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航、胡浩 ‖ 近代农家妇女劳动参与刍议(1929—1933)

文摘   历史   2024-05-30 08:30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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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航)

(胡浩教授)


作者简介:

吕航,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胡浩,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研究背景
近代中国农家妇女在传统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农家妇女的劳动参与在维系家庭稳定、优化劳动资源配置乃至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传统认识上,农家生产经营基本沿袭着“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然而,即使是“主内”的农家妇女,在繁重的家务劳动外,也承担着许多生产性的家庭内劳动和市场范畴的工作,实为“内外兼营”。在家务劳动中,奉老顾小、洗衣做饭等都是近代妇女的基本职责,起到了维系家庭稳定的重要作用;在生产性劳动上,农家妇女在农耕和副业领域中均投入了大量劳动,包括喂养牲畜、除草收割、缫丝纺织、成为佣工或经营小生意等,优化了家庭劳动力资源的配置。农家妇女不仅通过自身劳动为经济社会创造直接价值,还通过优化男性劳动力的时间配置间接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可以说,近代农家妇女劳动参与创造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不容小觑。
关于农家妇女劳动参与这一主题,学界已进行了一些探讨与分析,主要包括妇女劳动价值以及劳动类别两个方面。对于妇女劳动价值,总体来看,无论从性别劳动分工还是家庭生产决策的角度,大多数研究都表明近代农家妇女的经济角色在生产劳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妇女能顶半边天”正是形容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生产地位和男子同等重要。从劳动类别看,有研究表明,晚清时期,农家妇女劳动参与沿袭着耕织专业化分工的特点,手工纺织副业渐成农妇“主业”。民国中期,农家纺织使用的投梭机受到了更先进的拉梭机和铁轮机等的排挤,在与外部市场的较量中,农村家庭手工纺织发展表现出整体衰落与短暂复兴的趋势,农家妇女的“主业”受此影响渐趋“破产”。因此,农家妇女劳动发生了新的转变,一方面,在农家男性劳动力大量离村务工后,农家妇女成为农业生产中重要的替补劳动力,因此,其农耕参与程度开始上升,“男耕女织”在一些地区转变为了“男女同耕”;另一方面,农家妇女被动地向“商品化”程度更高的行业转移,江南农村出现了织户大批放弃投梭机织“卖布”而转入编织花边、绣品以及草帽缏等,以及就近向大城市转移,加入了产业女工队伍的景象。
虽然已有研究对农家妇女的劳动贡献作出了积极评价,但对相关结论尚需进一步提供资料佐证、修正与补充,以更加系统地刻画传统农家妇女劳动参与情况。事实上,现有文献主要基于区域视角,定性分析妇女劳动参与状况,得出的结论具有重要价值,能够加深学界对传统乡土社会、传统农家劳动的认识与理解,也为本研究的框架构建与理论基础提供参考与支撑。然而,近代中国幅员辽阔,且各地经济发展差异极大,我们仍缺乏在统一标准下更为宏观、更为系统的认识。
本文试图利用20世纪30年代的全国大样本农家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受益于卜凯(J.L.Buck)任系主任的原金陵大学农经系于1929—1933年间进行的中国22省农村调查,其关于当时农户的微观调查在规模、范围和内容上无出其右,是目前能够获得的最详实的民国时期的农户数据,为研究近代农家妇女劳动参与问题提供了丰富的数据基础。在对资料中农家劳动力相关数据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后,最终得到20个省105个县10359个农户样本。本文围绕农耕和副业两个生产劳动领域,对农家妇女劳动参与行为进行讨论,并以原调查数据的传统八大农区为单位进行区域间的对比分析,以期直观地展现传统农家妇女劳动参与情况。
二、“看不见的农民”:近代农家妇女农耕时间配置与区域差异
农业社会中的妇女被形容为“看不见的农民”,传统语境下的“男耕女织”也在意指“农夫蚤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叔粟,此其分事也。妇人夙兴夜寐,纺绩织絍,多治麻、丝、葛、绪、綑、布、縿,此其分事也”,似是在农业生产中,男子从事田间耕作,妇人只需居于家中缫丝纺织。这样的记述使妇女被弱化甚至抹消了在农耕中的参与度,形成语境表达和量化历史研究中对妇女劳动参与的忽视。至此,引出本文的第一个问题,“男耕”即为“女不耕”吗?
事实上,近代农家妇女广泛地参与了农耕中拔秧、插秧、踏车、耘田、棉花中耕、刈禾打场,以及野外旱地采集等多个劳动环节,并且这种参与存在明显的时空差异性。通常,随着地区间人口密度和耕作方式的不同,整体呈现出“在人口稀疏的轮耕地区,男人的劳动量小,而妇女的劳动量大;在人口密度较高的一些地区,如果在农业制度是粗放式犁耕的地区,男人的农业劳动量大,而妇女的劳动量小。在精耕细作的灌溉区,男人和妇女都必须进行艰苦的农业劳动,才能在少量的土地上获取养活全家的粮食”的特征。但是,农家妇女劳动力在农业生产中具体投入程度如何呢?不同区域之间的特征相同吗?
(一)妇女劳动力的农耕时间配置
基于卜凯1929—1933年这一时期的农家调查数据,测算传统农家户均劳动时间和户均农耕参与率见表1。为保证研究的完善性与可比较性,本文同时测算了男性、女性与儿童的户均劳动时间与户均劳动参与率。

从全国层面来看,近代农家女性居于农耕中的次要辅助地位,男性是农耕中的主要劳动力,农耕分工整体表现为“男女均劳”,但“男主女次”的形式。女性户均农耕劳动参与率为14.92%,不足两成,而全国水平的户均男性劳动参与率为72.96%,约占七成;在户均劳动时间上,户均女性投入为7.19个月,约为户均男性投入时间的37.92%,少投入近12个月。若以此来看,农家妇女在农耕方面整体劳动投入较少,不足以撑起农家的“半边天”。
从不同作物带下的不同农区来看,农家劳动力配置存在较大差异,区域特征明显。在水稻地带中,除水稻茶区外,扬子水稻小麦区、水稻两获区、西南水稻区和四川水稻区的农家在农耕中都投入了更多的时间,其中,户均家庭劳动投入最多的地区是水稻两获区,为32.83个月;就农家女性的农耕参与水平来看,水稻两获区的农妇是地区间最活跃的,户均劳动时间与户均劳动参与率分别达到10.41个月和32.16%。在小麦地带中,相比冬麦小米区和冬麦高粱区,春麦区的农家户均投入30.92个月,在农耕劳动上投入了更多的时间;同时,春麦区也是麦作地带中农妇农耕参与最活跃的地区,户均女性农耕参与率为20.98%。
以上分析表明,农家男性和女性都进行了农耕劳动,但各农区农家女性的农耕劳动投入表现不同,作物带间或作物带内都存在差异。具体地说,水稻地带的农妇在农耕中投入的劳动时间更多,户均劳动参与率更高;在水稻地带内部,水稻两获区的女性农耕参与率更高,在小麦地带内部,春麦区女性农耕参与率更高;同时,也存在一个特殊现象,水稻茶区的户均女性农耕参与率是全国最低,与同属水稻作物带,但是户均女性参与程度全国最高的水稻两获区形成鲜明对比。
依据李伯重(1996)对农家劳动形式的分类,我们可以对上述分析结果进行简单归纳。在农耕劳动方面,扬子水稻小麦区、水稻两获区、西南水稻区、春麦区的女性户均劳动时间、户均劳动生产率都高于全国均值,属于“男女均劳”且“男女同工”;四川水稻区、水稻茶区、冬麦小米区和冬麦高粱区的户均劳动时间和户均劳动生产率低于全国均值,属于“男女均劳”,但其农耕劳动参与程度较低的原因可能来源于“男女分工”。
(二)与已有研究结果对比
近代中国的农村调查繁杂,但涵盖农家妇女劳动情况且与我们所研究时段一致的甚少,其中,埃丝特·博塞拉普的研究较有代表性。她认为,在1929—1933年间,中国妇女在农业家庭劳动中的均值为30%,中国北部为27%,中国南部为31%。本文基于卜凯调查数据(所利用数据未含有东北地区)对这一结果进行了验证,按自然地理区域划分,对中国北部和南部的户均女性农耕参与率进行了重新整理(见表2)。

对结果进行对比可知,埃丝特·博塞拉普整体高估了近代中国农家妇女的农耕参与水平。在卜凯调查的农家女性农耕参与水平中,中国北部为10.38%,南部为17.05%,全国平均水平为1492%。作为补充,本文对户均农耕劳动时间进行了计算,得出北部女性户均农耕劳动投入时间为4.94个月,南部为7.76个月,全国户均女性劳动投入时间为7.19个月。整体上,虽存在样本地区选取不同的问题,仍能看出测算结果有明显差异;较为一致的是,南北地区间的农耕劳动投入整体趋势相近,北部女性农耕参与略低于南部地区的女性。
通常存在一种说法,“在所有发展中国家里,女性从事的田间劳动量,与家庭收入成反比。所以,一个农户越贫困,这个农户中女性参加田间劳动的时间越长。”但于近代,这一原因或许可更确切地表示为:在一个地区中,近代农家妇女在要素或商品市场获取收入的可能性,与其参加田间劳动的时间成反比。因为当可以通过副业等其他非农劳动获得更高收入时,“理性”的家庭时间配置必然将更多的劳动时间投向能带来更高收益的地方;而妇女作为农业生产中配置更具灵活性的劳动力要素,流向其他劳动领域的可能性也更高,也因此,在近代纺织可以带来相对更高的家庭收益时,存在妇女从农田中抽身,转而投入专职纺织的情况。那么,是否是由于专业分工导致的,在农家妇女农耕参与程度低的地区,副业参与程度会更高?抑或是两者参与程度都低?基于此,将对不同农区的副业发展情况和农家劳动力副业参与情况进行分析验证。
三、从“女红”到“女工”:近代农家妇女副业从业类别与时间配置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受时局影响,农家为立身求存,对生产经营和资源配置的调整既是主动的,也是被动的。彼时,商品市场涌入大量廉价“洋货”,国内传统产业发展大受冲击,“一般小农已无力继续经营,继之手工业破产,农民离村”,为此,在土地与资本的相对固定性下,农家对劳动力资源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同期,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也为农家带来了更多市场机会,“经济衰退时期,有酬劳的工作对家庭收入至关重要,这也将引起家庭内的劳动投入重新调整”。相较于农家男性更难从土地上脱身,农家妇女更具灵活性,这促使她们在这一时期更为广泛地参与进家庭外部的劳动力市场和轻工业市场,实现了从传统家庭“女工(同‘女红’)”向工厂“女工”的劳动场景转变,此时,近代农家妇女的劳动有了地理边界和就业空间拓展的特点以及更为明显的收入货币化的表现。
通过对卜凯20世纪30年代农户调查资料的重新发掘,我们可以摆脱过去无法观测女性在副业以及家庭中劳动投入的限制,使本文对女性的劳动参与行为以及女性对家庭的经济贡献有更为全面的分析。
(一)妇女劳动力副业从业类别
“农民恒于农暇从事于工业品之制造,以为副业,亦即,相对于农耕这一近代农家“主业”而言,其余诸如家庭手工业,包括棉麻纺织、编筐等;或是如食品生产,包括面粉、酿酒等;或是倚赖专技,从事木匠、瓦匠等副职;抑或是外出谋工,成为长期或短期的雇佣工人等,上述枚举,皆囊括在副业之内。近代农家从事副业多以改善生活、规避风险为由。近代内外交困,若遇灾荒年份,以农耕收入作为生计支柱的农家更是痛苦不堪以至破产,民生凋敝,因此,近代中国的副业经营是与生计息息相关的。更有20世纪30年代中期,“大部分农户都没有或租不到足够的土地”,副业被作为增加营收、分摊风险的手段。本文将农家副业从业种类进行了分类。副业具体分类不易,旧有“三百六十行”以示职业的多样性,加之 “一地人民之职业常随地理,气候,出产种类及生产方式等而各有不同;我国已有之职业调查分类殊不一致,欲求一综合之比较,甚非易事”。本文参照已有研究对副业划分的方法,结合卜凯农户调查实际数据情况,将副业从业结构划分为雇佣工人、独立工人、商业经营和手工纺织四大类,余下分类归于“其他”,包含的具体职业内容以及性别从业比例如下:

如表3所示,手工纺织行业的从业人数占副业从业总人数的47.46%,近一半左右,其余副业行业分布整体较为均匀。其中,农家妇女明显集中于手工纺织行业,占比达到70.27%;农家男性较多从事于雇佣工人行业,人数占比为32.58%,而从事手工纺织行业的男性仅为3.64%。民国中期,产业革命和近代社会转型使“乡村妇女开始出现在各种不同层次的行业中”,但依据本文的分析,这种改变是微乎其微的。在比较优势和社会性别观念的束缚下,农家妇女向家庭外部、社会层面的就业更多仍聚焦在纺织业等轻劳力行业。
凭借地理位置、市场条件等优势,部分地区农家妇女的劳动地理边界和副业行业选择空间得到拓展。然而,在市场就业机会中,男性从事的副业职业种类仍旧显著多于女性,就业机会处于性别不平等的情景中。根据计算,男性就业机会是女性从事的职业种类的两倍之多,农家女性的劳动能力并未得到充分重视和利用。
更进一步地,本文探索了不同农区“特色副业”中的性别差异表现。“一地人民之职业种类与一地之产业状况,经济情形与社会活动,关系至密……任何农村除以农为业者外,还有操其他各种职业以应农村社会之需要的”,扬子水稻小麦区副业相对发达,手艺匠人较多(11.57%),在我们所使用的样本中甚至出现了妇女从事教书者,可见民风与文化的发展开放,另外,该区不同性别和年龄的农家劳动力都从事了一定程度的纺织活动(男性占比4.67%、女性占比32.13%、儿童占比6.57%),但仍以农家妇女为主;水稻两获区有较多编箩从业者(6.27%)以及从商人员(26.82%),妇女以纺织为主,但也有从事装工、苦力等“力气活儿”职业的人员;西南水稻区中,打草鞋(13.28%)多以妇女和儿童为主,煤矿(8.89%)相关从业者也较多,以男性劳力为主;四川水稻区商贸生意发达(22.47%),相较其他农区,调查的农户中有较多从医人员(1.69%);水稻茶区的农户由于多临海或临江,渔业是其副业中的特色(2.91%),更值一提的是,做币业在水稻茶区产业中占有较大比重(6.71%),这也显示出其市场贸易的发达程度;春麦区从事煤炭(18.85%)和柴相关行业(21.84%)的农户比重较大,可知传统能源行业在这时已有发展;冬麦小米区的妇女(90.75%)和儿童(88.60%)在副业选择上从事手工纺织的人极多;冬麦高粱区相较其他农区,从事商业贸易的人(29.95%)更多。
(二)农家劳动力副业时间配置
表4对1929—1933年的不同农区中农家劳动力副业参与情况做了详细统计。由于近代社会农家副业经营并非如农耕生产一般地具有广泛性,经整理,全国约有57.00%的农户从事了副业劳动;农区之间的副业参与率也不尽相同,其数值大体在30%至70%间波动,最高可达74.78%,最低约有34.66%,参与率在50%左右的占半数农区;将小麦地带的各农区副业参与率与水稻地带的地区副业参与率相比较,可以看出,小麦地带中春麦区、冬麦小米区、冬麦高粱区的地区副业参与程度都相对较高,与全国平均参与率水平持平甚至更高。

全国家庭平均副业劳动投入时间为6.45个月,女性的户均副业劳动时间是6.67个月。与男性相比,女性副业劳动投入时间约少2个月,但相较在农耕方面存在的投入时间差距(如前文所述约12个月)极大缩小。然而,在不同农区水平上比较,女性副业劳动投入时间差异明显:水稻地带中,西南水稻区、四川水稻区的户均女性和男性在副业劳动时间投入上极为接近,且四川水稻区的女性副业投入时间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男女均劳”且“男妇俱主”的表现;小麦地带中,冬麦小米区的户均女性与男性在副业劳动中都约投入了10个月,是所有农区中副业劳动时间投入最多的地区,也属“男女均劳”且“男妇俱主”。若以此来看,近代农家妇女的副业劳动时间投入常与男子是不相上下的,特别是西南水稻区、四川水稻区、冬麦小米区,农家妇女副业劳动参与水平称得上是农家副业生产的“半边天”。

本文还观察到,妇女劳动参与率在农耕和副业中确实呈现了一定的相反趋势(见图1)。就如,水稻两获区的女性农耕参与率最高,但副业参与率最低;冬麦小米区女性农耕参与率极低,然而,她们在副业劳动参与率极高。这或是由于女性的可分配劳动时间总数在一定程度上是固定的,除却家务劳动这类近代女性必须承担的任务,在其余可支配时间里,农耕、副业就像一绳两端,此消彼长,女性在农耕中分配的时间若是多些,副业的参与就少些,是围绕着家庭生产决策进行配置调整的。
四、近代农家妇女劳动参与影响因素分析
通过前文分析可知,同属水稻地带内,水稻茶区和水稻两获区在农耕劳动参与率上存在显著差异,水稻两获区的妇女农耕参与率最高,水稻茶区的妇女农耕参与率最低。同时,对比近代农家妇女在农耕和副业两个领域中的劳动参与率,水稻两获区的女性农耕参与率最高,但副业参与率最低;冬麦小米区女性农耕参与率极低,然而,她们在副业劳动参与率极高。近代农家妇女劳动参与表现在全国范围内存在如此显著差异,那么,影响农家妇女劳动参与率的因素是什么?
(一)自然资源禀赋与种植结构
自然资源禀赋是影响农家妇女劳动参与表现差异的基本因素。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域降水、光照、地形、土壤等禀赋条件存在较明显差异。在我国传统社会中,农业生产者基于对自然条件的适应与合理利用,农、副业产业结构都逐渐显现出专业化和区域化的特征。宏观层面上,基于不同自然禀赋条件,农家农、副产业结构会呈现出区域内的相似性和区域间的差异性;微观层面上,即使是在相同自然禀赋条件下,农家也会由于面对的生产经营预期目标、家庭自身禀赋等因素的不同,进而导致不同的农家劳动力配置决策。
其一,不同自然禀赋条件下,传统农业社会生产经营具有“因地制宜”的特点,各地区衍化出具有区域差异的农、副业产业结构,而不同的产业结构对农家劳动力投入与分工具有不同影响。以南北区域分野来看,南方水热等自然条件优于北方,奠定了“南稻北麦”的基本农业格局。北方麦作生产对体力要求高,相比之下,南方精耕细作式的稻作生产更易发挥农家妇女的劳动比较优势,因而,通常地,南方稻作区农家妇女的农耕劳动参与水平比北方麦作区更高。同时,近代社会中的农业和副业发展关联性较强,棉花、桑叶、茶叶等作物种植区的纺织业、桑蚕业等也随之相对繁荣。因而,在此类棉、桑业发展较好的地区,农家妇女的劳动优势更易发挥,副业劳动参与水平也相对更高。
其二,相同自然禀赋条件下,农家也会为满足“生存型”或是“盈利型”的生产经营目的,对作物种植决策进行相应调整,种植结构也是影响农家妇女劳动参与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粮食作物中,黄宗智认为,在双季稻种植区,“小麦和大麦的栽培增加了劳力需求,促进了家庭辅助劳动力更多地投入农业生产”,而并非通常认为的是由双季稻种植带来的影响。经济作物中,棉花是劳动密集型生产作物,近代中国棉区扩张使农家劳动力供应紧张,因此,更多的农家辅助劳动力参与到农业生产中。可以明确的是,从棉花的种植到采摘,都可以广泛地看到妇女劳动的身影,妇女在棉花采摘季节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同时,植棉业的扩张与发展也会促进附近地域棉纺织业的发展,在棉纺织业中,妇女更是劳动的主力军。因而,整体上,近代农家妇女在农、副业中的劳动参与水平都会由于农家的植棉行为有所提升。
(二)家庭人口与收入
近代农家由于家庭人口压力,期望在既有土地上获得更高产出,会具有劳动力“内卷化”的倾向,农家依靠“盘活”劳动力要素促进生产经营,进而提高了农家妇女劳动参与水平。家庭人口规模大会带来两方面影响:一是可利用家庭劳动力总量高,劳动力剩余也会相继增加;二是需要抚养的人口数量多,生存压力更大,对口粮或者收入的需求更高。因此,一方面,农家常以“细粮”换“粗粮”,或是种植“糊口”效用更高的作物,如甘薯等,这样既能养活更多人口,又可以吸纳过剩的家庭劳动力;另一方面,在商品经济繁荣或就业机会较多的地区,农家会根据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如棉粮比价等)以及劳动工资,进行家庭最优劳动分工。如若农家妇女从事手工纺织等副业的收入更为可观,“理性”的农家劳动力配置中妇女副业参与程度会更高。
家庭财富水平和财产继承权利也会对农家妇女劳动参与水平产生影响。在长江三角洲地区,贫穷家庭的妇女参加的劳动更多,中等和富裕家庭中的妇女几乎很少参与农耕,可以赋闲在家;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妇女具有相似的劳动特征,社会下层的妇女需要承担家计重担,而社会上层的妇女较少参与劳作。家庭财产继承权也对妇女劳动参与水平产生影响。贵州清水江流域的侗族妇女在家庭中的财产地位较高,具有一定的财产继承权,苗、侗族妇女可以独立或共同经营买卖,也可从事“栽手”种植林木的工作,在相对财产权利平等的社会环境中,妇女劳动参与程度较高。
(三)交通状况与劳动力市场
近代交通发展使资本主义工厂经济的影响辐射到了农业、农村,推动了传统农业人口的地域转移和行业转移。近代交通建设与资本主义工厂贸易需求、用工需求相互应和,渐趋便利的铁路、公路等交通工具将许多城市近郊或其他邻近地域的农家妇女输送至城市工厂。诸如沿着沪宁、沪杭等铁路线,近代上海地区就有很多来自常熟以及吴江乡下的女工,交通条件的改善为农家妇女拓宽了劳动地理边界,带来了更多可能的劳动机遇。
交通条件的改善促进了资本主义劳动力市场的发育。据统计,无锡工厂中有较多外来劳动力,其中,江苏本省占比86.9%,外省工人来自浙江、湖北、安徽、江西、河北等地共计约13.1%;以江苏本省工人来源结构来看,无锡本地工人占比约63%,来自江阴、常州、盐城和上海等近20余地的工人共计占比约为37%。在此种务工人员结构中,资料显示,1934年的纱厂女工占比已达到65%,布厂女工有89.5%,丝厂女工占比90%,这样的妇女劳动参与水平与资本主义市场发展密切相关。在资本主义工厂中,会存在“一个男工被机器排挤出去后,工厂替换了一个女工和三个童工”的现象,工厂通过雇佣女工、童工形成对男工的代替,这样既获得了更多的劳动力又降低了用工成本,此时,女工的劳动参与程度提高是由其在市场中劳动工资更加低廉导致的。
结语
本文以劳动时间作为劳动参与的衡量标准,研究结果显示:农耕中,近代农家生产分工整体表现为“男主女次”的劳动形式,农家妇女参与了农耕中的众多环节,但仍处于辅助性地位,在这一意义上,称近代农家妇女为“农家半边天”有失恰当;在副业中,农家妇女劳动表现较突出,“农家半边天”实至名归。
从区域情况来看,近代农家妇女的农耕、副业劳动参与表现地区差异明显。农耕方面,对作物带间情况进行比较,水稻地带的户均女性农耕参与率普遍更高,小麦地带的女性农耕劳动参与率相对较低;值得注意的是,在传统八大农区中,作物带内的劳动参与情形差异非常大,不可一言蔽之。副业方面,农家妇女的劳动参与表现具有两方面特点:其一,存在“男妇俱主”的副业生产情形,农家妇女的副业劳动投入时间常与男子是不相上下的,特别是在西南水稻区、四川水稻区、冬麦小米区;其二,农家妇女的从业机会比成年男性少,显示约为成年男性的三分之一。研究还发现,农家妇女在外部就业市场获取收入的可能性也会影响其农耕参与程度,数据显示妇女劳动参与率在农耕和副业中确实呈现了一定的相反趋势。
影响近代中国农家妇女劳动参与表现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本文从自然资源禀赋与种植结构、家庭人口与收入、交通状况与劳动力市场等角度进行了总结。首先,当近代农家所处的自然条件不同时,其农业种植与副业产业也会“因地制宜”地表现出具有地域差异性的产业结构特征,进而使各区农家劳动力配置情形不同,再则农家妇女也会因农户家庭的“理性”分工而在农、副业中具有不同的劳动表现。其次,当农家面临较强的家庭人口压力时,为弥补“口粮”和收入的不足,农家妇女会尽可能更多地投入劳动生产,补贴家用;同时,除家财丰裕与否外,家产继承权利也会影响妇女的劳动参与水平。最后,近代铁路等交通设施连接了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传统乡村人口依凭渐趋发展的交通与市场,拓宽了就业空间与劳动地理边界,对近代农家妇女的劳动参与水平产生了重要影响。探究近代中国农家妇女劳动参与情形和重要影响因素,是正视农家妇女劳动参与贡献的基础,也是为提升女性的经济社会地位提供历史借鉴,当女性充分发挥其劳动能力,既能提高女性群体的福利水平,也能进而改善其背后的家庭福利,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张秀玉)



END

原文载《安徽史学》2024年第2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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