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公告,公司董事长许大红、董事石江涛、黄慧丽、王金诚、独立董事秦家文、祝传颂、徐毅、非职工代表监事贾仁耀、陈晓东及职工代表监事王远红因公司董事会改组及工作需要,申请辞去相关职务。
泰禾智能:泰禾智能关于股东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变更进展的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及股东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转送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上述股东向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协议转让的18,773,220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事项概述
2024年10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及股东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签署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日,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前述协议约定公司股东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14,150,808股股份、1,552,300股股份、2,711,562股股份、358,550股股份(合计18,773,22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4%)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同时,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拟放弃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且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均将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阳光新能源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及股东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转送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11月25日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数量和表决权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 协议转让过户前 | 协议转让过户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转让方 | ||||||
许大红 | 56,603,232 | 30.87 | 30.87 | 42,452,424 | 23.15 | 0.00 |
许大红之一致行动人杨亚琳 | 64,000 | 0.03 | 0.03 | 64,000 | 0.03 | 0.00 |
葛苏徽 | 6,209,200 | 3.39 | 3.39 | 4,656,900 | 2.54 | 0.00 |
唐麟 | 2,711,562 | 1.48 | 1.48 | 0 | 0.00 | 0.00 |
王金诚 | 1,434,200 | 0.78 | 0.78 | 1,075,650 | 0.59 | 0.00 |
合计 | 67,022,194 | 36.55 | 36.55 | 48,248,974 | 26.31 | 0.00 |
受让方 | ||||||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0 | 0.00 | 0.00 | 18,773,220 | 10.24 | 13.36 |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为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股份比例之间的差额系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阳光新能源持有公司18,773,2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24%,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3.36%。在各方按照《股份转让协议》完成公司董事会改组后,阳光新能源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曹仁贤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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