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例】
乙在狩猎时,误将前方的小B当作野兔正在瞄准即将射击;与乙一同狩猎、处在乙身后较远处的甲现了乙的行为,于是向乙开枪,打伤其胳膊,保护了小B的生命。事后查明,乙当时不可能注意到小B的存在。
甲的行为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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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观点一:如果认为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只能是具有故意、过失的行为,本案中,乙的行为由于不具有故意、过失的心理,其行为不能评价为“不法侵害”,但可以评价为正在发生的危险,因此,甲打伤乙的行为不成立正当防卫而系紧急避险。
(2)观点二:如果认为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不要求必须是具有故意、过失的行为,本案中,乙的行为虽然不具有故意、过失的心理,但其行为仍能评价为“不法侵害”,因此,甲打伤乙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