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披露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已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开市起停牌。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创业黑马,证券代码:300688)自 2024 年 12 月 2 日 13:00 时起继续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 2024 年12 月 16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主要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版信通”“标的公司”或“标的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2335542960B |
法定代表人 | 李海明 |
注册资本 | 1,846.153846 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5-03-26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 1 号-2 至 5 层 101 内 5 层 B510-1 室 |
主要办公场所 | 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 1 号-2 至 5 层 101 内 5 层 B510-1 室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版权代理;商标代理;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出版物制作;专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二)主要交易对方的名称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包括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内的全部或部分股东。本次交易对方的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公司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对方、标的资产范围等具体方案,应以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或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协议甲方)与本次交易的主要交易对方(协议乙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乙方系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的股东,甲方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控股权(“标的股权”)
本次交易的定价应以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定价依据,最终交易价格应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目前正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本次交易各方签订的意向协议;
3、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4、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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