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政府发布了《香山古城孙文西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项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网上个别标题党抓住了其中一句话展开了报道。
“对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土地登记用途为住宅:商住的,且现状调查为住宅的,按协议征收的房屋主体建筑面积给予 4500 元/平方米购房补助。”
于是有的网友就把这理解成“只补偿4500元/平方米”。
事实上,这只是补偿当中的其中一项,叫购房补助。就是出于关心,怕补偿不够业权人购买房产而额外给的一笔补助。听说,很多城市是没用这样的奖励的。不信自己看看其他城市的补偿方案看看。
于是,有朋友问了,那到底可以得到多少补偿?
原文是分不同情况补偿的,这里小编就假设计算一个。一切以原文为准,请读者也不要不理解原文的意思的情况下硬套我的这个假设。
假如一间自建房,国有土地,建筑面积50平方米,证件齐全。业主是低保贫困家庭。不属于华侨房。
假设全部要货币补偿。
一、政府委托的评估公司评估价格是50万,那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价格就是50万元。实际上旧房子不可能评那么高。
二、临时安置费按18个月计算,就是22×50×18=19800元。假设是低保家庭,再额外提高30%,即25740元。
三、搬家费10000元,低保家庭额外提高30%,即13000元。
四、装修装饰补偿,因为低保家庭,房子装修不会很好,假设这个补偿是1万元。
五、停业停产、工人遣散、资产搬迁。假设为0。
六、购房补助,4500×50=225000元。
那么,这个业主可以总共获得50+2.574+1.3+1+0+22.5=77.374万元。
以上是拿钱的,业权人也可以选直接换安置房。但安置房不是新的,是一些旧的小区房子。这里就不详细解释了。
这只是假设。每间房屋的评估价格等实际情况不同,不要生搬硬套。
以下附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