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医生不搬运患者致其死亡?法院判了:医院无责

文摘   2024-11-02 18:45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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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员缺失:急救中的盲点

近日,一起关于120急救中心的争议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讨论。一位93岁的老人在家中不慎摔倒后,家属紧急拨打120求助。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医生判断老人需要住院治疗。在家属的协助下,老人被转移到救护车上。尽管老人所住的小区距离医院仅200多米,但整个转运过程却耗时近一个小时。在医院治疗过程中,三位家属签署了《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老人在出院后四天不幸去世。

争议的焦点在于家属认为急救人员拒绝抬老人下楼是导致悲剧的原因,而医院方面则认为医护人员并无搬运患者的责任。这一事件在医疗社区引发了热烈讨论,许多医生表示,面对类似诉求,他们往往无法满足。

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在公众的印象中,120急救人员似乎总是承担着搬运患者的责任,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根据卫健委的解释,救护车的标准配置应包括司机、医生、护士和两名担架工,担架工负责较重的体力劳动。然而,在许多地方的实际操作中,120只配备了医生、司机和护士,并没有专门的担架工。这导致了一个尴尬的局面:一方面,医护人员可能因为身体原因不适合搬运患者;另一方面,患者家属在紧急情况下期望得到全面的帮助

这一事件也引发了对医疗伦理和法律责任的讨论。有人认为,医护人员应该全力以赴地帮助病人,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医生并不是免费的劳动力,也有权决定如何协助搬运病人。法律专家指出,医护人员有义务遵守工作纪律和道德规范,完成工作任务,如果拒绝帮助抬运病人,可能违反了法律。

在这一争议中,我们可以看到,急救人员的职责边界并不清晰,而公众对于急救服务的期待与实际提供的服务之间存在差距。这一事件提醒我们,需要对急救服务体系进行完善,明确医护人员的职责范围,同时提高公众对于急救服务的认识和理解。只有这样,才能在紧急情况下为患者提供更及时、更有效的帮助。

图源:丁香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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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与义务的边界

在这起案件中,家属指责急救人员不愿协助抬患者下楼,导致救治时间被严重延误,最终患者不幸去世。家属因此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上百万元。

医院方面则辩称,他们的出诊完全符合要求,并且积极配合抬患者。医院解释称,患者93岁,住在老旧小区的4楼,楼道狭窄。120出诊时配备了医生、护士、司机各一名,符合标准配置。医院指出,抬病人下楼需要家属配合,但家属20分钟后才到达现场,期间医生一直在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并未出现病情变化,因此不存在延误救治的情况

最终,法院在23年7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为医院无责。这一判决引发了医疗界的广泛讨论,许多医生表示,抬病人确实不是急救人员的义务。

类似的情况也在今年2月发生在黑龙江省黑河市。家属要求两名120工作人员抬病人下楼,但急救人员以身体原因为由拒绝,并表示“我们抬不了,我们腰间盘(不好)”。家属质疑,为何前两次120来时都有人抬,这次却不能抬。黑河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急救人员确实没有搬运患者的义务,并正在推进医疗机构担架员配备工作。与此同时,两名涉事医生被停职。

这些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急救人员职责的讨论。一方面,有人认为急救人员应有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不应在病人危急时推诿责任;另一方面,也有人理解急救人员的立场,认为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救治病人,而非抬担架。建议病人家属在拨打120时,详细说明病情和抬运要求,以便医院调度合适的人员和设备

这些争议案件凸显了急救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担架员配备不足的情况下,如何平衡急救人员的职责与患者的实际需求,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公众期待与实际服务之间的差距,以及医疗伦理和法律责任的界定,都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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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中的搬运难题
在院前急救的紧张场景中,医疗救护员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但他们的存在往往被公众忽视。根据我国《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医疗救护员与医师、护士一同构成了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队伍。他们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负责搬运、护送患者等辅助医疗救护工作。
北京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担架员”岗位,要求每辆救护车应配备包括担架员在内的急救人员,以提供搬抬服务。然而,岗位的设置并不等同于人员配备的充足。一项研究显示,东南地区某省救护车出诊无担架员的比例高达66.05%,而在北方某市,急救中心仅有12名担架员,平均年龄47岁,均为劳务派遣。
“绝大多数新招的担架工,跟急诊上一天班,第二天就走了,有一个担架师傅就已经很幸运了。”一位医生留言道。担架员由于正式编制门槛高、自身学历低等原因,难以成为正式编制人员,劳务派遣方式导致其收入水平低,劳动强度大、职业发展空间小,使得担架员从业积极性不高,招用困难、来了留不住,导致担架员配备严重不足。
北京市大兴区一位网友分享了自己的经历,去年家中老人突感不适,拨打120时特别强调需要足够的人手抬患者下楼,但到达现场后,工作人员表示只有两人能抬人,需要家属另找两人帮忙。最终,在居委会的帮助下才将患者顺利送入医院。
在责任划分上,医疗用户普遍认为,虽然可以帮忙,但搬运患者并非急救人员的义务。面对院前急救担架员缺乏的共同难题,医务人员常常选择亲自上阵。“无论是从治病救人,还是帮助有困难的人的角度,我们都应该去协助搬运患者。”一位在北京急救中心工作过的人员表示。
然而,搬运患者的责任与义务尚未明晰。《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规定了医疗救护员的工作包括搬运、护送患者,但对于医师、护士是否有责任、有义务搬运患者,并没有明确列出。在实际操作中,医务人员往往需要参与到搬运工作中来,尤其是在面对不同病人需求时,一个担架员往往难以胜任
在院前急救的现实需求下,担架员岗位的人员缺口问题显得尤为严峻。这不仅关乎患者的安全,也关系到急救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因此,明确责任、改善担架员的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路径,是提升院前急救服务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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