是,他立即和包河区法院执行干警说明情况。
一行五人陷入思考,如何处理才能既兑现好申请人的权益,又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呢?只能从案件本身想办法。
房翰申翻开案卷,发现本案标的较小,完全有执行和解的可能,遂提议先给赵某某一个主动悔过的机会,如果其能够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可以暂不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考虑到赵某某目前的状况,包河区法院执行干警亦表示同意。
房翰申和包河区法院执行干警立即与申请人通电话,希望其能够宽限赵某某一段时间,但申请人表示其目前也很困难,如赵某某能在当天履行完毕,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听此一言,大家更加燃起了希望,继续做起了赵某某的工作。他们一方面对赵某某释法说理,告知其如不履行面临的是法律强制力的处罚。另一方面,向赵某某讲明利害关系:如对其进行司法拘留,长远来看,其他市场主体会因其不诚信的行为对其产生负面评价,对企业的后续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起初抗拒执行的赵某某终于被房翰申和包河区法院执行干警释放的温情与善意打动,主动为履行想起了办法,一一打电话向朋友求助。
近3个小时的等待后,赵某某凑齐了10万余元款项,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申请人谅解了赵某某,并申请解除了对赵某某采取的强制措施,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此时,已近晚上10点。房翰申和包河区法院执行干警道别以后,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写道“温情自有千钧之力”——善意执行、温情执行,这是他的办案心得,更是他的法治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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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执行局 房翰申 邓梦云
校对:王 婷
责编:杨 兰
核稿:郑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