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全国家校社协同育人联盟招募通知

教育   2024-11-02 08:01   湖北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汇聚全国家庭教育资源和力量,共同探索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新模式和新路径,华中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中心联合华大新父母研究院、武汉丹桂青桐教育研究院成立全国家校社协同育人联盟,面向全国招募单位会员:


联盟宗旨


汇聚和整合联盟单位资源,提高家校社协同育人水平

联盟原则

共建、共享、共赢

联盟使命

加强联盟单位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打造学术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

联盟愿景

推出一批家庭教育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推出一批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例;推出一批家庭教育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

联盟组织机构

成立联盟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经联盟单位推荐相关人选后选举产生。

联盟的主要工作:

01

不定期举办学术研讨活动;

02

开展相关培训活动;

03

组织联盟单位间开展交流与合作;

04

组织研究成果征集与评比;

05

搭建宣传平台,对联盟单位进行宣传推广

06

辑出版《家庭教育论坛》《家校社协同育人案例精选》等集刊与图书;

07

组织进行家庭教育资源开发;

08

协同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09

其他工作。

联盟会员单位权利:

01

优先参加联盟举办的公益讲座;

02

优先承担联盟发布的研究课题;

03

优先参加联盟组织的学术研讨和成果评比活动;

04

优先展示单位家庭教育成果;

05

优先从联盟会员单位聘请授课专家;

06

同等质量的稿件优先在《家庭教育论坛》集刊上发表;

07

联盟单位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优先推荐出版;

08

监督联盟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联盟会员单位义务:

01

遵守联盟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决议;

02

积极为联盟开展活动提供相关便利条件;

03

积极宣传推广联盟的相关活动;

04

承担联盟交办的相关工作。

请有意愿的单位点击以下链接下载附件《全国家校社协同育人联盟会员单位申请表》,并在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574588664@qq.com 。家校社协同育人联盟成立大会拟于12月中下旬举行。

附件:全国家校社协同育人联盟会员单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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