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格通信公告,全资子公司海格神舟近日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意向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海格神舟为武汉嘉瑞49%股权转让项目的合格意向受让方。海格神舟与股权项目转让方刘珩签订了《武汉嘉瑞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4900万元受让刘珩所持有的武汉嘉瑞4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嘉瑞将成为海格神舟全资子公司,确保其未来发展与公司发展战略保持一致,实现业务转型发展,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业务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进一步拓展业务市场。
一、竞拍股权概况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武汉嘉瑞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海格神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神舟”)参与竞拍海格神舟控股子公司武汉嘉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嘉瑞”)自然人股东刘珩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武汉嘉瑞 49%股权。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武汉嘉瑞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的公告》。
二、竞拍股权进展情况
近日,海格神舟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意向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海格神舟为武汉嘉瑞 49%股权转让项目的合格意向受让方。海格神舟与股权项目转让方刘珩签订了《武汉嘉瑞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刘珩
受让方:北京海格神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武汉嘉瑞科技有限公司
(一)股权转让先决条件
各方同意,本协议自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正式生效:
1. 出让方及标的公司已经向受让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公司的法律、财务及业务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权益、负担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全部信息;
2. 受让方已获得同意受让标的股权所有必要的内部决议、批准、许可、执照和类似授权;
3. 各方已签署和交付本协议。
(二)股权转让及价款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受让方以人民币 49,000,000 元(大写:肆仟玖佰万元整)受让出让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49%股权。为避免疑义,上述交易价款为含税价格,且已包括对标的公司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如有)的对价,出让方就其根据本协议出售给受让方的标的股权,其不再享有针对标的公司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及其他请求利益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1. 款项支付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出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税费由受让方或其指定的主体代扣代缴。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具体支付金额以扣除出让方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为准(以下简称“税后价款”)。
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后十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支付税后价款给出让方。
2. 交易税金
因本协议所议的交易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根据所有适用法律向交易各方分别计征的各项税金,各方应各自依法承担。
(四)期间损益及分红、过渡期安排
1. 各方同意,自基准日起至标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止,标的公司在此期间产生的任何因正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损失及/或收益均由受让方承担。
2.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标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止,标的公司不对股东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或其他利润分配方式。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违约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或部分义务,或作出任何虚假的声明、保证及承诺,则被视为违约。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股权转让价款的 20%。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在满足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股权转让先决条件后即刻生效。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海格神舟本次成功竞拍取得武汉嘉瑞 49%股权,武汉嘉瑞将成为海格神舟全资子公司,将确保武汉嘉瑞未来发展与公司发展战略保持一致,从而实现武汉嘉瑞的业务转型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武汉嘉瑞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业务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进一步拓展业务市场,寻求更深层次的变革,实现经营策略转型和经营规模扩张,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
五、备查文件
1.《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意向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
2.《武汉嘉瑞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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