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民营上市公司往往是集团企业,也就是说大股东利益往往能够牵绊上市公司的发展。我们需要鉴别大股东“掏空企业”的行为,因为该类行为极有可能导致企业债务违约,形成不良资产。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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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掏空具有两个逻辑:
一是股东或者集团流动性紧张,需从上市公司(集团的子公司)周转资金以缓解流动性压力;
二是公司所处行业景气度下降,大股东认为上市公司没有发展前途,因此将上市公司的资金转移出去投资其他行业,只留下正常运营的资金。
三是大股东虚构交易,从上市公司挪用资金为己所用。
股东掏空的表现方式:
大股东通常会采用关联交易、高存高贷、违规大额担保、大额分红、高价溢价并购资产等方式转移资金。下图显示为不同方式对应的不同案例,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百度下相关资料。
鉴别“掏空企业”的几种手段:
一、通过关联方作文章
1、关联方可以通过赊销、预购占用上市公司资产,形成预付账款和应收账款,当然这笔交易也可能是虚构的。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掩饰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较差的情况,同时通过预付款的形式,将大量的资金转移他用。
2、并购可以成为资源分配的工具,一方面通过将劣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方式,让上市公司付出真金白银购买劣质资产,集团可以实现资金的回流;另一方面大股东也可以“并购+回购”的模式低价占用资金,即大股东将某一资产高价转移至上市公司获得资金,后续通过各种理由以较低的价格将资产回购。
二、高存高贷
高存高贷是指企业账面上反映的高货币资金和高有息负债并存的现象,除了说明公司存在财务造假的可能之外,也是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一种手段。一边大量举借有息负债,一边却保有大量货币资金,其实就是货币资金定向给大股东使用,实际上公司并不能使用,而这就形成了掏空公司的可能。
三、违规大额担保
常规的对外担保并不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反而是一种不错的企业间提供外部增信的措施。但如果对担保企业的信用资质没有清楚认识,一旦需要履行担保连带责任,巨额的对外担保金额会影响企业的资金储备,造成资金周转压力。
四、企业混改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中信国安集团合并净资产为155.1亿元,但改制后,5家民企却以80亿元的价格获取了中信国安集团79.06%的股权,已经与中信国安集团的合并净资产出现了倒挂。由于中信集团和中信国安集团始终未给出此次市值作价的依据,但仅从上述分析也可知,中信国安集团混改存在较为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嫌疑。
通过以上的鉴别不难发现,企业资金链断裂往往是有征兆的,比如企业实施多元化战略,一个行业出现寒冬,导致左右腾挪的资金捉襟见肘,最终无以为继。因此大股东对行业的判断以及战略发展方向,往往是决定企业是否能够稳健发展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