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大潮汹涌!上市公司争抢优质资产,华海诚科截胡了德邦科技的并购标的!

财富   2024-11-13 07:38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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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88535证券简称:华海诚科公告编号:2024-044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 码证券简称停复牌类型停牌起始日停牌 期间停牌终止 日复牌日
688535华海诚科A 股 停牌2024/11/12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通过现金及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电子”或“交易标的”)100%的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整体上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海诚科,证券代码:688535)自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723527914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洋
注册资本8659.0868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华路 8 号
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华路 8 号
成立日期2000-10-19
经营范围环氧模塑料、电子化工材料制造;微电子材料开发、研制;经营本 企业自产产品、生产及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 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机电设备及一般商品的进出 口及批发业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提供仓储(不含危化品)服 务。(不设店铺,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及禁止的除外,不涉及 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资质 管理等专项审批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标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威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077.983835.5436%
2杭州曙辉实业有限公司3077.983835.5463%
3上海衡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1667.178319.2535%
4夏永潮536.21526.1925%
5绍兴柯桥汇友贸易有限公司266.39573.0765%
6上海莘胤投资管理中心33.33000.3849%
合计8659.0868100%

(二)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华威电子的全体股东,本次交易对方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以后续公告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现金及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华威电子100%的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

公司与交易标的全体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书》,约定公司通过现金及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交易标的股权,最终价格由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上述协议为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将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予以约定。

四、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交易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邦科技: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权收购意向终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东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曙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签发的关于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终止函》,交易对方决定通知公司终止本次交易,并希望与公司妥善处理本次交易终止的后续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及前期公司就此开展工作情况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是公司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在半导体领域已有系列产品布局,形成了一定的领先优势,标的公司业务能够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并与现有产品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如收购成功对公司未来的业务拓展、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以及增加经济效益有积极意义。因此,公司审慎筹划了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53%股权的《收购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自《收购意向协议》签署生效以来,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聘请中介机构通过资料核查、实地访谈、网络检索、函证等多种方式对标的公司境内外主体的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了解,积极推进实地驻场尽职调查、财务审计和价值评估等工作。
二、公司收到《终止函》的情况
鉴于交易对方因故单方发出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交易的通知,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无法继续实施。公司将根据《收购意向协议》的约定与交易对方协商解决意向金返还、已支出成本分担、违约责任等后续事宜,依法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本次收购事项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意向协议存续期间各方未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协议,公司未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因此,本次收购意向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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