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通: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财富   2024-12-02 12:08   广东  


跨境通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2023年5月12日,公司收到申请人尹杰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于2023年5月10日向太原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申请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太原中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相关通知或裁定,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立案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跨境通;证券代码:002640)股票连续 2 个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28 日、2024 年 11 月 29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0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收到申请人尹杰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向太原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申请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太原中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相关通知或裁定,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立案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太原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太原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太原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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