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天天记 · 民法Day5】
1.相同之处:均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
2.不同之处:
(1)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为不可抗力;
(2)导致合同履行不公平的,为情势变更。
3.法律后果
(1)构成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可采取单方通知的方式;
(2)构成情势变更的,遭受不利一方有权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若一方主张变更合同,另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判决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法考天天记 · 民法Day5】
1.相同之处:均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
2.不同之处:
(1)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为不可抗力;
(2)导致合同履行不公平的,为情势变更。
3.法律后果
(1)构成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可采取单方通知的方式;
(2)构成情势变更的,遭受不利一方有权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若一方主张变更合同,另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判决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