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孙某对赵某说:“你做了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我也做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你将那幅名画给我,否则向公安机关揭发你的杀人罪行。”三日后,赵某将一幅赝品(价值8000元)交给孙某。
问:孙某向赵某索要名画的行为构成何罪(说明理由)?关于法定刑的适用与犯罪形态的认定,可能存在哪几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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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标答】
孙某以揭发赵某的嫖娼行为相要挟,欲获得800万元的财物即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但实际获得8000元的财物即属于“数额较大”,虽然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对于适用何种法定刑存在如下处理意见:
(1)观点一:若认为“数额特别巨大”这一量刑规则存在未遂即属于构成要件,那么,孙某的行为既在适用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的法定刑基础上,同时适用总则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又适用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法定刑,两者择一重处罚。
(2)观点二:若认为“数额特别巨大”这一量刑规则不存在未遂即属于单纯的量刑规则,那么,孙某的行为仅适用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法定刑,同时将欲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作为酌定的量刑情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