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天天练】每日案例 ——民法Day3 | 2024主观题

文摘   教育   2024-09-01 23:30   上海  



【小案例】

张三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李四居住,但没有为其办理登记。后张三又将房屋出卖并过户给对上述事实知情的王五。过了几日,该房屋因地震灭失。

问:本案中房屋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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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公布


答:由张三承担风险。根据《民法典》第604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张三尚未将房屋交给王五,故王五不承担风险。根据《民法典》第610条的规定,当出卖人构成根本违约,买受人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风险不发生转移。本案中,房屋虽然交付给李四,但由于张三一物二卖已经过户给王五,故李四不可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张三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则此时不存在风险转移。故,风险依然由张三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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