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天天练】每日案例 ——民法Day7 | 2024主观题

文摘   教育   2024-09-09 20:59   上海  



2021年3月,甲将房屋一套出租给乙居住,租期3年,签订了书面合同。后甲将房屋转让给丙,并未告知乙,乙认为甲卖房侵害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构成根本违约,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

问:如果你是法官,关于乙解除合同的请求会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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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公布


答:不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725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案中,甲转让房屋未通知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但乙仍可在租赁期限内继续承租,受到“买卖不破租赁”的保护,故甲卖房行为并未致使乙的缔约目的根本无法实现,即:不构成根本违约,乙的请求得不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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