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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法”助航
“典”亮少年路
——浦东新区第二中心小学
“民法典进校园”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对《民法典》的认知与理解,切实提升同学们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9月9日学校特邀法治副校长浦东法院陆红源法官开展“民法典进校园”主题讲座,旨在通过生动形象的讲解与互动,让全校师生全面深入地学习《民法典》的精髓要义,从而在日常生活与学习中能够学会运用法律知识,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
三问启航 共探精髓
第一问:“民法典是什么?”
陆法官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它全面系统地规定了公民从生到死的各项基本权利与义务,是保护人民权益的“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第二问:“法律上你是谁?”
陆法官指出在法律上,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的法律主体,享有法律赋予的特别保护。他们虽然因年龄限制而在某些方面不能完全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但法律依然赋予了他们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同时,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法律还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等各方面的保护责任,确保未成年人在法律的保护下茁壮成长。
第三问:“《民法典》如何保护我们?”
陆法官通过具体案例,生动讲解了《民法典》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家庭和谐等方面的作用,强调了它作为社会生活“基本法”的不可替代性。陆法官鼓励同学们在遇到问题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学会用《民法典》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法律成为我们成长的坚实后盾。
学生感悟:
胡羽瑞:学了民法典,我才知道原来生活中这么多事都有法律管着,它像个大管家,保护我们不受欺负,我也要做个守法小公民!
杨恩祺:从家里的小事到社会的大事,《民法典》都管得井井有条。以后遇到问题,我就知道怎么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了!
滕宇轩:学习《民法典》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无处不在。这让我明白法治是社会运行的基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树立强烈的法治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
此次“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如同一颗法治的种子,播撒在校园的沃土之中。相信在民法典的护航下,校园将更加和谐有序,同学们也将以更加理性和合法的姿态走向社会,成为知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公民,让法治的光辉在校园中永远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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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陆晓樱
审稿:杨欢
摄影:张俊文
微信制作:陶淑旻
修德 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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