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摆摊卖菜为生的李阿姨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还得为讨回自己的摊位押金打一次官司。
2019年,原本在青山某菜市场外摆摊卖菜的李阿姨得知菜市场装修后有新摊位出租,便向承包经营市场的武汉某农副产品公司缴纳了押金1万元,租下一个固定摊位卖菜。
2022年底,因经营不善,武汉某农副产品公司被清退出市场,改由其它公司接收市场摊位出租工作。李阿姨虽然可以继续在市场内经营,但之前缴纳的押金,却始终有4千要不回来。
2024年6月19日上午,李阿姨同其他6位摊主一起将武汉某农副产品公司诉至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大家都有几千、上万不等金额的押金还没要回来,希望这次法院能帮大家拿回辛苦钱。
当日下午,李阿姨便接到青山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的电话。电话里,调解员告诉她法院已经第一时间和武汉某农副产品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先生取得联系,督促张老板核对账目,并转达了张老板分期调解的意愿。
“我不想调解,我就想快点拿回我的钱!万一他是想拖延时间怎么办?他要是拖着不给我们也拿他没办法。”李阿姨一听要调解,直接提高了嗓门。后来,在调解员二十几分钟的解释下,她才知道什么是调解,什么是调解文书,调解文书的法律效力,以及张老板不按调解协议履行将面临的被强制执行的后果。最终,李阿姨同意试试,看调解能不能解决她的难题。也是在后来,她才知道,同样的话在那个下午,调解员挨个说了7遍,中途有摊主说大家都在一个菜场,可以代为转达,调解员担心转达出错或没通知到位,坚持一个个打电话。
一个星期后的早上,正在摊位上忙活的李阿姨又接到调解员的电话。调解员说经过几轮沟通,已经督促张老板就每位摊主的押金制定了一一对应的分期还款方案,希望李阿姨他们能约个时间前往法院进行调解。想到早上是生意最好的时候,李阿姨就问能不能把尽量时间定在下午。又过了半天,调解员打来电话,说征求了张老板的意见,也给其他6位摊主打了电话,时间定在7月2日下午。
7月2日下午,李阿姨等7人早早便来到法院。但大家一见本来就没多少的押金要分三期甚至四期,还剩1万块钱没要回来的孙大爷立马带头不干了,说什么也不愿意调解。李阿姨的心也跟着动摇了起来。
“叔叔阿姨们,我小张是什么样的人,大家都是清楚的。我从来没说不还钱!只是我除了欠大家的钱,还欠别的公司的货款,实在是债务太多,只能尽量凑钱,尽量还。大家要是不放心,怕我跑了,我经常来菜场转转,让大家放心好不好?”张老板见大家怒气上涨,赶忙解释。
调解员也给大家一一倒上水,请李阿姨几人在外面的凳子坐坐,把孙大爷几个意见比较大的摊主单独留在调解室做起了工作。
一杯水快喝完,调解员出来叫李阿姨几人进去。此时孙大爷已经没那么生气了,张老板脸上也带着点微笑。“哎呀,签吧签吧,法院说调解有用,那就调解。但是你这调解协议有些词儿我也看不懂啊?”孙大爷抖着一张纸嘟囔着。
调解员赶忙拿出几张调解协议,给李阿姨等人,并给大家逐一朗读解释每一个条款都说了啥。李阿姨等人在听清楚问明白后,终于签了自己的名字。
从青山区法院出来的时候,李阿姨想着虽然没能一口气把4千元拿回来,但张老板年纪轻轻创业也的确不容易,背着那么多债也要一笔一笔还,而且调解员说以后每期还款时间快到之前,都会给张老板打电话提醒督促,李阿姨看了看手中的调解协议,感觉压在心里这几年的石头终于卸了下来。(当事人系化名)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青山区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以严格的工作标准,以优质的司法服务,履职尽责办好每一件“小案”,把“小案”办出好效果,服务大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凡人微光
星火成炬
供稿:政治部 杨 兰 立案庭 杨 婷 王 笛
校对:王 婷
责编:杨 兰
核稿:郑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