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公开征求《城中村改造项目购买商品住房用作安置房的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
该操作指引提到:房源须在中山市域范围内,原则上是已建成,所在楼盘立项、用地、建设等相关手续齐备,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住房;村(居)民购买的商品房户型、面积、套数、区位等不受限制。具体在尊重村(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考虑。
10月18日,《南区街道沙涌恒美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历史文化保护评价报告》公示。
9月30日,《中山市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实施意见》印发实施。
9月20日,《中山火炬开发区上下陂头片区城中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