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中山市发布了《中山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指引》。
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是不需要通过征收,所有权依然归集体所有的经营性建设用地。用途要求为用于工业、商业、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金是交给政府,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土地价款是交给集体。同时,集体需要向政府财政缴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
关于政策方面就不多说了。想了解更细致可以看另一位网友的解读。《中山市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政策非官方解读》
前两天,中山首宗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项目正式挂牌。
以下是主要信息。
挂牌编号:G33-2024-0073
面积:38635.7平方米(折合57.9535亩)
位置:中山市坦洲镇联一村(坦洲中学对面)
用途:商业
出让年限:40年
容积率:1.0≤容积率≤2.0
绿地率:≥36%
建筑密度:≤30%
建筑限高:≤30m
起始总价为人民币150,000,000元,即起始楼面地价为人民币1941元/平方米,每次最小竞价增幅为1,500,000元。
竞买人应预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8,000,000元。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价款,出让价款的20%作为合同定金;竞买保证金若不足出让价款20%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出让合同前按时缴纳不足部分;竞投不成交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