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志 ‖ 英国对美国的“反向租借”援助及清偿(1941—1946)

文摘   2024-09-10 14:30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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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耿志,天津师范大学欧洲文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凭借强大工业制造能力和雄厚金融实力,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成为“伟大的民主国家兵工厂”。从1941年3月11日《租借法案》经美国总统罗斯福(Franklin D.Roosevelt)签署生效至1945年10月1日,美国政府依据“总统认为其防御对美国防务至关重要”的原则,以“出售、转让、交换、借予、租给或另行处置”的方式,向40多个国家提供了总计460.4亿美元的各种援助,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英国是接受美国“租借”援助最多的国家,也是向美国提供“反向租借”最多的国家。
然而,无论战时还是战后,世人很少注意有英国、中国等35个国家向美国提供“反向租借”援助。曾参与“租借”事务的艾伦(Roy Allen) 指出,英国对美提供的援助“大多被公众忽视了,尤其是在美国”。美国前国务卿斯退丁纽斯(Edward R.Stettinius,Jr.)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除英国向美国提供过数百架战斗机、一些火炮和弹药之外,美军武器装备几乎都是自己生产,美国还为盟国大量生产提供武器装备,这些更易于计算和令人印象深刻。英国等同盟成员国对美国的“反向租借”援助以提供基地以及各种物资供应和服务为主,不如军火令人印象深刻,但极大便利了美军在海外作战时获得足够后勤保障。军事战略学家克劳塞维茨指出:“给养方面的困难往往使军队的伟大胜利的光芒消失,各种力量耗尽,退却成为不可避免,尔后,真正战败的各种症候就会逐渐增加。”后勤保障之于战争成败具有重要意义。
学界以往研究偏重《租借法案》以及美国提供“租借”援助的个案,较少关注“反向租借”援助问题。本文利用英美两国文献史料作专门考察,旨在证明:尽管同盟成员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总额大多远低于美国的“租借”援助总额,但不应忽视“反向租借”援助有力支持了美国的军事行动,“反向租借”援助与“租借”援助一样为战争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无论战时互助谈判,还是战后互助清偿谈判,美国着眼于全球利益的动机显露无遗,而面对战争造成的窘境,英国不得不对美国政策立场做出让步。
一、英美达成互助协定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美国政府最初通过修改《中立法》,采取允许武器“现购自运”、驱逐舰换基地、组织秘密军事参谋会谈等举措,对英国提供了除参战以外一切方式的援助。《租借法案》生效之前的两个多月,美国对英帝国出口额是1939年同期的近2.5倍,是1940年同期的0.5倍以上。美国政府日益坚定地站在英国一方,实际开始了一场“不宣而战的战争”。1941年8月14日罗斯福总统与英国首相丘吉尔(Winston S.Churchill)联合发表《大西洋宪章》,首次提出两国战时行动和战后和平安排的政治原则,其中规定“两国愿意促成一切国家在经济方面最全面的合作,以便向大家保证改进劳动标准,经济进步与社会安全。”1942年1月1日26国共同发表的《联合国家宣言》声明,“每一政府各自保证对与该政府作战的三国同盟成员国及其附从者使用其全部资源,不论军事的或经济的” ,重申了该原则。战时美英之间的合作是反法西斯同盟成员国之间战略合作的典范,“租借”援助与“反向租借”援助是上述原则的重要体现。
对于英国而言,在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前大多单向接受来自美国的各种援助,但英国也向美国无偿提供了一些美国军工行业需要的物资,并移送了三座完整的炮管工厂生产设备;《租借法案》通过前与美方订立30多亿美元的军火合同大大刺激了美国军工业发展。最重要的是,英国决定向美国提供机密军事技术而无须恪守等价交换原则,“只要事先汇报交换的具体机密内容即可”。在1940年8—12月英国防空科学研究委员会主席蒂泽德(Henry Tizard)率领军事科技代表团访美期间,英方提供了新式微波雷达、潜艇声呐探测装置和陀螺式枪炮瞄准器等英国领先的军事技术,并就尚处探索中的军事原子能问题初步交流,建立起了两国军事科技情报交流的长效机制。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英美随即举行“阿卡迪亚”会谈(1941年12月22日—1942年1月14日),进一步确认“先欧后亚”战略方针,成立了英美之间的“联合参谋长委员会”“联合原料委员会”“联合船舶调度委员会”以及之后的“联合生产与资源委员会”和“联合粮食委员会”。然而,美国参战使得国内对军需品的需求大增,“租借”援助一度中断,国会也暂停拨付用于“租借”援助的款项。尽管这种状况持续较短,但“租借”物资面临美国军方的激烈争夺,也刺激了原本反对或质疑《租借法案》的美国政治势力要求严格落实法案中的如下条款:美国从“租借”援助中“应得的利益可以用实物或财产来支付或偿还,也可以是总统认为满意的任何其他直接或间接的利益”。事实上,为了明确从援助英国中获得的利益回馈,美国国务院在《租借法案》通过后即同英方展开谈判。
谈判期间,有美国舆论指责英方从“租借”援助中捞取商业利益,致使英国政府承诺:不将获得的“租借”物资用于私人牟利;不将这些物资出口,以及不使用这些物资使英国商品进入新市场或扩大出口;英国出口限制在供应或获取从事战争必不可少材料所必需的最低限度,也不出口美国国内供应短缺而加以管制的物资,特殊情况除外,例如为海外所需且关系到英国及盟国战争努力所必不可少的、不能从美国获得的物资,以及少量对于出口必不可少且在美国并不短缺的物资,而与美方“租借”物资类似且在美国并不短缺的材料,其出口数量不超过英方生产或从任何渠道购买的数量;英方对于分配“租借”物资的政府人员或雇员不提供额外或超额报酬;食品按英国政府定价卖给批发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的报酬不应超出其劳务成本,而像奶制品等直接由政府分发。
除此之外,美国政府企图借谈判迫使英国放弃“帝国特惠制”,接受美国的“自由贸易”机制。尤其是国务卿赫尔(Cordell Hul)一直主张削减关税和国际贸易自由化,他是官方高层这一立场的代表人物。1941年7月28日美方提交的《英美互助协定》草稿第七条规定:在最终确定英国获得美国援助以及回馈美国获得利益时,不应成为两国贸易的负担,而应促进两国之间的经济互利以及改善世界经济关系;两国应反对歧视进口原产于另一国的任何产品。对于美国以改善世界经济为名通过所谓反“歧视”来瓦解“帝国特惠制”,英方强烈反对。大西洋会议期间,赫尔施压英方放弃“帝国特惠制”未果。在他看来,《大西洋宪章》中“两国在尊重它们现有义务的同时,力使一切国家,不论大小、胜败,对于为了它们的经济繁荣所必需的世界贸易及原料的取得俱享受平等待遇”的表述令人失望,“包含了丘吉尔企图维护英帝国特惠制所做的保留”。12月2日,美方对拟议的第七条做如下补充:“通过适当的国际或国内措施,导向生产、就业以及商品交换和消耗的扩大,作为一切人民自由与福利的物质基础,导向国际商业中一切歧视待遇形式的消除以及税则和其他贸易障碍的降低”,进一步强化了瓦解“帝国特惠制”的意图。
“阿卡迪亚”会谈期间,面对赫尔委婉要挟称国会正讨论新一笔“租借”费用预算,丘吉尔明确反对上述条款以及放弃“帝国特惠制”。尽管赫尔敦促罗斯福向丘吉尔施压,但罗斯福搁置了这一敏感问题。由于担负不起战时困境下与美国关系恶化的责任,在征询自治领成员国意见之后,英国政府最终决定接受美方起草的协定文本,但在“帝国特惠制”问题上未做实质性让步。这一权宜之举,为战后美国迫使英国逐步取消“帝国特惠制”提供了依据。除最具争议的第七条之外,1942年2月23日的《英美互助协定》规定:英国继续对美国加强防御做出贡献,“将尽其力所能及提供一切物品、服务、 设备或情报”;英方不得转让获得的“租借”物资以及供非政府人员或雇员使用;英方对获得的防御物品或信息所涉及的美国公民的专利权给予保护;战后移交尚未损毁、散失或消耗的防御物品,归还总统确定有益于美国或西半球防御的物资;在确定英国向美国提供的利益时,对《租借法案》生效后英国提供并“经总统代表美国接受与承认的一切财产、服务、情报、设备或其他利益或代价,应给予充分估计”。
《英美互助协定》确立了美国对英“租借”援助和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的实施原则,也正式开启了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这种援助形式汲取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与协约国债务纠缠不清的教训,力求最大程度地减少货币结算,从而便利美英之间以及各自与其他同盟成员国之间整合资源,提高联盟作战效率。《英美互助协定》及随后开展的互助,成为战时美国与其他34个国家以及英国与其他13个国家开展互助的样板。
在太平洋战争爆发至缔结《英美互助协定》这段时期,英国向美国紧急提供了3000多个防空气球以及大量高射炮,以保护美国城市和巴拿马运河;派遣了配备英方人员的6艘驱逐舰、12艘轻型护卫舰和24艘最新型反潜拖网渔船,以及借给美国海军使用的多艘轻型护卫舰,协防美国的大西洋与加勒比海沿岸;派遣了一支英国空军中队协助在加勒比海地区进行不间断反潜巡逻。《英美互助协定》缔结之后,随着美军逐步在欧亚战场展开部署和采取军事行动,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规模也随之不断扩大,直至1945年初达到高峰之后才开始回落。
二、英国对美国“反向租借”援助的开展 
依据《租借法案》 规定,美国从“租借”援助中“应得的利益可以用实物或财产来支付或偿还,也可以是总统认为满意的任何其他直接或间接的利益”,1941年5月9日罗斯福总统下令接受来自友邦的“反向租借”援助。此时美国尚未参战,实际没有获取友邦援助的迫切需要。如果将《英美互助协定》之前的时期视为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第一阶段,那么该阶段呈现非正式和非系统化的特点,是迈向正式行动的酝酿阶段。除少量且零星的防御物资和服务之外,这一阶段英国提供美方亟需的援助主要是前文所述的机密军事技术、战争中获得的经验与情报,以及帮助实战测试美国武器装备等。
“珍珠港事件”根本性地改变了形势。根据“阿卡迪亚”会谈达成的欧洲—地中海—大西洋战场由美英共同负责的安排,美国决定派遣先头部队前往欧洲,其中4100人驻北爱尔兰,2500人驻冰岛。除此之外,“阿卡迪亚”会议决定:太平洋战场主要由美国负责,中东—印度洋战场由英国负责,中缅印战场在美国支持下由中国负责。1942年1月26日第一批美军先头部队抵达北爱尔兰,后续部队陆续进驻。随着6月8日美军在英国本土成立欧洲战区司令部,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成常态化且规模不断扩大。最初前往英国的美军主要由英方舰只承担运送护航任务,出于鼓舞英国士气需要,大多未经充分训练和未提供足够装备即匆忙启程。《英美互助协定》解决的首要问题,即在于为入驻美军以及英帝国范围内所驻美军提供运输、部署、训练和后勤补给等支持,从而开启了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的第二阶段。
为应对新形势,1942年9月3日英美进一步明确了《英美互助协定》实施细则。双方重申:在保留最终决定权的前提下,“关于资源最有效使用的决定应尽可能根据赢得战争的共同计划联合作出”;“各方政府允许供给他方的物品与服务应尽量用相互援助方式,使各方对他方货币的需要减至最低限度”。英方承诺,如果可以在英国或其帝国向美国最有效给予援助,将提供:(1)军事装备、军需品、陆海军贮藏品;(2)其它美军所需供应品、物资、设备及服务,但美军军饷及津贴、行政费用,以及美军不通过英方而直接进行的地方采购不在此例;(3)在英国或其帝国内兴建军事工程、工事及提供类似重要工作所需的供应品、物资和服务,但美国公民薪金不在此例;(4)在英国及其帝国或美国领土以外兴建军事工程、工事及提供重要工作所需的供应品、物资和服务,如果相比美国或另一盟国,英国及其帝国是更便利可行的供应来源,则原则上考虑后者。
第二阶段最大特点是为美方提供“服务”。除少量防御物品运往美国和继续情报合作之外,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主要在于为美军在英国本土和英帝国范围内的部署和军需物资提供运输和护航,为美国驻军提供基地,建造营房、医院、仓库、维修站、机场等军用设施,供应军事装备、军需用品和食品等。此外,英方还将民用船舶交由美方使用,无偿为美国军用和民用船只在帝国范围内提供港口维修和补给,为美国红十字会提供便利等。这些“服务”极大便利了美军的海外部署和作战行动,省去了从国内大规模运送军事装备和后勤补给物资的环节,节约了当时十分短缺的船舶运输吨位,有助于联盟战争计划的制定和军事作战行动效率的提升。美国总统罗斯福评价道:“它以最具活力的形式提出集中我们所有资源用于战争的想法。这不仅仅是一种体恤的和备受赞赏的善意姿态。互惠援助是对联合国家战争资源最经济的利用,它意味着我们正在节省时间和运力,以便在资源所在地即可使用资源。”
在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过程中,英美以及英国与其他国家之间仍保持一定规模的常规贸易,英国以此获得一定数量的美元外汇。在美国看来,“如果我们不这样,卖方国家将失去他们目前在我们市场上可用于现金购买的本已不多的美元外汇。因为没有其他美元外汇来源,他们将比现在更加依赖于租借援助。”因此,除定量供应美军的食品之外,粮食农产品和原材料最初未被纳入“反向租借”援助清单之中,美国仍用美元支付英方出口的此类物资,直至1943年6月英国基本完成支付《租借法案》之前价值30多亿美元的美国军火等物品订单。此后,英国政府将美国从英国(主要是各殖民地)购买的橡胶、纤维、有色金属等原材料以及茶叶、可可等粮食农产品纳入“反向租借”援助范围,并且除自治领成员国、印度与美国之间单独核算之外,承担所有这些物资的运输费用。
从1943年6月30日至1945年9月2日美国政府宣布停止“非例外的”租借援助(“straight” lend-lease)和相互援助,是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第三阶段。这一阶段是各战场形势出现重大转折并最终走向胜利的重要时期。与之对应,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以及盟国之间的互助达到最高峰。以美英规划诺曼底登陆行动为例,1943年秋美军开始在英国不断集结,至行动发起前,除海军之外驻英美军人数接近153万,通过海上运抵英国的各种作战物资约有530万长吨(long tons)。长吨是实行英制的国家采用的重量单位,1长吨=1.01605公吨=1.12短吨。仅1944年1—7月英国海军帮助运送美军人数就达86.5万,加上为上百万的驻英美军提供各种后勤服务、器械装备、训练等,按行动发起前三个月的峰值看,已达到了需要英国政府为此年度支出3.3亿英镑的程度,而1943年同期相比为1.82亿英镑。截至1944年6月30日,英国对驻英美军的“反向租借”援助总价值约4.85亿英镑,对驻英帝国美军的援助总价值约0.55亿英镑,运至美国的原材料、粮食农产品等物资总价值约0.39亿英镑。在提交国会的报告中,罗斯福总统特别指出:“没有从英国获得的反向租借援助,我们肯定不得不推迟数月时间进攻法国。”
我们通过对整个战争期间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的统计,可以较为清楚、完整地看出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的概况(参见下页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对驻英美军提供援助合计9.7382亿英镑,占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的最大比重,约为78.4%。其中,虽然“物资”一项包括了坦克、飞机、火炮及弹药等,但这些武器弹药实际仅占“物资”的9.62%,其余是石油、食品、原材料、各种装备等。这些“物资”与表中的“服务”“建造”都可归类为后勤供应保障,明显随着美军在欧洲军事行动规模扩大成正比例增长。海外战场也大致如此。产自英属殖民地的粮食、农产品和原材料大多直接运往美国,经英国陆军部、空军部和军需部的海外供应系统提供的援助则占英国海外战场“反向租借”援助的大部分,尤其是石油产品。因此,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最主要的是向海外作战的美军提供后勤物资保障和各种服务。事实上,与美国开展互助的其他同盟成员国也呈现相似特点。
除美国之外,英国政府还向其他13个国家提供了价值总计8.37亿英镑的各种援助(参见下页表2)。相比之下,对美国的“反向租借”援助就占到了英国此类援助近60%的比例,而美国对英国及其自治领、印度的“租借”援助占其此类援助的比例为近69%,如果剔除自治领成员国和印度,这一比例大约为62%。对美国来说,接受英国“反向租借”援助占其接受此类援助的近68%,如果加上以下这些英国自治领的统计数字:澳大利亚 2.20亿英镑,新西兰0.59亿英镑,南非0.02亿英镑,印度141亿英镑,那么比例为近86%。这些数字是根据美方报告中的美元数据以当时1英镑等于4.03美元的官方汇率换算出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英国财政部的报告未提供英联邦和印度这方面数字。很大程度上,战时美英之间的“租借”援助与“反向租借”援助为两国所谓“特殊关系”提供了切实的内涵。

三、美英之间“租借”与“反向租借”的清偿
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清偿是与美国清算对英“租借”援助,对英提供信贷以及关于《英美互助协定》第七条涉及的战后贸易、关税安排一并关联解决的。
美国政府宣布停止“非例外的”租借援助和相互援助之后,除少数特殊情况外,运输途中或生产之中原属“租借”援助的非军火物资以及服务被归入“管道”(pipeline)清理范畴。美国政府希望受援国以现金方式支付“管道”援助,但又只能以提供信贷方式来解决受援国的“美元荒”问题。截至1945年12月31日,美国在海外以“租借”形式或以其它形式存在的过剩资产,总价值大约为275.6亿美元。如果回收国内将付出不菲的运输成本,如果原地保留需付出保管成本和承受资产贬值,但又不能将这些资产转售私人,美国政府希望受援国能够以成本价收购这些资产,这同样需要以提供信贷的方式加以解决。英国等受援国则希望将自己向美国提供的“反向租借”援助来部分抵消所接受的“租借”援助或“管道”援助。
英美关于上述一揽子问题的谈判始于1945年9月11日。事实上已沦为当时最大债务国的英国,最终同意原则上考虑逐步取消“帝国特惠制”以换取美国的37.5亿美元贷款。在12月6日达成的《英美金融协定》和共同发表的《英美关于商业政策所达成谅解的联合声明》中,英方承诺:“不会以限制允许进口到英国的美国产品或两国之间其它经常性交易的支付或汇兑的方式实施外汇管制”;如果双方对进口采取数额限制,“此类限制应不在歧视从另一国家进口任何产品的基础上实施”;为召开国际贸易和就业会议,同意早日进行消除各种贸易壁垒的谈判,“这些谈判将涉及关税和特惠、数额限制、补贴、国营贸易、卡特尔以及美方公布的文件中提到的其它类型的贸易壁垒”。这些条款满足了美国的利益诉求,国务卿贝尔纳斯 (James F Byrnes)称:“作为依据与英方达成的租借总协定第七条所进行的清算租借的一部分,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无形的巨大利益。”
相比之下,“租借”与“反向租借”清偿虽然复杂繁琐,但不如贸易和金融涉及彼此长远利益而更具争议。美英达成的安排为它们随后同其他国家的清算提供了一个样板。
依据1945年12月6日达成的原则和1946年3月27日达成的关于清偿的9个具体协议,美英对于“租借”与“反向租借”的清偿做如下安排:
一、“租借”援助和“反向租借”援助中消耗、损毁以及散失的物品,彼此不纳入清偿范围。这样勾销了英国应偿付美国援助比例最大的部分,价值为 160亿美元(见下页表3,下同)。美方保留索还英国军队持有的库存“租借”物资的权利(石油产品和某些非战斗型飞机除外),但不打算行使这种权利,即英军持有的价值略超47亿美元的“租借”物资实际也不纳入清偿范围。但非经美国同意,英方不能将这部分物资供英国以外的军队使用,亦不能将其用作民用,如果产生收益,任何净收益应支付给美方;除非常有限数量之外,英方不出口持有的“租借”物资,并防止任何过剩物品出口到美国。美军持有的超过0.65亿美元的英国“反向租借”库存物资采取类似处置方式。 

二、扣除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和声索权益之后,英国应向美国支付共计6.5亿美元,用以清偿美国对英的“租借”援助。其中,1.18亿美元是扣除“管道”中英方“反向租借”部分(1.83亿美元)后英国应为美方“管道”援助支付的数额,剩余5.32亿美元是英方为清偿驻英美军过剩资产以及“租借”援助中所有未消耗物资的应支付数额,这其中0.6亿美元用于清偿驻英美军过剩资产,4.72亿美元用于清偿在英国及其殖民地的“租借”库存物资。英方采取与《英美金融协定》偿还贷款一样的方式,即从1951年12月31日起以利息2%分50年偿还这笔款项,从而结清获得的“租借”援助。
三、属于“租借”与“反向租借”名下的所有 100总吨(gross tons)及以上的军用和民用舰船,以及在各自国土上为对方建造的建筑设施,除特殊情况外,归还各自所有。双方承诺对彼此公民使用和处置这些设施给予非歧视待遇,英国及其殖民地和美国及其属地之外属“租借”名下的建筑设施权益也应合理清算。双方同意对石油产品(燃油和润滑油等)进一步谈判解决。除“管道”物资外,两国在1945年12月31日之后的所有新交易将使用现金结算。
总的来说,英方只需使用从美方获取的信贷支付6.5亿美元就清偿了美国提供的价值60.3亿美元的“租借”援助,其中绝大部分为民用物资,实际只支付其成本约超十分之一,还未包括抵扣英国部分净价值160亿美元的已消耗、损毁或散失的援助物资。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总额 12.4亿英镑(见表1),如果按照当时 1英镑兑4.03美元的官方汇率,约为50亿美元。显然,清偿结果大大有利于英方。然而,这种结果是以英国在战后金融、贸易等问题上对美做出让步为代价换取的。清偿问题与金融、贸易问题的谈判看似不相关,但实际相互关联。清偿结果减轻了战后英国政府的财政负担,信贷安排有利于英国政府维持黄金、美元储备以及财政收支的平衡,但意在“便利英国在美国购买物品和服务”,“帮助英国政府承担多边贸易的义务”。在美国国会看来,“在解决向英国提供租借援助超过英国对美国反向援助方面获得的唯一确切好处是,英国政府已承诺,正如它在《租借总协定》中已承诺的,参加消除国家间贸易障碍方式和途径的会议,并同意支持我们国务院宣布的立场。”尽管对政府在清偿问题上的“牺牲”有所怨言,但国会无疑从英方在金融、贸易问题上所作的让步中看到了长远利益。
结语 
据罗伊·艾伦从各自战争支出、国民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三个方面所作统计,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占以上三个方面的比例分别是8.6%、4.6%和3.0%,美国对英“租借”援助相应比例分别是10.9%、4.8%和4.1%。因此, 他得出结论:“英国以互惠援助形式对美国做出的贡献可能比美国以租借援助形式对英帝国做出的贡献要少一些,但肯定不会少太多。”艾伦意在证明英国对美国等盟国做出的贡献实际与美国的贡献相差无几,带有明显政治倾向性,但这为认识同盟成员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提供了可借鉴视角,即应衡量“反向援助”占援助国国力的比重,不应只简单对比“租借”援助和“反向租借”援助的绝对数值。包括英国、中国在内的同盟成员国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对美国提供“反向租借”援助的价值和重要性不应被忽视和低估。比起从本土直接发起进攻,美军从盟国领土上集结休整后再发起攻势无疑更加有利,“反向租借”援助解决了大部分后勤补给方面的难题。因此,无论是美国的“租借”援助,还是各盟国的“反向租借”援助,都为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
值得指出的是,在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中,“服务”占有相当大比重,而像维修、建造、运输、储存和培训等“服务”工作,实际难以准确统计和货币量化,以上统计表格中涉及此项的数额都只能是一个大概估算。英国向美国提供的各种情报、军事科技、发明专利和战场经验等更是如此,比如英国政府和科学家对美国“曼哈顿工程”开启所起的推动性作用以及参与该工程做出的贡献。“服务”不仅仅是体力和智力的付出,甚至还包含血和生命的代价。即使对于便于量化的援助而言,比如军需品和原材料,英方报告也指出:“如果从英国某个中心仓库批量发放物资,尚可以粗略估算所运输物资的价值,但没时间也没人力去为每一项单独物品定价。其他情况下,仓库可能距离总部数千英里,几个月内都无法获得任何信息。而由于战斗的紧急性,战场上的运送可能被记录,也可能不会被记录。”罗斯福总统评价称:“无论是我们提供租借援助用货币计量的总额,还是我们接受反向租借援助用货币计量的总额,都不是我们在这场战争中提供或接受援助的衡量标准。它只能以每一个联合国家成员为赢得胜利所做的全部贡献来衡量。面对我们共同敌人造成的死亡和破坏,勇气、技能和牺牲的价值无法统计或以货币计量。”
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像美国对英“租借”援助一样,深化了两国间的同盟关系,丰富了“特殊关系”的内涵。但美国对盟国的“租借”援助并非无私的慷慨解囊。《租借法案》中规定了总统(实际是国会)应以令其满意的方式从援助中获取利益回报的原则,美国参战前的援助实质是为维护自身安全而支持他国进行“代理人战争”,并且附加一些条件,比如必须是受援国短缺且用于共同战争目的,甚至着眼于战后利益,比如受援国战后对美国商品的依赖和接受美国“自由贸易”安排。尽管美英相互援助清偿的结果有利于英国,美国同意向英国提供37.5亿美元的信贷,但英国不得不接受美国主导的战后体系,美国“施惠”英国也不排除意在使英国成为美国在欧洲抵挡苏联共产主义的前哨。
在所有美国的盟国当中,英国是向美国提供“反向租借”援助最多的国家。这不仅仅是因为英国本土是发起北非行动和反攻欧洲大陆行动的基地,还因为在英帝国范围内向美国提供的援助都是由英国政府财政承担(自治领成员国和印度除外)。英国也是仅次于美国向其他盟国提供战时援助最多的国家。这一切实际都是英国为国家生存和帝国延续必需付出的代价,是出于最大程度维护自身根本利益的战略抉择。英国对美“反向租借”援助本质上是为了从美国换取更多“租借”援助而进行的交易,战后对美国的妥协亦是为了获得美国支持重塑大英帝国的地位。正如当时一位英国学者所发感慨:“诚然,这意味着寄希望于美国的金融领导能力。但是,如果你不能信任你的债权人,你还能信任谁呢?”无论是在战时美英之间的“租借”与“反向租借”关系中,还是在战后两国延续的所谓“特殊关系”中,英国一直有着这种无奈。

(责任编辑:汪谦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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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载《安徽史学》2024年第3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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