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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心·高频考点专题笔记
进入「冲刺」阶段,小田心按惯例推出我们的「高频考点专题笔记」。今年的专题笔记加入了更全、更新的知识内容,旨在为小伙伴们提供更好的阅读体验。「高频考点专题笔记」共12期,小田心将会以「专题笔记」的形式为大家免费分享其中4期高频考点。更多内容,大家可以关注我们的「高频考点专题笔记」完整版(点我了解),也可以关注小田心针对各院校开设的课程哦~(课程详情请见文尾广告区)
今天,小田心就为大家带来第四篇笔记——平台专题。
本篇阅读提示:为了给大家提供更丰富的学习参考内容,且保证每个小版块的逻辑完整,本篇笔记的每个板块都呈现了较多的内容。因此,在具体内容阐述过程中,板块与板块之间可能有交叉或相通的地方,大家可以上下文结合起来学习,整理出自己的“万能答题模板”,不用对笔记全文进行死记硬背。
田心翻篇线
chapter4. | 平台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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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知识
△核心知识思维导图
Part 1 平台
田心说:请在深度理解的基础上对概念、小标题进行记忆,并做到能用自己的话将具体内容进行阐述。
一、概念
《平台革命》一书指出,平台是促进生产者和消费者进行价值互动的结构,生产者和消费者在平台进行信息、商品与服务、金钱的交换。平台不介入生产,其角色是构建一个有活跃核心互动的双边市场。书中对平台的组织结构提出了三层框架,包括应用层、规则层和数据层。应用层,是平台运行的技术基础;规则层,是平台的核心驱动力;数据层,是网络化大数据时代平台组织运作的基础。因此,平台是孕育规则并在规则基础上实现平台各要素联动的空间,其通过数据聚合在规则化基础上捕捉商机。
《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中将平台分为六大类,分别是网络销售类、生活服务类、社交娱乐类、信息资讯类、金融服务类和计算应用类。同时,将平台分为三级,分别是超级平台、大型平台、中小平台。
从既有文献出发,对“平台”的理解主要呈现为“技术系统”“双边市场/组织”“新兴媒体”“基础设施”四个面向。
一是作为“技术系统”的平台。克拉克于1985年最早使用了平台这一概念,将其定义为“基于软件系统的可延伸代码库”,认为平台是一种以设计好的层级结构连接系统不同成分的技术架构。在这种技术性视角下,计算机系统、硬件软件设施都可被视为平台。
二是作为“双边市场/组织”的平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Amazon、Alibaba等电子商务公司的兴起及PayPal、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以及Lending Club、Kickstarter等融资平台相继出现推动了平台经济学与战略学兴起,经济学视角下作为一种新的“双边市场”“商业组织”“商业模式”形态的平台的概念在互联网领域被广泛使用。在这里,互联网平台从一种技术系统演变为应用平台,被定义为介于市场与企业之间的网络组织方式以及用户群体之间的“中间人”。近年来,随着超级平台的兴起及其市场操控性力量的日益加强,平台被认为是抽象“市场”概念的具体化,它不仅是一个双方交易的空间或具体场所,本身更是成为经济利益主体。
三是作为“新兴媒体”的平台。近十年来,Facebook、YouTube、Twitter、今日头条等社交平台大举进军新闻业,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专业媒体的衰落与平台新闻业的崛起,这些社交平台凭借庞大的用户群以及强大的技术实力以聚合式、社交性和个性化的方式向用户提供新闻,成为新闻消费者获取新闻的重要途径。在此背景下,媒体平台(media platform)、平台媒体(platform press)等词汇随之出现,人们意识到,平台并不仅是一种信息分发渠道,还具有鲜明的媒体属性。
四是作为“基础设施”的平台。随着5G和人工智能的发展,人类社会进入万物互联时代,超级互联网平台的强势崛起成为典型现象。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互联网平台凭借商业战略和技术优势快速扩张,日益成为人们生活、工作、娱乐和商业活动的重要工具与场域。针对这一现象,“平台化”“平台资本主义”“平台社会”等概念相继提出,学者们认为互联网平台已深度地渗透到当前的社会生活与制度安排之中并形塑着公众数字生活,平台已然成为被广泛共享且不可或缺的“数字基础设施”。
二、平台治理
目前,学界关于平台治理还未有统一的定义。有学者认为网络平台治理是以往媒体治理的延伸,是国家政府对网络平台行为的治理。也有学者认为全球平台治理正处在不断升级的过程中,除政府部门监管等外部机制外,平台自身对信息内容生产和分发规则的制定和修正也发挥着更加基础的作用。
除此之外,还有学者认为平台治理是数字时代政府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全新模式。平台治理可以理解为政府积极借鉴电子商务发展的平台运营模式,通过治理理念更新、数字技术接入、服务供给集成、治理架构重组、治理流程再造等全面创新,构建整体性、一体化与平台化的治理新模式,以更好地适应技术驱动、系统集成、流程简捷、服务优化的治理目标,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与服务体验,促进政府数字化治理的全面转型与治理模式创新。
三、中国互联网平台治理的领域与效果
(一)内容治理:从网络内容安全到推荐算法治理
1.平台网络内容治理的缘起与重点
国家介入互联网平台治理的缘起是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初期监管重点以网络内容治理为主。网络内容治理的重点在于防范与抵制违法信息与不良信息,同时制作与传播国家建设成就与社会正能量的内容,从而达到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与个体权益的目的。其中,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意识形态安全,成为网络内容治理的重点。
2.平台网络内容治理的政策与制度
中国的平台网络内容治理具有运动式治理与制度化建设并行运作的特征。“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是运动式治理的重要举措。内容治理的制度建设主要依靠立法立规。算法推荐是平台内容分发和流量分配的核心机制,要实现网络内容治理的目标,推荐算法方面的治理不可或缺。
2021年12月31日,中央网信办联合工信部等多部门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回应了平台治理过程中的算法治理缺位的问题。该规定以算法为核心,从价值理念、用户模型与标签管理、信息分发与呈现等维度对信息服务规范做出了细致规定。
3.平台企业针对网络内容治理的回应策略
面对国家加强网络内容治理的各项政策,平台企业不断提升内容审核和智能把关能力,也有意识地调整算法推荐机制,助力主流价值观传播。
内容审核能力提升方面,平台企业都已建立“机器+人工”的内容审核机制,包括先发后审与先审后发两种策略。算法推荐机制完善方面,各大平台则主要通过调整内容推荐算法,给予权威机构流量倾斜等方式展开。
(二)市场治理:从重罚“二选一”到力促平台“互联互通”
1.平台垄断的生成机理与治理重点
互联网平台是一种带有自然垄断属性的企业组织形式,其垄断建立在商业模式、网络外部性与规模经济、对数据流量与算法的排他性占有基础之上。同时,平台具有显著的网络外部性,即市场中的网络节点越多,市场给参与者创造的价值越高。此外,平台市场占有率越高,用户黏性越强,这进一步加剧了平台的垄断属性。
对数据、算法与流量的垄断,是平台垄断得以持续并不断扩大优势的关键,为此要对用户数据进行占有并实现利润变现。平台权力和平台垄断主要依托算法与流量垄断,借此平台得以对自身业务进行特殊照顾,对竞争对手隐秘打压,并对用户实施歧视性做法。由此暴露出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算法合谋、扼杀性收购等问题,严重扭曲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
2.平台市场治理的政策与制度建设
目前,国家在平台反垄断领域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立法与执法行动明显增多。此外,针对部分头部互联网平台企业通过垄断数据扭曲数字市场竞争的行为,国家亦强制推动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
3.平台公司对市场治理的回应策略
针对国家所开展的反垄断调查与行政处罚决定,平台企业均回应称会根据要求积极整改,并就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承诺。与反垄断处罚的明确整改不同,平台企业关于“互联互通”的回应与措施则相对审慎。尽管“互联互通”已取得初步成果,但实施过程中还应考虑流量市场的规范化建设与结算体系构建以及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三)数据治理:从隐私维护到数据安全体系构建
1.平台数据治理的缘起与重点
尽管大数据应用与数字经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但平台发展与扩张过程中的隐私侵犯、算法歧视、数据孤岛、网络安全等问题已经暴露出来,强化了国家数据治理的正当性和必要性。
建立系统完备的数据治理体系,是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前提。随着数据作为战略资源的地位愈发显著,人们对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数据治理的短板也愈发明晰:经济金融方面,各方关于数据的资产属性与结算方式尚未达成共识,数据的确权、流动与管控面临多重阻碍;数据壁垒普遍存在,阻碍了数据的共享与开放;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导致产业发展存在安全与隐私风险。
2.平台数据治理的政策与制度构建
国家的数据治理立法工作在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迁移、关键数字基础设施与国家数据安全等领域均取得重大进展。随着《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相继实施,我国数据治理的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三者共同构成了数据保护与治理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此外,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数据治理相关的细则与规定,查处了一批数据违规案件。
3.平台对数据治理的回应策略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都已更新用户隐私协议,并通过优化产品设计的方式,方便用户查看相关政策法规,随时管理系统权限。在数据安全与出境管理方面,中国互联网公司在上市地点的选择方面变得更加审慎。
四、中国互联网平台治理的模式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与西方国家所倡导的多利益攸关方模式不同,中国始终强调政府在互联网治理的主导作用。以互联网平台为核心节点的数字社会是高度流动、复杂且充满不确定性的,政府主导的平台治理与严格监管难免有所疏漏,社会参与则是政治注意力有限情况下的理性选择。
(二)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平衡
当平台用户数量以及交易额达到一定规模后,平台规则就不再是小团体秩序,而是一种社会秩序,必须保持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这种作为民营企业的私人属性与作为社会基础设施的公共属性的双重属性,使得互联网平台在推动内部治理与行业自律方面存在短板。
(三)意识形态为重点、兼顾经济发展
相较于美国和欧盟,中国的互联网平台治理具有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首要任务。互联网平台治理具有边监管、边发展的特点,一边在强化对网络意识形态、市场竞争规范的监管,一边也在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推动中国平台企业走出去。
五、中国互联网平台治理的发展趋势
(一)运动式治理与制度化建设将长期并存
从中国的治理实践和治理效果看,运动式治理与制度化建设将长期共存。运动式治理具有手段灵活、效果显著的优点,有利于国家针对特定情境、高效实现特定目标;制度化建设则有利于巩固运动式治理的成果,运动式治理的常态化也会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制度建设的一部分成果。
(二)超级平台企业更加深度嵌入国家治理
超级互联网平台既是网络内容建设的核心阵地,也深度地参与和影响着国家治理。超级互联网平台深度嵌入国家治理的路径有两个:一个是平台的开放协作协议、平台的智能技术发展和平台企业建立的社会连接能力;另一个是平台通过云服务和技术服务,成为数字政府和数字生活等底层服务的供应商。这也构成了平台深度嵌入国家治理的两个维度——平台作为治理对象、平台助力国家治理。
从发展趋势看,平台作为治理对象与平台助力国家治理的“一体两面”将长期并存。围绕平台企业发展涌现的现实问题,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将是平台治理的常态。同时,互联网平台助力国家治理也将更加深入、精细和规范。
(三)平台治理政策更符合市场竞争规范
随着网络内容治理的逐步深入,网络传播秩序基本稳定,加之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升,平台治理政策也将由网络内容与意识形态安全的单一领域,逐步扩展为涵盖内容、竞争与数据三重维度的综合领域。国家对互联网平台市场竞争和秩序进行的治理,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与确保消费者权益。
(四)平台商业话语与主流话语更加贴合
国家从内容、竞争与数据三个维度对互联网平台开展了系统治理,为规避政策风险和监管压力,互联网平台企业有意识地将商业话语更加贴合国家主流话语,并更加重视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伴随国家对互联网平台行业的治理深化,超级平台企业承载的压力倍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不再是可有可无的选择题,而是巩固组织合法性的必答题。
六、互联网平台社会责任的两大维度
(一)作为网络基础设施的媒介
1.以风险管理提升平台系统运行稳定性
互联网平台作为社会关系和技术集成的产物,其不仅集成和组织了公众线上生活的各个方面,也实现了线上与线下生活的有机结合,平台系统内嵌入社会运行的肌理,进而其自身稳定与否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运行状况。因此,互联网平台的风险制造所带来的影响不再局限于“拟态环境”之中,更重要的是当平台规则下沉为社会实践法则时,平台风险便构成了社会风险的一部分。平台的“风险管理和应对”的责任维度超越了平台自身的经济之维,上升到社会发展的价值高度。
2.以舆论引导和监督净化传播环境
主流媒体承担着引导社会舆论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责任,强化了社会文化价值观和主流意识形态,使社会上的“声音”相对统一。然而新媒体赋权使得传播主体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这必然会带来“众声喧哗”的传播局面,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舆论引导和监督的难度。
伴随着日常生活向着虚拟空间的转移,平台的连接属性决定了主流媒体在信息共享和传播过程中的中心地位和关键作用。作为虚拟空间的内容网络和意见传播渠道,互联网平台应当强化自身作为内容载体的地位和主体性身份,从自身政治价值出发,平台作为信息传播主体应当积极响应政府行为和政策,及时发布时政热点评论,主动打破由个性化信息而形成的“茧房”,着力提升政治信息的“偶遇概率”,推动政策信息快速传播,助力政府传播效能的提升,彰显平台公共价值。更为关键的是,平台要从内容生产的角度出发,做好平台内部信息资源管理,保障用户表达渠道的畅通,充分发挥网络意见表达的广泛性和网络讨论的充分度;同时还要强化平台内部的内容监测,防止主流话语淹没于飞沫化的网络舆论之中,提升主流话语的影响力、传播力和引导力。
3.以算法规制提升构建负责任的平台
平台算法本身成为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在商业逐利的逻辑下,平台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必然存在着局限性,因此需要外部力量的介入,发挥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作用。中国的社会治理是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共治,想要超越商业利益的局限性,需要政府依靠国家权力建立合理的规制路径。一方面,政府在治理过程中首先要着眼于事前规制,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健全制度体系,明确算法的应用范围与限制条件,提升算法的透明度,打破算法的黑箱,并对算法的数据来源、范围和质量进行严格限制,从源头上规制算法偏见。另一方面,对算法的社会治理应该向着元规制治理的方向演进。元规制治理是规制对象在政府外在规制作用下,由规制客体转变为规制主体,从而采取具有内控性质的一种自我规制形式。这一规制方式依靠国家权力实施,但是以实现规制客体向自我规制者的身份演进为目标,进而形成社会治理和企业社会责任的互嵌式发展。
(二)作为组织机构的媒介
人们在使用媒体的同时,也在为媒体劳动,并创造大量价值。互联网平台作为一个组织机构其内部存在着双重的劳动关系——以雇佣为基础的传统劳动形式和以内容生产为基础的数字劳动。
作为具备企业属性的互联网平台,其内部存在着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这一劳动关系通过劳动合同的签订就能清晰地界定。传统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构成维度中,企业对于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成为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责任维度并不局限于互联网平台的媒介性,是对于当前平台型企业的普遍要求。
从平台劳动关系的另一重属性出发,我们需要着眼于网络用户的数字劳动。一种相对模糊的劳动关系——泛化雇佣关系已经建立。从雇佣关系的角度出发,对于平台内的劳动者进行流量帮扶、创作扶持和互动指导,成为平台应当承担起的社会责任。尽管目前这种“泛化雇佣关系”尚未有法律的保护,但是对相关网络内容生产者的权益保护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并在更高的维度上要求互联网平台承担其自身的社会责任。对于作为消费性劳动主体的用户,平台需要满足用户的需求,通过社会责任的履行提升用户粘性,激发平台发展和演进的基本存量,提升互联网平台的价值属性。
七、基于平台媒介的新闻分发
(一)平台新闻分发的演进阶段
1.转发:社交类平台分发的主导逻辑
社交类平台是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和传播平台。在过去十多年间,微博和微信分别成为中国大陆最具国民级影响力的两款弱关系和强关系社交类平台。其中,微博是具有社交属性和媒体属性双重属性的开放式平台,构成了公共交流的空间和社会话题的舆论场。微信则是以社交属性为主的半开放式平台,用户之间的网状关系构成了无数社交圈。媒体机构发布的新闻,主要通过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圈内传播和圈子间传播。
一方面,社交类平台的新闻分发,保留了传统媒体时代新闻分发的部分特征。信息在人群中传递的一般规律被认为部分存在,如有意见领袖存在的两级分发。另一方面,社交类平台的新闻分发,根本上依赖用户之间以人际关系为基础的转发行为,“转发”是社交类平台分发的主导逻辑。对于媒体机构而言,这种新闻分发的基础是聚合第一批用户,即粉丝,信息传递的范围依赖粉丝数量以及粉丝的分享意愿。
2.推荐:资讯类平台分发的主导逻辑
资讯类平台是基于个性化智能算法分发的新闻聚合平台。近十年,国内以今日头条、一点资讯为代表的资讯类平台带动了一系列门户网站和新闻客户端加入机器推荐的变革浪潮,形成了“人工+算法”的分发模式。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协同演进的背景下,以转发为核心逻辑的社交类平台新闻分发逐渐发展为社交和机器协同进行的新闻分发。
算法是智能技术的灵魂要件,“推荐”是资讯类平台分发的主导逻辑。这种个性化推荐模式基于对用户行为的跟踪与分析,能够为用户提供特定场景下的信息需求和供给匹配。算法推荐在价值判断方面带来的最大改变在于,过去新闻公共性对公共利益相关的价值诉求不再被天然地视为新闻选择的优先标准,推荐机制更在意对用户兴趣的个性化满足。
3.连接:内容类平台分发的主导逻辑
内容类平台鼓励用户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类型的内容,并且可以通过互动、推广等方式获得收益。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是典型的内容类平台。连接是内容类平台分发的主导逻辑,既包括与广大的用户连接,也包括与无限的内容和服务连接。人、内容、服务之间的连接,是新时期互联网应用探索的主要方向。
连接以流量作为数据指标,目的是提升分发效率。内容类平台综合了社交分发和算法推荐的优势,既利用社交网络吸纳了数量可观的用户群体,又利用算法技术实现了高效的资讯分发。在偶遇式的接触中,新闻成为广义的用户内容和服务的一部分,在平台生态中流通。因而,平台在内容供给方面,致力于结合用户的兴趣尽可能地提升参与度,而不是为用户提供客观、严肃、全面的信息。
经过长期的融合发展,平台时代的新闻分发形成了“社交分发+实时热度+算法推荐”的综合推送模式,社交过滤、集体数据、个人兴趣都会影响信息流的内容呈现。
不同类型平台的共性是通过信息流的形式供给新闻,并且不约而同地越发重视算法推荐在分发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但不同平台在三个方面的侧重有所不同:社交类平台的底层分发逻辑是社交过滤;资讯类平台的底层分发逻辑是算法推荐;而内容类平台的底层分发逻辑是内容生态层面的广泛连接。
(二)平台新闻分发的核心机制
目前,所有主要的平台都在向某种类型的内容类平台转型。内容类平台兼具社交类平台和资讯类平台的特点,使其既构成当前的阶段性趋势,还会成为未来平台发展的主导形态。对平台新闻分发的核心机制的探讨,将以当前内容类平台的表现为重心。
1.算法扩散奠定平台分发逻辑
技术决定的是媒体组织的材料形式、展示风格和呈现方式,作为平台底层架构的计算机代码、算法、协议、界面等技术物,在一定程度上支配或限制了用户的行动。平台介入新闻场域,就是以数据化和精准化为核心,以数据、算法、精准推送等为符号,反映出平台技术属性的一系列象征资本。而在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是由算法自动匹配的自动选择技术。总的来说,算法技术在不同层次的平台间扩散,只是不同平台的算法应用强度和算法设计价值存在差异。
2.用户赋权重塑行动者关系
平台是将不同用户聚集在一起的中介和作为用户活动发生的基础设施,亦是处理不同利益相关方(包括内容生产者、服务提供者、广告商、消费者受众)之间关系的一个中介。在网络化的平台生态中,互联网的各类行动者在身份层面未发生本质变化,平台所有者、媒体账号、机构账号和用户自媒体共同构成了网络中相互角力的节点。不同行动者对算法等技术的观点不乏分歧,从而表现出对传播权力的争夺。首先,平台生态中的多元主体存在矛盾关系,集中表现在对数据及其相关权益的争夺与妥协中。其次,不同类型的平台对用户赋权的程度不同,用户的地位相对有所区别。最后,内容类平台对用户赋权的深化使得不同行动者的关系有了进一步发展。在内容类平台,不同于传统新闻生产对信源权威性和专业性的倚重,每个个体都能实现充分的知识生产和传播。用户生成的内容、外部广告以及媒体机构的新闻生产并置,平台只是将用户连接到广告商和新闻发布者的连接器。内容类平台以更全面的观点开展用户间的关系维护,将平台价值输出的重心转移到提供感兴趣的内容上,主要目的是提高用户黏性,实现用户规模扩大和使用时长增长。
3.媒介演化变革内容生态
在媒介融合的大环境下,所有其他类型的平台都在向内容类平台延伸和转型,新闻业呈现出媒介边界的淡化,特别是与其他产业的相互融合。任何平台都有内容,内容类平台更是将内容视作核心价值和核心竞争力。从内容类型的角度来说,平台迭代加速消解了新闻与其他类型内容的边界。从内容形态的角度来说,内容类平台的短视频成为主导新闻内容的形态。
4.平台逻辑主导商业模式
很大程度上,平台逻辑是由商业逻辑所主导,集中表现在数据及流量的处理和应用上。在分发层面,平台会为新闻机构配置商业化的数据面板用于用户行为分析,使得新闻机构能够从中获利。具体来看,不同类型的平台有不尽相同的商业逻辑和盈利方式,每一个平台都形成了自己的内容生产、分发和消费的话语体系,并且形成了不同的流量逻辑。在社交类媒体上,用户之间的网络关系决定了流量的分配,拥有更多粉丝的创作主体发布的讯息更容易获得关注;在资讯类平台上,算法支配了数据的流通,创作主体可以按照游戏规则进行优化;在内容类平台上,综合了内容形态、内容质量、关联服务的复杂指标影响了流量的走向。内容类平台愈发扮演着生态系统的角色,统合了多种商业模式的优势。内容类平台在提供新闻资讯服务的同时,附加了各种类型的综合社会信息服务,包括直播、问答社区、电子商务等,渗透到人类社会结构的各个方面。
(三)平台新闻分发的现实启示
1.树立平台时代的内容观
当下的主要平台都重视内容及其数据化和商品化,一切新闻必须在平台的运行机制当中分发。平台所遵循的效率至上的科技资本主义逻辑,与新闻业追求本真性和公共性的文化逻辑之间存在认识论上的冲突。对于广泛采取算法的平台而言,用户往往被简化为一个又一个标签,但没有为标签背后的人提供足够强大的联结,一个共享的、对时间性有同一把握的受众群体不复存在。平台时代的内容观,既需要意识到新闻的数据化和商品化带来的弊端,也需要意识到用户变化带来的平台整体内容生态的变化,克服建立共享信息秩序的困难。树立平台时代的内容观,首先要维持新闻品质的高标准和严要求。其次要重视适应移动时代的内容形态。最后要精准定位跨平台流动的用户群。
2.跨越平台壁垒促进主流内容传播
在平台逻辑的支配下,不同类型的平台相互交织,构成了从单一平台、平台生态到平台社会的复杂图景。面对不同类型平台同时存在、各自吸纳相当数量用户的图景,一个问题是极端重要的:如果不同类型平台的运行,特别是新闻分发策略的重心是有差异的,主流媒体针对重要社会公共议题的传播应当如何挣脱平台无形之手的影响,跨越平台之间的壁垒,在短时间内实现联动传播、凝聚起社会共识?
首先,新闻媒体要与不同类型的平台嫁接,建立广泛且有效的沟通与合作。一方面,新闻从业者需要了解不同平台的算法逻辑和推荐规则,并结合主流传播的需要开展针对性合作。另一方面,平台也要优先考虑其与入驻平台的媒体机构的合作伙伴关系和相关新闻内容的传播效果。
其次,主流内容传播应充分尊重平台调性差异,区分不同类型的新闻信息。不同类型的平台分发逻辑有本质差异,适合某一个平台的新闻产品可能在另一个平台上碰壁,因而同一个报道的新闻往往需要具备不同的产品形态,以适应不同的平台。在此基础上,要对不同形态新闻背后的信息属性加以辨别,既要考虑推送的信息类型,诸如事实性信息和意见性信息;也要考虑推送的先后顺序,诸如是否要在不同时间推送同一则新闻。
最后,实现新闻分发的平台共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统一把握分与合的关系。
八、互联网30年与平台发展
(一)Web1.0:门户网站与数字化新闻
互联网的Web1.0阶段在我国经历的时间较短,是20世纪末至2004年前后的时期,核心产品就是将数字化信息或数字化的传统媒体信息通过互联网进行传输、聚合与检索,也被称作“第一代互联网”。“门户网站”组成这个时期的网络化平台。“门户”一词,兼具了技术上资源集成的Web应用框架与传播上面向大众的意涵。
1.网络思维下的内容聚合
Web1.0时期,网站编辑承担了重要角色,选择、整合、发布、更新网页内容供网民浏览检索。这一时期的传播形态主要以静态网页为主,内容涵盖了财经、天气、体育、娱乐、科技等分类领域。以新浪、 搜狐、网易为代表的中国三大综合门户网主要提供了包括网页导航、网络新闻、电子邮箱,以及分类搜索等在内的信息服务,以巨大的用户基数赚取点击量,通过 “内容免费,广告收费” 的方式,创造了中国互联网历史上的一大成功模式。1997年,人民日报网络版创刊,开启了传统主流媒体上网的进程。
超链接是Web1.0阶段的核心技术之一。它以超文本标记语言为主要格式,支持网民通过点击实现文本和网页间的自由跳转,开创了传统文本非线性、网络化的阅读方式,不仅顺应了人类大脑的思维方式,还有效整合了碎片化的信息,极大增强了内容聚合的程度,从而实现了信息与信息、人与信息的连接。
2.数字化新闻:体裁创新与理论建设
Web1.0的出现对新闻传播产生的较大影响就是“数字化”。一方面,在新闻业务上,流行专题化、垂直式的新闻编排范式。数字化同时也带来了多媒体新闻报道的新形态,包括信息图表、电子杂志、特稿式融合报道、多媒体混合流式报道等。新闻编辑通过“图+文+音+视频”的组合,多模态、多角度、立体化地呈现新闻事件。融合新闻的数字化修辞体系正在初步建立。此外,题文分离的网络内容展示方式使得“标题党”日益流行。另一方面,在理论研究中,反思数字时代下技术和平台对新闻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全新领域——数字新闻学的理论建设开始萌芽。
3.局限:表层的数字化
Web1.0通过“跑马圈地”的方式,依靠中国较大的人口规模,为中国互联网的发展积累了巨大的用户基数,初步形成了互联网的基本模式,实践具有一定的开创性。但是这些形式方面的优势,也与影响深远的弱势直接相关:数字化浅尝辄止,互联网企业、媒体及相关领域用简单的内容和服务忙于收割人口红利,未能重视数字化方面的投入和耕耘。仅就媒体而言,基本上只是传统媒体从原来的介质搬迁到网络端,平台化影响并未显现,鲜有布局长远的数字化未来。
这一时期的传播模式还是以点对面的、中心化的、集中控制式的大众传播为主,呈现“发布→浏览”的单向特征。数字化更多体现在了形式而非内容叙事的核心理念,并存在同质化的取向。同时,海量化的信息集成也带来了“信息超载”的问题。新闻机构是内容的生产者,网站是内容流的发布者和控制者,用户则是被动的内容消费者,在互联网中的地位悬殊。这一时期的用户主要依靠电子邮件进行交流沟通,缺乏深度的社交互动。而门户网站为了留住用户,采取了“各自为战”的封闭策略,这也加剧了门户网站的没落和被边缘化的趋势。由此可以看出,Web1.0时期的“门户网站”在本质上仍旧保留了内容服务商的媒体属性,缺少对用户社交关系的连接以及分享动力的激励与挖掘,是一个可读的传播平台。
(二)Web2.0:社会化媒体与用户导向
中国互联网的Web2.0阶段主要强调了由用户主导参与、交互、分享与生成内容的时期。社会化媒体成为这一时期代表性的传播平台,以用户生成的内容(UGC)为典型的互联网内容生产方式和产品模式,充分体现了用户赋权的显著特征,实现了“可读+可写”。用户跃升为互联网的主体,不仅创造内容,还可以通过关系连接传播聚能,兼顾了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双重身份。
1.核心应用:SNS、移动互联网与算法推荐
SNS(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社会网络服务)是Web2.0时代典型的应用,实现了人际关系数字化。例如:以个人日记与文摘为主要内容的博客开启了“个人门户”的模式;以新浪微博为代表的弱关系社会化媒体成为公共事件中意见发酵和表达的舆论场与社会情绪的安全阀,并诞生了一大批各行各业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意见领袖;以QQ、微信为代表的强关系社会化媒体延伸了用户线下的人脉,增强了情感互动和关系黏性;以词条共创为代表的百度百科搭建了知识协作共享生产系统,有助于自组织的形成……Web2.0时代,“趣缘” 成为重要的聚合点,在不同的细分应用下形成了高黏性的部落格。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与智能手机的推广普及,极大增强了用户场景切换的便利性、沟通的交互性以及内容生成的分享欲。从APP到小程序的演变,呈现出“轻量化、短平快、场景化、用完即走”的应用趋向。此外,移动互联技术也助力了用户随时随地分享身边事。
算法推荐是Web2.0时代标志性的技术与应用之一。2012年,今日头条在中国创新性地将算法推荐应用到新闻资讯类场景。以智能分发的方式将“人找信息”的 pull(拉)模式转型为“信息找人”的 push(推)模式,变革了新闻生产流程。算法推荐在云端构筑了数字化的、千人千面的用户形象与量化的自我,以个人信息化的方式推动了信息的个人化转向。2016年,字节跳动推出了“抖音”短视频社交软件,将智能算法用于音乐短视频的推荐场景。美团外卖则使用智能算法调动商家、配送以及点餐顾客系统。至2016年,中国所有的门户网站全面实现了算法化,这一年曾被称为“算法元年”。
2.理论转向:用户、社群与算法的勾连
Web2.0真正实现了互联网从大众传播向人际传播和群体传播的转型,并促进了用户导向的理论与现象研究。一是对“群体极化”问题的关注。二是对社会资本、社交倦怠的研究。三是对“数字劳工”的审思批判。四是算法对用户认知与行为的影响,如信息茧房。
3.数据化难题与平台与用户的博弈困境
Web2.0的基础是信息的数据化。数据化基于Web1.0的数字化,需要将尽可能丰富的数字化信息结构化(如标签化、云存储、并建立之间的连接)。中国的媒体在第一阶段未充分重视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在Web2.0时代进行媒体融合的过程中,有些显得力不从心,很难适应这个时代的交互性、个性化等潮流。另一方面,Web2.0虽然具备了交互性的用户产品思维,但是对于用户而言,积极贡献内容与个人数据,却无法享受相应的权利和收益,一定程度上被异化为“数字劳工”,而且面临着个人数据被滥用、隐私被侵犯的风险。而日益兴起的算法机制在应用的过程中也显露出歧视、黑箱、规训、异化等困境。
(三)Web3.0:数智平台与媒介化基础设施
中国Web3.0的发展方兴未艾,主要是指以区块链、数字身份识别等为底层技术架构,与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元宇宙、物联网等协同适应,形成万物互联、虚实相融、价值共创的数字经济系统和互联网生态。在该阶段,人与物交互、全面互联、精确感知、智慧解读。
1.数智化与新基建
“数智基础设施”是这一时期的典型代表,这不仅包括了传统意义上的互联网基础设施,例如光缆线路、5G基站、网络服务端口、IP地址与带宽、互联网接入环境等物理层、数据链路层、网络层等部分,也涵盖了人工智能、算法等应用部分的“软基础设施”。2020年,国家发改委将信息基础设施纳入了“新基建”的范畴,更加突出了以人工智能和区块链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及以数据中心、云计算、智能计算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的重要性。我国当前的新基建呈现出“东数西算”的格局。通过构建数据中心以及大数据一体化的新型算力网络体系,将东部地区活跃的经济活动产生的数据需求有序引导至西部地区进行算力处理,从而促进东西部地区的协同联动,实现两个地区资源的优势互补。“数智”一词不同于数字,而是数字化的智能转型与优化。数智化综合融入了数字身份、数字交流、数字使用、数字安全、数字素养、数字智商、数字权利等多个维度,能够协同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和创新链,为数据创造价值,将数字技术融合在多元丰富的应用场景中,全面帮助人们实现数字化的生存与生活。
区块链是Web3.0阶段的核心技术之一。以其不可篡改性、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以及分布式存储等特征加强了对用户数据安全性的保障,以技术的手段确认了互联网的信任机制,使得这一时期的传播平台具备“可读+可写+可拥有”的性质。由区块链技术带来的是Web3.0时代组织架构的转型。DAO(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去中心化的自治组织)是Web3.0时期一种全新的人类组织协同方式。将相关的管理规则以智能合约的形式编写在区块链上,在没有第三方或者集中控制的干扰下就能自主完成任务与项目,真正实现互联网去中心化的结构和理念。
生成式人工智能是Web3.0时代前沿新兴的重要技术之一,释放出了创意智能化的无限潜力。从ChatGPT的文本生成到GPT-4的识图绘图再到Sora生成视频的强大能力,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涌现,全面覆盖了多模态领域。以大模型为代表的通用人工智能技术也催生了“智能体”的涌现。未来,个体将不再需要打开繁复的应用程序,输入复杂琐碎的指令来满足需求。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通过数据化不断熟悉用户偏好,能够自主协助用户处理一系列工作任务的智能助手。而智能体也将通过自动化的决策和行动的应用,连接虚拟与现实、缔结人机交互型的社会。
2.媒介化:概念想象与路径视野
Web3.0引发的新闻实践变革引发了学者对“媒介化基础设施”的相关思考。技术不再仅是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工具和中介的传递,而是参与形塑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并逐渐发展成为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学者们有的在制度主义的视角下,将媒介视为一种独立的社会机构,结合场域理论、行动者网络理论、结构化理论等理论资源,以一种共时性的分析探究媒介如何“他律”地分配物质性和符号性的社会资源,强调了媒介逻辑的重要性;有的从社会建构的视角出发,借鉴象征互动论的理论,将媒介与社会文化生活作为一个整体的动态性建构过程,通过历时性的长程研究,在传播型构的概念下探索媒介化的社会连结形式。还有的学者在技术/物质的视角,将“基础设施”作为对当下媒介技术的角色定位。不同于早期的互联网硬基础设施,Web3.0的基础设施软硬结合,既包括了作为物理存在的社会资源,也包括了参与社会机制的话语生产与现实建构,由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物联网、智能计算等构成的技术矩阵,充分揭示出Web3.0阶段内互联网所具备的社会性与生态性。
相比较Web1.0的内容导向与Web2.0的用户导向,Web3.0更加凸显了基础设施导向,包括了有形的通信系统、无形的通信协议、可见的接口界面、隐形的平台算法等在内,以及关键的内容:数据。它以技术确权的方式,旨在促进虚拟与现实的高度互通,从底层搭建人与物质世界的信息性实践关系与深度媒介化实践的传播平台。然而,目前中国的Web3.0尚未形成明晰的发展路径与规模化的产业布局,所需要的算力基础、技术要素、数据资源都有待建设。
(四)中国互联网的未来审思
1.扎实推进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实现各类技术标准的互联互通,打通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底层逻辑。未来,针对虚拟现实、生成式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技术,应当加强不同高新前沿技术标准的互联互通,达成节点、网络、算法、数据的对齐,降低审核成本。积极融合创新不同互联网技术的优势要素,实现“端→网→云” 的布局转化和标准化建设,形成互联互通的生态圈。
二是增强高质量数据的可获取性,积累互联网基础设施的生产要素。
三是拓展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场景,提高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中国互联网正在经历着从数字化向数智化的转型。其中,“智能应用”是关键。随着5G网络的大带宽与低延时,未来,可充分利用数字孪生技术,将现实世界中的实体以及物理资产映射到虚拟世界中,进一步打通虚拟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的连接入口。在信息网络提速增效的基础上,丰富和创新互联网技术的智能应用。
四是完善互联网安全保障机制,筑牢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安全防线。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以“知情同意,最小必要”为原则,明确用户信息的使用范围以及知情权利,对以AI换脸、人工智能视频生成等新兴技术带来的信任风险问题,应当予以积极防范。将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网络信息的数据加密与监测,构建智能化的互联网安全监控平台,尤其强化对算法的数据使用、模型机制等方面的风险监测,切实提高互联网的信息安全保护力度。
2.树立“技术-社会-文化”共生的认识论
在“技术-社会-文化”共生的认识论下,媒介化不断激活、连接、整合与组织各类社会要素,日益重构了社会经济生活。“媒介即存有”道出了其基础设施性的重要意义。超越中介性,走向环境性,这种开放式、渐进式的过程,有助于我们重新认识和发掘媒介技术的角色与作用,树立学科自信心,拓宽研究的视野与实践的天地。
3.拥抱碳基与硅基生物的融合共生
畅想Web4.0的发展趋势,有望从外在表层的技术加持深化到人体生物的内部。“赛博格”将有可能成为新兴的传播平台,以机械有机体的方式,通过人类与机械的混合相融,人与技术的互嵌,开辟人内传播的模式,促使碳基生物和硅基生物相互融合。2024年2月20日,马斯克宣称首位脑机接口设备的植入者能够用自己的意念来控制鼠标,让外部的机器设备辅助个体达成主观意图,实现人机意识的互联,增强个体力量,这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 “数字人类世” 的到来。(脑机接口即brain-computer interface,BCI,是提供人脑和计算机之间直接连接的技术系统,通过使用这种技术,人类可以用思维来直接控制计算机或外部设备)但与此同时,在日趋后人类化的数字社会中,我们也应当坚守以人为本的价值底线,警惕互联网技术的反驯与规制,推动科技伦理、智能素养的与时俱进。
Part 2 平台化
田心说:此知识请在深度理解的基础上对概念、小标题进行记忆,并做到能用自己的话将具体内容进行阐述。
一、平台化的概念
同工业化和电气化类似,平台化是全球化社会的多方面转型,强调的是一种动态和趋势。平台化是数字平台不断拓展边界、嵌入社会,通过打造数字平台生态系统而建立以自身为核心的结构的过程。这一过程包含了技术和业务两个维度。技术维度的平台化指的是数字平台向外扩展到其他网站、平台和应用程序,以及向内扩展并在核心平台的范围内运行第三方集成;业务维度的平台化则是数字平台在不同社会部门和生活领域对基础设施、经济过程和政府框架的渗透。
二、平台化的特征
(一)关联性
关联性主要从组织与传播的视角出发,将平台的扩展看作“蜘蛛织网”的过程,即平台在运行的过程中,通过“劝服、合作、规制等措施连接各种社会资源、组织和参与者”,并将其汇总于自身之上,形成联动和聚合效应。平台关联各方的实践充分体现了数字资本的扩张野心和生存能力。
(二)数据化
概括来说,数据化指的是以人为核心的交往实践被转化为可计量、可分析的数据。如果说算法技术是平台化的发动机,那么数据则是促使发动机持续运转的石油。对于个体来说,这样的“数据化”意味着对于自我的量化和监测,而对于平台来说,海量的数据意味着显著的集聚效应和代表性,可以用来更加精准地预测未来行为。这使得数据具有了显著的市场价值。在平台化社会,数据正在变成一种新型资本。
(三)具身性
具身性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从空间、意识、身体、技术等诸多的层面阐释了行动者感知世界的方式。具身性围绕着人的社会活动、实践方式展开,因此,在平台化的过程中,具身性是数据化的前提。换句话说,身心的参与和以此展开的交往行为是数据生产的前提。在平台化的语境下,具身的参与借助了各色各样的媒介技术,这些媒介技术又可以被称为具身感知的“界面”,而身体及由此衍生的情智、认知也成为具身实践的一部分。
根据平台的运作模式,具身性主要指向当下大规模的平台零工劳动参与者和内容生产者。他们的具身劳动实践是平台得以正常运转的重要前提。这些具身劳动包括但不限于奔走、点击、观看、触摸、移动、劳作等。平台化过程中所展现的具身性多是重复、持续且辛劳的,它带有鲜明的阶层性和社群性,强调对身体无可奈何或无法控制的过度使用。持续的具身劳动是平台资本持续运转的基础,正因为参与者能够周而复始、持续不断地进行具身劳动和实践,平台得以连接、拼凑各方需求并能够按照计划进行服务兑现。
(四)情感性
威廉斯用“情感结构”一词来强调个人具体、细微的鲜活情感体验,而这种情感体验正是当下平台参与者的直接经验。尤其对于内容生产平台来说,网络空间之上一次次大规模的、带有丰富情感投入的视频投放、直播、连麦等,是平台时代之前闻所未闻的场景。情感的生发机制与媒介的技术结构紧密适配,生产出了属于数字时代特有的情感审美与情感连接。从这个意义上说,情感性也是平台化的重要驱动力。这里的情感性并非铁板一块,它的存在既指向个人兴趣,也指向公共关切,在很多时候也有两者的融合。在个人兴趣上,主要指基于个人旨趣、欲望、爱好、目的所形成的情动生产与消费。而在公共关切领域,这种情感性的生产往往会激发社会讨论,产生较大的舆情影响。
三、平台化的三重动态
(一)垂直整合
数字平台的垂直整合指的是在数字平台的直接层级控制下获得独特的互补活动,在替代市场交换的同时发展内部交易网络。以京东为例,通过对上游生产制造下游物流配送进行延伸,既做平台又做渠道商,同时自建物流,加强自己在原来市场的控制与用户体验。
(二)跨部门化
广泛的数字化增加了数字平台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跨部门合作,跨部门化就是数字平台通过建立第三方应用程序和其他软件服务生态系统,跨部门发展业务合作伙伴关系。
(三)基础设施化
基础设施通常指的是人类组织和活动所必需的集体性设备,用以调节远距离交流,使不同的人、物体和空间得以相互作用。数字时代的基础设施一般指数字设施和服务,如计算服务、服务台和数据存储库等。当下平台化的又一动态就是作为中介的数字平台,在平台扩展和集成过程中提供服务,并在这一过程中日益基础设施化。
四、新型传播平台
互联网公司的平台打造和平台媒体化之路实际上营造了一个泛化意义上的新型传播平台,即从以报纸、期刊、广播、电视为主的传统大众传播转向多种传播方式合而为一的融合传播,特别是圈层传播、小众传播、情绪传播等过去不被重视的传播方式纷纷出现,甚至成为主要的传播方式。“新型”主要体现在技术驱动下的“万物皆媒”,体现在互联网普及率达到80%以后的“全民传播”。
“新型传播平台”还有一层可理解的含义,指主要以内容产品研发、生产分发内容为主体的这类互联网公司的总称,也即六大类平台里列出的信息资讯类平台。这类平台包括新闻门户、搜索引擎、用户生产内容(UGC)、视听资讯、新闻机构等,它们是网络内容的源头,是内容分发和推送的主要供应商,也是内容、话题的把关人和控制者。
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中,“打造新型传播平台”是与“建成新型主流媒体,扩大主流价值影响力版图”先后承接的,那么,理解“新型传播平台”就要从主流媒体的角度考虑,以主流媒体为主体,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和主流媒体平台化发展。
五、媒体平台化
近年来的媒体平台化,主要有三种新动向。第一,紧跟中央级、省级媒体步伐,新建市级、县级媒体平台。第二,已建媒体平台孵化子平台、打造垂类优势。第三,其他形式媒体平台上线,强化移动传播矩阵。
(一)媒体平台化的目标:移动优先、自主可控
媒体平台化的“平台”与超级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平台”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媒体建设的自有平台指的就是人们常用的移动客户端,功能是内容聚合和移动分发,主要特点是“内容池”。而互联网平台是以满足刚需、数据智能、开放连接为特点,少数超级互联网平台正逐步走向基础设施化,因此主要特点是“数据池”。
媒体平台化是传统媒体走向移动互联的一个过程,即接入移动互联的轨道,在物理意义上将内容聚合到一起,以全新的组织方式和技术手段再造生产流程;拥抱移动互联的思维,实现话语变革与叙事创新。媒体希望在平台化过程中培育私域流量、扩大用户规模,增强网络传播的自主性和可控性,适当摆脱对超级互联网平台的依赖,进而提升新闻舆论“四力”。
(二)媒体平台化的问题:难有用户规模及黏性
1.先天不足的硬伤
长期以来,很多传统媒体普遍存在“重采编、轻经营、无管理、无技术”问题,“先天不足”的技术研发能力、内容规模难以形成社交刚需成为传统媒体的硬伤。不少媒体无力通过持续投入增强自有平台运用、难以靠大量原创精品内容吸引用户,难以在数字化转型中将自有平台做大做强;而且,建成的媒体平台又陷入同质化竞争,不仅难以形成独创风格,且因“一报一端”的思路在同一集团内重复建设。
2.后继乏力的隐忧
传统媒体对平台化的积极探索,在推动新闻事业全媒体化的同时,也带来不少隐忧,即自建平台的发展泡沫和后继乏力。有的媒体平台同质化程度严重,在集团内部造成资源浪费;有的媒体平台运营处于停摆状态,后劲不足沦为鸡肋;绝大多数媒体平台则活跃用户数据尴尬,分发和触达能力远不及预期。
(三)媒体平台化的突围:在整合升级中迈向2.0阶段
1.数量上做减法
数量上做减法,并不只是在物理意义上将多个平台简单整合,而是在资源、用户和功能等层面上共通共建共融,从而实现影响力的“1+1>2”。
2.内容上做精品
2.0阶段的媒体平台应主动拥抱用户思维,建立更适应于互联网移动传播发展态势的网络叙事话语体系。
3.定位上做升级
媒体自建的客户端平台,不能只局限在新闻定位,而要从用户更垂直、更刚需、更活跃的需求出发,拓展多元化、特色化和差异化的定位。
4.技术上做探索
媒体对大数据、AI、VR、3D建模等技术的探索,可以大大增强媒体平台的可玩性与便捷性,从而提高用户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5.服务上做连接
在1.0阶段内容聚合的基础上,2.0阶段的媒体平台应致力于促成服务聚合。只有将用户的信息需求与生活需求结合起来,将媒体的内容终端与人们“数字化生存”的应用终端打通,媒体平台才能真正成为刚需服务和高频应用。
未来,媒体平台一方面应与公众深入连接,将其概念具体化,需求具象化,聚合资源为民服务;另一方面应与政府政数局、超级平台或科技企业等广泛连接,探索同步推进媒体深度融合与智慧城市建设的可能性。
六、平台化治理
平台化治理,可以看作是信息化治理或数字化治理的新阶段,是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的“下一代互联网”主导下的,由超级互联网平台——这一技术资本力量作为主要驱动力的,国家治理体系向“平台依赖”转型的新阶段。中国特色的“平台化治理”至少包含两个范畴:即“治理体系的平台化”,是一种国家权力主导下的技术主义路线;以及“平台规制”,指的是针对超级互联网平台的规制理念和规制方式的融合创新。
七、平台化的风险与挑战
一是技术的滥用侵犯了个人权利。当下,各国都在加强数字接入,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到互联网中,越来越多的人被数字化、符号化储存。数字之下无死角,公共知识和私人秘密之间的界限发生了变化,留给私人的空间越来越小。在消费者没有其他选择或存在明显权力不平衡的情况下,个人信息处理中固有的机会可能会侵蚀个人隐私。随着私营部门掌握的信息量的增加,政府也有可能利用私营部门的数据仓库来增强公共部门的监控需求,最终导致公共和私人执法之间的界限被打破,个人传统的隐私权范畴发生了改变,个体毫无“绝对安全”可言。
二是市场垄断引发不平等。平台化某种程度上就是建立一个以数字平台为核心的市场,无可厚非的是,随着数字平台所有者开始主导各种功能,掌握数字平台技术设计和架构的平台公司借助其强大的外部性以及对其合同关系的显著无约束的法律设计,在规模、范围和权力上进行了扩展,拥有压倒性的市场力量,占据无可比拟的“超级支配地位”。市场上越来越难以忽视的不公平竞争与垄断,严重影响了市场公平,而经济层面的影响又通过改变政治利益结构和群体动员能力,间接导致和引发社会层面的不平等。
三是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模糊损害公益。目前,数字平台在部门和基础设施之间、市场与非市场之间、私人和公共利益之间、商品和服务市场之间游走,同时具有多重特征,中介和部门平台的无缝拼接导致这些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的区别被消除。随着公共和私人之间的界限被打破,数字平台逐渐开始行使原本被分配给负责塑造治理机构和裁决的国家行为者的公共权力,私营企业和社会利益不断重叠和冲突直接损害公益。
八、平台化风险的规避路径
(一)引入新行动者,建构平衡式权力格局
数字平台作为掌握关键技术资源的行动者和链接数字世界与现实世界的纽带,既承担着中介作用又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着仲裁角色,正在成为国家乃至国际舞台上越来越强大的行动者,因而将数字平台纳入新的治理格局是平台化背景下的现实需要。
除了数字平台这一具有重要地位的行动者,平台化过程中,其他外围的边缘行动者也在具体情境中发挥作用,在日益分散的治理网络中,还要承认这些行动者的治理主体地位,在尊重主体间差异基础上促进这些行动者平等参与治理,跨越行业边界实现治理目标的融合。
在多元网络治理中,传统治理主体的作用也不可忽视。作为传统的公权力主体,政府在塑造和引导数字社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治理格局仍占据主导地位,并通过元治理角色的发挥,最大限度地进行整个网络的利益协调与整合。
(二)整合多元主体,打造一体化监管框架
一体化监管包括了两方面,首先是多元主体的一体化。数字平台结构复杂,平台化使数字平台作为重要行动者在网络中链接到多方行动者,因此,监管也不应该是单一主体,而是发挥多元主体的共同监管作用。其次是监管手段的一体化。法律作为重要监管手段,是治理平台化和规范数字平台行为的有效方式。除此以外,作为私权力主体,数字平台也需要有效引导以减少平台化带来的负外部性。
(三)把控关键节点,建立灵活性防控规范
以数字平台为核心的平台化结构可以简单看成一个复杂的集技术、参与者甚至部门主体的多维重叠网络,其中数字平台及其技术集成处于网络中心,其他行动者围绕着数字平台API建立连接,享受边界资源或在数字平台的多边市场中进行活动。基于这一网络的复杂性与流动性,应变程度较低的制度性规范很难解决平台化带来的问题和风险。因此,平台化的规范建立应该把控关键节点,建立原则而非规则以增加风险防控弹性。
Part 3 平台型媒体
田心说:此知识请在深度理解的基础上对概念、小标题进行记忆,并做到能用自己的话将具体内容进行阐述。
一、什么是平台型媒体
2014年2月,乔纳森格·格里克在《平台型媒体的崛起》一文中首次使用了“Platisher”。平台型媒体(Platisher)是指既拥有媒体的专业编辑权威性,又拥有面向用户平台所特有开放性的数字内容实体。这种平台型媒体不是单靠自己的力量做内容和传播,而是打造一个良性的开放式平台,平台上有各种规则、服务和平衡的力量,并且向所有的内容提供者、服务提供者开放,无论是大机构还是个人,其各自独到的价值都能够在上面尽情地发挥。
有学者认为,“平台型媒体”在中文语境里变成了一个什么都能往里装的概念:涵盖了大至BAT这样的互联网平台巨头,小至巨头旗下带有媒体属性的社交平台(比如微博、微信),甚至是一次商业计划(比如腾讯“芒种计划”)。除了上述社交平台,还包括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百度百家等聚合平台。既包括以文字和图片为主的媒体平台,也包括视频类平台快手和抖音、音频类平台喜马拉雅等等。有研究者注意到:“‘平台型媒体’成了一个热词,但在具体的理解上分歧极大。”尽管界定通常比较模糊,但不难从其使用中发现与Platisher原意的大异其趣。
当初Glick的“出版商平台化”在“平台型媒体”的主导话语系统中被置换为“平台媒体化”,也就是互联网平台媒体属性的扩张。“平台型媒体”主要被理解为“越来越具有媒体化特征”的科技公司。多数学者使用的“平台型媒体”概念其实更接近美国新闻界在“平台新闻业”的论述语境中指称的平台巨头,如果按照中文语法上对中心词与修饰语的表达习惯,可称之为“媒体型平台”。
在此内涵之外,学界还存在一种相对少数的理解:把“平台型媒体”视为传统媒体(尤指主流媒体)进行平台化建设之后的高阶形态,典型表述诸如“我国传统媒体向平台型媒体转型”、“传统媒体正在探索由‘内容生产商’转型为‘平台运营商’”,其转型路径包括自建平台和对接社交平台两种。在此种视角下,“平台型媒体”包括由传统媒体转型而来的澎湃新闻、人民日报等新闻客户端,还包括浙报集团的“互联网枢纽型媒体平台”、湖北广电集团的“区域性生态级媒体平台”等。
“平台型媒体”的两种含义看似各自为政,但最终殊途同归,被统摄于由“媒体融合”、“互联网产业”和“媒介生态”等概念构成的本土话语网络。“‘平台型媒体’被视为媒体融合的一种主流模式”——正是在这层意义上,学界认知达成了高度共识。对第一种含义来讲,“平台型媒体”是“基于互联网这种‘高维’媒介上的媒体融合”;对于第二种含义来讲,“平台型媒体”是传统主流媒体平台化建设的目标,意即媒体融合的具体化。
二、平台型媒体的划分
目前来看,平台型媒体可以分为两类:单一性平台型媒体和综合性平台型媒体。
单一聚合的平台型媒体通常聚焦同一类内容的深度开掘,如聚合各大媒体新闻资讯的今日头条,聚合视频的YouTube、优酷等。单一性平台型媒体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对用户生产内容(UGC)、 专业生产内容(PGC)、职业生产内容(OGC)的全面开放。
综合性平台型媒体功能则较为多样,其既包括媒介内容的聚合,也包括各种应用的聚合,如百度便聚合了信息检索、资讯提供、公共讨论、导航服务、社区服务、移动服务、娱乐游戏、软件工具等多种应用样式,其全覆盖式的功能结构囊括了用户绝大部分需求。微信也属于这类平台型媒体,或者说其正在朝平台型媒体的方向发展。在微信这一平台中,用户可以开展社交、获取新闻资讯、订阅信息、娱乐游戏、购物等多种活动。这种综合性的平台型媒体可以为用户提供多种样式的体验,带有一站式服务的性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综合性的平台型媒体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平台型媒体。
三、平台型媒体的主要特征
(一)从事后审查到事先审核
平台型媒体的主要任务不是提供内容而是提供一个制度完善监管明晰的平台,由个人和媒体自由地发布信息与获取信息。而这种监管行为,主要表现在平台型媒体具有类似于传统媒体的“把关人”功能,信息在进入平台型媒体进行传播之前,先要取得一定的“准入资格”。这也是在新媒体自由发展了较长时间后,对于劣质信息泛滥等问题反思的结果。
(二)综合性的信息服务平台
从本质上来讲,平台型媒体是一个以提供信息交换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开放性的服务平台,因此,除信息服务外,平台型媒体还应该具有丰富的服务功能。
信息是联结社会生活各个部分的纽带,这种联系反映在平台型媒体上,体现出的是丰富的综合服务。用户可以在平台上一站式地享受各种服务,或者迅速进入第三方入口而无须漫长的跳转和复杂的操作,用户、媒体、第三方的关系由线性变为互动式。
(三)从受传关系到产消者与第三方的关系
新媒体从本质上来说关注的仍然是受传关系。如何通过渠道、内容等的优化争取尽可能多的受众,提升传播效果,提高媒体影响力。但是在平台型媒体中,产消型的用户处于绝对的核心地位,用户对于平台的要求转化为:它能不能够满足我某一部分的完整需求。
这样的变化使媒体的任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过去无论媒体如何发展,它的核心任务只有一个,提供优质信息。但是,平台型媒体除了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以外,还需要满足用户复杂的服务需要。要满足这种变化的要求,平台型媒体实际上成为一个节点,联系了社会生活的各种服务,为用户提供更便捷全面的服务,从而吸引更多人加入,形成新的“产消者”,进而形成欣欣向荣的媒介生态系统。
四、平台型媒体信息内容生态的主要问题
(一)平台技术的局限性:“信息茧房”与“圈层区隔”
“信息茧房”与“圈层区隔”是平台技术的局限性的典型体现。前者描述的是数字时代背景下服务于个性化信息偏好的算法应用对社会所带来的影响,后者则主要指用户在网络使用过程中,不同群体的兴趣、话题、利益诉求各不相同,进而发展出具有一定群体区隔作用的群体规范。这与社交媒体的信息内容生产和分发机制有关。在这种情况下,观点极化和情绪泛滥也就不足为奇。若此局面不加改变,网络信息内容生态必受影响。
(二)商业逻辑的非理性:“流量战争”与“平台垄断”
平台型媒体的商业逻辑并非总是沿着理性的路径展开。在平台型媒体信息内容生产流程内部,“点击量”“流量”不仅成为平台及内容生产者量化用户注意力的通用货币,同时也成为了用户评判媒介信息内容价值的主要尺度。平台型媒体的商业逻辑具有非理性的发展趋势,极易引发“流量战争”。这种“流量战争”在一定程度上占用甚至圈禁平台型媒体所提供的公共权力。
这种“流量战争”并不只是在用户之间发生,平台型媒体之间围绕“流量”的商业竞争更加激烈、影响也更大。作为一种连接网络用户与信息资源,甚至提供现实生活服务的数字基础设施,平台型媒体无疑具有公共性。但平台型媒体从产生的那一刻起,就是互联网商业公司的私有“产品”。这种“产品”在积极建构自身平台生态环境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垄断性与排他性,因而造就了一种平台型媒体之间的“‘围墙花园’之困”。“平台垄断”的现实情况限制了平台型媒体之间的资源信息流通,也不利于良好网络生态的形成。
(三)用户的自发性:泛娱乐化、情绪化与极端化
平台型媒体的用户是网络信息传播的主要对象,亦是信息内容的生产者。麦克卢汉曾提出过“媒介即按摩”的观点——通过媒介,受众获取对自身有利的信息,大多数人把媒介当作娱乐的工具、一种让自己得到放松的手段。受众从媒介处得到了一种“按摩”效果,而这种“按摩”却在无形之中使人们被麻痹而不自知,让受众变得乐于接收各种碎片化信息,懒于思考。这一问题在平台型媒体所构筑的信息内容生态中变得更加突出。在平台型媒体主导的网络生态环境下,用户并非总是理性的“公民”,而是更乐意以娱乐的方式参与到传播过程中,并且容易发表情绪化与极端化的言论。这显然不利于形成良性的信息内容环境。
五、平台型媒体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主体与模式
(一)平台型媒体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主体
平台型媒体的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是一种多中心、多元化、多主体的格局,治理主体主要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和网民。其中,企业既包括平台企业自身,也包含支撑平台的运营商;社会则主要指各种网络行业组织。
(二)平台型媒体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模式
1.政府主导
作为官方权威声音的发布者以及公权力的代表,以网信办为代表的政府机构在治理模式中居主导地位,既对运营商、平台企业及内容生产者进行日常管理,同时为整个平台型媒体信息内容生态的治理问题提供制度供应,通过完善立法、依法行政等手段,建立起平台型媒体信息内容的良性生态。
2.网络运营商协同
拥有网络基础设施的电信运营商在根本上掌握着网络市场秩序与控制网络导向的能力,是平台型媒体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主要参与者。在这个治理模式的运作中,网络运营商可以通过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如断开链接、屏蔽关键词等)对平台型媒体信息内容生态中的有害信息进行清理,进而促进平台型媒体信息内容生态的良性发展。
3.平台企业承担主体责任
网络平台企业是平台型媒体的运营者和拥有者。作为平台方,互联网企业应在平台型媒体的信息内容生态治理中承担起主体责任,通过对账号、互动、信息发布等的有效管理及建立内容分级、年龄验证、信息内容平台审查等机制落实平台方主体责任,规范信息内容的传播。
4.行业组织监督
行业自律是生态治理的重要一环。网络行业组织通过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制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建立内容审核标准细则,指导平台型媒体单位建立健全服务规范、依法提供网络信息内容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并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以及通过行业评议等方式,代表社会对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进行监督。
5.网民参与
网民既是平台型媒体的使用者和服务对象,也是平台信息内容的生产者。网民与平台是相互成就、相互作用的关系,他们既是信息内容生态的创造者,也受到平台信息内容生态的影响。网民参与平台治理的方式既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平台的相关规定,同时也担负着监督平台运营和其他信息发布主体的责任。
Part 4 平台与数字劳动——以平台极速版为例
田心说:此知识请深度理解。
广义上的数字劳动是福克斯言及的涵盖数字产业的所有劳动,既包括支付工资的正式劳动亦包括用户的“免费劳动”“玩工”等。
平台与数字劳动相伴相生,已有诸多研究关切平台中劳动者的生产方式、生产结果等。这些研究洞见了数字劳动与平台之间的动态连接,却忽视了平台扩张中用户所作出的数字劳动的作用与贡献。
马克思指出,资本的增殖需要依靠工人的雇佣劳动,资本通过占据工人的剩余价值进行增殖。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平台资本的扩张离不开用户的数字劳动行为。
一、平台扩张的双重向度
平台极速版藉由多种劝服性技术的采用,以用户具身化的数字劳动作为媒介,实现了个人向度和关系维度双重意义上的平台扩张。平台扩张的个人向度指涉用户在对平台极速版黏性使用的基础上,对通过平台所下载的其他应用也培育了使用惯习。平台扩张的关系向度指涉平台从单个用户的使用终端扩张到多个用户使用终端的现象,并且第二重扩张往往是依照用户的人际关系脉络所流动。
(一)平台扩张的个人向度
1.制造劳动:黏性使用的养成
为培养用户的使用惯习,平台设置了劳动的双重时间逻辑:一是延长用户在平台的停留时间;二是融入用户的日常生活节奏。双重时间逻辑下平台对个体的时间政治施加影响,用户在使用目的的偏移与融入日常节奏的使用之间,逐步对平台产生黏性使用,累积平台生产的剩余价值。
2.增殖:被延长的劳动时间
平台可以藉由分解服务、重新组装新的产品、以及集团化的方式增长其盈利能力。用户的数字劳动实际成为了平台扩张其产业链长度与广度的工具,用户手机上原本单一的应用软件在平台的诱导下逐步扩张繁殖成为多个,这就是平台扩张个人向度的第二层次。这一层次的平台扩张迫使用户延长其劳动时间,并为用户创造了新的需求。
个人向度扩张的第二层级通过用户的数字劳动得以实现,同时使用多个平台的用户生产出比使用单一平台时更多的剩余价值。
(二)平台扩张的关系向度
既往应用开发商多采用两种推广方式以实现扩张,一是向应用商城运营商支付一定费用从而使其应用在推荐页面展示;二是采用将应用首先在单一应用商城展出,后逐步在其他应用商城展出以获得单一应用商城的免费推广。但以上两种推广方式相较于依靠用户人脉的传播方式均是低效的,传统推广方式需要消耗更多时间与金钱成本。
首先,平台扩张的关系向度顺延个人的社会人际网络,传播节点与传播路径远远超越了应用商城中的两级传播路径。其次,关系维度的扩张方式精确触及了传统应用市场推广方式难以接触到的用户群体。总体而言,平台扩张的关系维度呈现网状的传播结构,并且这种网状传播的节点是使用极速版本的用户。
二、扩张过程中的创新实践与协商政治
(一)个人向度的抵抗策略
学者孙萍提出“时间套利”的概念解释外卖平台的盈利模式,指出外卖平台藉由对时间差异化划分的方式进行资本积累。“时间套利”这一概念是在宏观视角下对经典马克思资本增殖理论的延伸。有学者在观察与访谈过程中发现,部分用户拒绝成为平台“猎物”养成程式化的使用惯习。这一群体在微观情景下会运用所处的时空关系,将时空价值化,战略性地将自身收益最大化以尽可能减少资本对其所生产剩余价值的占有,用户的这种行为被称为“时空套利”。
第一个“时空套利”策略为“并峙使用”。在“并峙使用”中,用户的劳动重心超越了手机而聚焦在其现实生活中,数字劳动行为在缺少生产主体的前提下自动进行,用户未付出劳动时间却收获了平台方的金币奖励。比如,快手极速版会有一些特别长的视频,用户可能在做别的事情时,比如工作的时候,让手机播放那些长视频。
第二个“时空套利”的策略是“驯化算法”。这一概念指涉平台极速版用户在算法中的有限能动性。用户在日常的使用中建立了对于平台的共识性想象,然后藉由操控时间营造了自身想要“叛逃”的假象,从而促使平台提高单位时间内支付的金币数目。比如,如果一个App用的时间长了,对它给的金币不满意了,就可以停用一个星期再登录,这样不论是签到还是看视频,给的金币比用户一直用的时候多几倍。
(二)关系向度的协商政治
聚焦于平台扩张这一行为,关系向度思考的是人际之间的表演、变通、权宜之计等。研究发现,在情景层面上,平台第二重扩张相较于第一重扩张需经历更多的沟壑曲折。
1.邀请对象的挑选
邀请谁去下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处于多重社会关系的个体并不是对所有熟识人群均发出邀约,同被邀请者的关系亲疏、邀请后可能的反应、是否合“礼”等都会成为邀请是否发出的判断标准。
2.有关“下载”的游戏
邀请发出后,在关系维度的平台扩张也有可能戛然而止。当他人被邀请下载应用之时,被邀请者也会进行权衡。如果邀请人与被邀请人存在着较为紧密的关系或存在着明显的权力礼俗关系,那么邀请行为便极有可能成功。此外,尽管被邀请者下载了平台极速版,但大多数人在完成任务后又选择了卸载。是否下载变成了邀请者与被邀请者之间心照不宣的游戏,两者关系的远近亲疏、是否存在社会层级上的差异以及对于应用软件的个性化感知等诸多因素,导致了被邀请者对下载请求采取了“视而不见”“佯装使用”等不同的反应策略。
Part 5 平台参与社会治理——以县级融媒体中心为例
田心说:此知识请在深度理解的基础上对小标题进行记忆,并做到能用自己的话将具体内容进行阐述。
一、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困境
县级融媒体中心是在我国媒体深度融合的新时代背景下,基层县级媒体利用多种媒体资源整合,构建出的“新旧融合、一次采集、多次生成、多渠道传播、全面覆盖”的新型智慧传播平台。“治理媒介化”和“治理现代化”是县级融媒体中心推进媒体融合的价值目标。作为最基层的舆论阵地,县级融媒体中心是提高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最基本一环,见证了从“政府管理”到“社会治理”的理念更新。自建设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任务上升到国家级媒体融合战略层面以来,我国已建设出一批优秀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虽然这些成功经验具有可复制性特征,但仍有许多地区的县级融媒体中心普遍存在不少问题。
(一)搬运现象普遍,优质原创生产力弱
很多地区的“融媒体中心”是传统媒体依样画葫芦,并没有转变媒体深度融合思维,典型表现为搬运其他媒体的新闻内容和一稿多发的跨平台传播。目前大多数县级媒体仍然采用传统的策采编发流程,内容生产机制不完善,报道仍然停留在领导开会、工作总结、活动颁奖等老套无聊的主题上,视野单一,可看性差,缺乏新鲜、优质原创内容的产出。在“内容为王”的时代,县级融媒体中心没有优质内容提高核心竞争力,无法精准把握用户心理,在县域群众层面就没有权威性和公信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中自然会遇到各种阻碍。
(二)有内容没流量,有流量没连接
在当代注意力至上的信息舆论场,仅有优质的内容还不够,没有流量,媒体生产的内容就不能与受众产生互动。有内容没流量、有流量没连接是县级融媒体中心面临的一大难题,信息孤岛和信息壁垒的情况是媒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绊脚石。
一方面,没有或缺少受众的传媒至多只是:“沙漠中的布道者”,要将基层群众稀缺少量的注意力吸引到县级融媒体中心发布的内容上,归根结底还是要有优质的内容。
另一方面,由于社交媒体的多元化和多样性,县级融媒体中心入驻社交媒体平台成为最简单便捷的融合方式之一。但社交媒体本身的内容分发机制存在一定缺陷,并不能将上传的内容分发给所有用户,而是基于独特的算法推荐机制进行推荐。对县域媒体来说,观看的用户在地域和内容上与内容的目标受众群体之间存在一定的偏差,导致流量分配不均衡,在某种程度上对连接县域群众造成影响。
(三)“脱嵌”基层,“失语”群众
县级融媒体中心作为基层政府和基层群众的“连接之桥”,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平台中介作用,但目前建设不完善的县级融媒体中心存在脱嵌基层政府、群众发声无门、媒体监督无力的情况。
二、平台化: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思维创新
(一)思维转型:从媒体思维到平台思维
平台化是指平台通过一定的经济模式、政策和技术架构连接多元主体,并在这一过程伴随着数据、资金或社会关系的流动和生产。将平台化的概念运用到县级融媒体中心层面,即将原本的媒体思维转型为平台思维,合理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基层用户关系网络,打造开放式平台和智慧治理平台,突破县级融媒体中心目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外部障碍和内生困境,整合资源创新应用,推动公民协调治理,更好地引导和服务群众。
县级融媒体中心必须意识到基层用户生产内容、媒体服务用户,将分散化、原子化的基层群众连接起来,将基层群众的心声与基层政府的决策有效衔接起来,将自身建设成为基层信息集散平台、思想舆论集聚平台、多元文化交融平台,使其成为真正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和宣传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桥头堡”和“神经末梢”。
(二)平台化: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转型关键
所谓平台化,即县级融媒体中心可以提供一个具有公共对话功能的平台,作为中介连接党和人民、政府和群众,统一于实践。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平台化,强调传受双方的对话和协商,将政府和群众、党和人民紧密相连,是人民性的重要体现。作为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建设核心就是更好地引导群众和服务群众,在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过程中发挥独特的中介优势。
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平台化战略,要拓展现有的内部资源,合理调动媒体外部资源为己所用,在完成县级媒体的体制内融合后保持包容开放的理念聚集和连接体制外的各市场参与组织、公共机构和分散的群众成为平台建设参与者,创造出以内容和服务为基础的价值单元,包括一条问答、一次转发、一个点赞在内的内容价值交互。各级群众参与的基础社会网络平台将个人能动性集合推动协同治理,同时要降低基础价值单元在交互过程中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同时,县级融媒体中心在传播时通常不自觉向新闻业务板块倾斜,忽略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服务意识,在实施平台化转型时要善于倾听群众呼声,把关平台用户质量,积极处理和反馈产生的问题,汇聚用户资源、企业资源和各机构数据资源等实现个性传播,构建良好的基层生态信息系统。多元化平台主体的参与有助于基层社会的精准化治理,营造团结友好的县级舆论氛围。
三、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平台化转型路径
(一)打造开放式综合平台,以优质的公共服务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在乡村城镇化的进程中,县级融媒体中心通过资源共享、内容创新、渠道开发,为县域群众打造一个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是一种中介化的平台,可以将党和人民、政府和群众、意识形态与日常实践有机勾连,构建多元化、数字化、共享化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一是整合公共资源,实现信息资源的公开共享。
二是讲好县域故事,创新内容生产体系。首先要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吸引专业人才向县级融媒体中心的流入。其次要开放多元化的内容生产方式,使得UGC、OGC、PGC、MGC等多种生产方式能够在平台上共存共生,实现想法的交换与公共意识的塑造。
三是创新盈利模式,增强自主创收能力。
(二)构建用户关系网络,促使传播效能转化为治理效能
县级融媒体中心要立足本地特色文化,充分利用本地社会资源,构建基层用户关系网络,打造基层社会共同体,搭建出立足本地特色、服务本地群众的新型平台,增强用户与用户、用户与平台之间的黏性,让基层群众获得归属感、存在感和幸福感。
在强化情感纽带方面,县级融媒体中心主要是通过全域立体化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本地优秀乡土文化,增强群众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生产的内容应精细化、精准化,采用多种渠道了解用户特征,通过个性化推送提高传播效能,刺激用户的参与欲,加强与用户的互动,引导基层群众参与协商治理。在构建社会关系网络方面,增强“媒介即关系”意识,建构心理层面的共同体,调动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观能动性。
(三)搭建智慧治理平台,推动协商治理
县级融媒体中心以平台化的形式不断将社会关系网络进行连接与再连接,重构了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通过搭建智慧治理平台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推动基层群众参与社会协商治理。
一方面,肩负“引导和服务群众”重任的县级融媒体中心不仅直接面对基层群众传达党的方针政策,而且要利用地域优势开展舆情监测,增强社会主流舆论引导力。另一方面,县级融媒体中心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更重要的是发挥平台化功能促进群众民主协商、协同治理的作用。
Part 6 相关概念
田心说:以下概念建议理解并记忆。
一、平台经济
理查森将平台经济定义为“一种通过数字平台促进的协作消费形式,使得普通人能够参与到对未充分利用资产、资源、时间和技能的点对点交易中”。这种新的平台经济形式改变了现有商业模式及其所依赖的就业模式。平台经济使无数普通人成为微型企业家,对工作和就业的传统界限以及劳动力协调的传统形式产生了颠覆式革新。
学者们指出,那些运营和维护数字平台,并依赖数字平台参与社会经济运行的新型企业组织,可称为平台组织。平台组织在经济的循环和周转过程中,与经济中其他主体所形成的各种经济联系的总体,就是平台经济。资源、数据、算法、基础服务都是构成平台经济的核心要素。
二、平台社会
何塞·范·迪克认为,平台运行首先依赖于物理层面——脱离物理和计算层面,几乎所有平台都无法运转;平台嵌在一个整体系统中,即“平台生态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平台运行很大程度上受经济或金融、商业模式的驱动。此外,平台还嵌进社会中,也就是“平台社会”。
何塞·范·迪克指出,“平台社会”指一种社会生活,在这种社会生活中,社会经济流动越来越多地受到由算法和数据驱动的全球化在线平台生态系统的调节,平台社会并非指一种与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相分离的新的虚拟公共空间,相反,平台如今位于我们生活的中心,我们越来越多地感受到它们对几乎所有形式的日常实践的影响。
三、平台发展主义
Katherine Reilly在探讨拉美国家的“平台发展主义”(platform developmentalism)时总结道,“发展主义”(developmentalism)主要指向国家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福祉上的作用,而“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 state)大多指的是,受到新自由主义政策影响的小型国家如何利用规制手段,一方面强力干预经济社会生活,另一方面推动增长的共享性和平等性,这一看似矛盾的国家叙事。因此,平台发展主义至少包含两个相互依存的过程,即依托国家干预在实现数字经济增长的同时促进社会的数字融入,而这一目标的达成需要政府与市场、公共与私人力量的协同。
作为发展传播学在数字时代的新知识形态和新规范理论,平台发展主义的提出虽然暗含着来自发展中国家的部分自反性,但也大多内嵌在一个欧美中心主义的认知框架里,即贯彻了发展主义的线性进化论,以及平台在公共性和商业性之间游离且紧张的身份认同。
中国社会的平台化展现出更加辩证和复杂的面向,也在持续贡献着一个更加立体而包容的发展型国家模式和平台发展主义理念。
四、平台新闻业
加拿大学者尼克·斯尔尼塞克认为,互联网平台形成了一种“平台资本主义”,即借助其海量的用户群体、先进的技术、庞大的资金体量,互联网平台可以进入任何一个领域,进而对此领域进行或改写、或颠覆、或重塑。平台新闻业,即是互联网平台进行新闻内容建设,并进而占据数字广告市场主要份额的产物。
平台新闻业的崛起是当前媒介环境的重大变化,对它的理解需要注意两个历史过程:其一是这些平台从最初的网站进化为平台的过程;其二是这些平台逐渐嵌入新闻业的过程。可以说,平台媒体的出现和壮大是一个技术和社会相互建构的未预后果,但却成为宰制新闻业的主导力量,对新闻业未来的发展形成了一种结构性约束。
Facebook、Twitter等所谓的“平台媒体”(platform press)以聚合式、社交性和个性化的方式向用户推送新闻,改变了用户对传统新闻严肃呆板的刻板印象,极大地提升了用户接近新闻的程度,为新闻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平台新闻业的崛起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然而,看似打破传播壁垒、实现新闻民主革命的平台媒体却引发了学者们对新闻业的强烈忧虑:资本主导的平台媒体不仅稀释了传统新闻业的市场份额,更消解了传统新闻业的权威;在方便新闻阅读的同时,平台媒体带来了大量虚假新闻,新闻对于公共生活的价值大打折扣;平台媒体内嵌的算法将用户置身于独立的信息茧房中,意见的自由市场已然受到威胁。
五、平台资本主义
加拿大学者尼克·斯尔尼塞克是最早提出“平台资本主义”概念的学者,其目的就是用之探讨21世纪出现的数据生产、数据资本积累等数据价值化现象,以及由此引发的生产形态和劳动方式变迁,描绘当代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依托数字技术新支点是如何进行资本运行和增殖的。
他以“平台资本主义”这一概念来表征资本主义发展到数字化时代,试图依托数字技术来重新建构资本主义生产体系和经济运行秩序的发展新趋势。他指出,在数字技术变革基础上,围绕数字平台已经生成了“一种能够提取和控制大量数据”的“新的商业模式”。平台资本主义可以视为以数字平台为核心技术载体,以数据资源作为核心原材料而进行经济活动的一种新兴商业发展模式,是资本主义发展到数字化时代,以平台资本积累为核心新型经济形态。
简单来讲,平台资本主义是巨量数据存储、云计算、精进智能搜索算法等数字技术与新自由主义结合的产物,是资本通过数字平台对作为生产资料的数据进行“提取和控制”,以实现数据增殖的经济模式。显而易见,平台资本主义是以数字技术、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形态巨大发展,以及数字平台业务井喷出现为基础的。平台资本主义的一般性生产模式是数字平台通过投入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生成或收集大量原始数据,然后进行数据的分析、分类、清理,以及数据的一般化或标准化处理,形成可以直接被使用的数据产品或数字化服务。
在共享经济、大数据技术和网络效应的合力推动下,平台资本主义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在数字平台重组生产关系的今天,数字资源的高度集中为平台资本主义带来了经济与政治权力,也推动着平台资本主义对网络公共空间的殖民化。大数据和算法的加持,使得平台在无形中建立了一种“技术领域”:既是守护大众日常生活的能力,也是禁锢公共领域的武器。
案例积累
1.在第32届中国新闻奖获奖作品中,由新华社主创团队推出的航天员王亚平访谈格外引人注目。在后期制作时,团队就将访谈视频按照不同平台的用户喜好进行差异化传播:在微博发布时,注重观点的提炼,将12分钟时长的访谈进行切分;在抖音发布时,选取最有话题点的片段,配合抖音风格的音乐完成精华内容的二次创作。最终,该访谈作品全网总浏览量超2.2亿,主视频及相关衍生作品7次登上微博、抖音及B站热门榜单,还获得了抖音、B站等不同平台的手机弹窗推送。
2.人民网人民视频客户端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频客户端,是央媒较早建立的两个聚合性视频平台。
3.河南广播电视台不断尝试和突破,于2019年9月12日推出综合性媒体平台——大象新闻客户端。大象新闻客户端以广电融媒云为技术支撑,整合河南广电现有的音视频资源,打通直播频道、IPTV、有线电视、县级融媒体中心四大平台。
4.长江云秉承“技术引领、开放创新”的发展理念,定位为“新闻+政务+服务”的移动智能化融合媒体平台,打造多媒介资源、全生产要素有效整合的综合平台,着力构建涵盖省级县融平台、大数据舆情服务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数字乡村治理平台、垂直行业服务管理平台等的核心产品体系。
5.长沙广电2019年11月推出的“我的长沙”客户端,作为长沙新型智慧城市的唯一前端入口,以城市超级大脑为数据底座,逐步掌握自主可控平台的主动权。2022年1月起,又推动“我的长沙”打造“城市服务+融媒体”融合平台。
6.目前中国的Web3.0尚未形成明晰的发展路径与规模化的产业布局,所需要的算力基础、技术要素、数据资源都有待建设。仅以ChatGPT为例,如果要满足目前ChatGPT的日常访问的算力,对应GPU芯片的预算将达到23.3亿美元,Sora的计算资源需求是ChatGPT的1000倍。
答题金句
1.互联网作为20世纪的伟大发明,能够在中国这样一个网民基数大、市场空间大的国家生根发芽,迸发活力。继往开来,面向中国互联网的下个十年,将在技术迭代、理念革新、基础设施建设、治理体系等维度日臻完善,以数字新动能创新传播平台。
2.发展迄今,互联网平台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与社会交往的重要场域,以及信息传播与舆论斗争主战场。
3.在海量信息时代,平台化建设注定会走向信息细分、服务细分。基于平台型社会的渗透性和连接性,新型主流媒体最终将实现与平台的共融共生。
4.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迭代与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直接掌控动辄数亿用户的超级网络平台全面崛起,“万物互联”“实时互动”的新型传播方式——也可以说是一种生活方式——依赖于各类网络平台得以展开。
5.平台化时代是人人传播的时代,平台的网络多点连接性带来了信息生产主体、信息样态和信息传播方式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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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整合自:
[1]詹新惠:新型传播平台与主流媒体平台化之路
[2]殷琦,国秋华:从静态机构到动态功能:互联网平台的内涵演变与治理转向
[3]陶喜红,刘相:2023年中国媒体经营展望
[4]罗昕,许嘉馨:欧美网络平台治理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5]常江,杨惠涵:基于数字平台的信息失范与治理:全球趋势与中国经验
[6]陈水生:数字时代平台治理的运作逻辑“以上海“一网统管”为例
[7]张志安,冉桢:中国互联网平台治理:路径、效果与特征
[8]赵忠璐,李红权:从“不可无”到“无不可”:平台化风险及其治理——基于行动者网络理
[9]张志安,许文嫣:平台化突围:媒体客户端开启2.0阶段
[10]陈阳,李宛真:与“流量”共处:主流媒体平台化创新的实现路径
[11]姬德强:平台化治理:传播政治经济学视域下的国家治理新范式
[12]邹军,柳力文:平台型媒体内容生态的失衡、无序及治理
[13]刘国强,张思雨:“金币”拉锯战:平台的双重扩张与数字劳动的情境性
[14]方启雄:平台化转型: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
[15]刘战伟,刘洁:“平台/platform”:一个概念史的溯源性研究
[16]彭兰:网络传播概论(第五版)
[17]姬德强:“困在系统”之外:一个数字平台研究的国家理论
[18]林晓华:重塑新闻:美国平台新闻业发展现状、趋势及批判
[19]白红义:重构传播的权力:平台新闻业的崛起、挑战与省思
[20]张华,程悦:技术引领下的智能共享道路——封面传媒平台化建设探讨
[21]陈伟斌,胡群芳:凝聚青年力:N视频自建平台的探索和经验
[22]韩云:省级新型主流媒体平台的战略选择与实践逻辑——以河南广播电视台大象新闻客户端为例
[23]汪惠怡,蔡雯:连接媒体与用户:主流媒体平台扩大影响力的行动策略与难点——基于对三个央媒平台账号体系的考察
[24]高丽华,杨新雨:重拾媒介属性:互联网平台社会责任的构成维度
[25]王斌,李曜宇:基于平台媒介的新闻分发:演进阶段、核心机制与现实启示
[26]陈昌凤,袁雨晴:平台演化:中国互联网30年与传播变迁
[27]孙萍:平台研究的想象力:概念、生态与公共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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