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指示当年盗洞位置。新华网记者 路帅 摄
李某,人称李老大,在济宁监狱的日子里,与同监舍的赵某、陈某及董某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他们的牢狱生活虽然困苦,但相互间的情谊却让他们在艰难的岁月里找到了支撑。当他们的刑期满后,赵某选择前往曲阜与董某一起经营伐木生意,开启出狱后的新生活。
然而,命运似乎对他们有着不一样的安排。在伐木的日子里,董某提出了一个大胆而违法的计划——在曲阜盗掘古墓,以此寻求不义之财。这个想法如同野火般在团伙中蔓延开来,李老大更是积极响应,他的眼中闪烁着贪婪与冒险的光芒。为了增加人手,他们还招来了窦某,一同实施这一计划。
2007年7月,一个寂静的夜晚,几人携带着盗墓工具,悄悄来到了息陬乡姜村的杨家林古墓区。他们怀揣着对财富的渴望,开始了对古墓的盗掘。然而,命运似乎并不眷顾他们,因为未能找到古墓的确切位置,他们只得无功而返。
然而,这并没有打消他们的念头。为了提高盗墓的成功率,李老大开始翻阅《曲阜县志》,与团伙成员闭门研究曲阜市古墓葬的分布。经过一番努力,他们将目标锁定在了姜村古墓群中的汉朝鲁珠王墓。然而,面对这座古老的墓葬,他们自觉缺乏盗墓技术,于是赵某请来了经验丰富的张某加入团队。
为了确保盗墓行动能够顺利进行,李老大甚至不惜花费五万元买通负责古墓看守的村民孔某,让其担任放风工作。
2007年12月的一个深夜,寒风凛冽,月色朦胧。该团伙驾车携带洛阳铲等工具再次抵达姜村古墓。他们开始用钎探寻找墓室的位置,每一次的探测都充满了紧张与期待。经过三个夜晚的艰苦努力,他们挖了十多个米深的洞,却依然未能找到墓室的确切位置。然而,就在他们几乎要放弃的时候,赵某在某一处发现土壤异常。他兴奋地叫来张某,接过钎子继续探测。终于,在那一刻,他们找到了鲁珠王墓的位置。
为了迅速进入墓室,李老大决定使用炸药进行爆破。随着一声巨响,墓室被炸开,他们搬开墓砖,露出了墓室内的珍宝。玉器、金器、银器、铜器和石器琳琅满目,每一件都散发着古老而神秘的气息。他们兴奋地挑选着自己的战利品,其中8个雕刻精美的小玉人堪称国宝。这些小玉人在黑市上的单个价格高达五十万元,如果转售至香港更可翻倍至百万余元。最终他们以40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
首次盗墓成功后,团伙成员们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然而,好景不长,因分赃不均,团伙内部产生了矛盾与分歧。最终,团伙分裂,李老大与张某结伙,并招募了五名同乡,准备再次盗掘鲁珠王墓。
2008年4月,他们再次来到了姜村古墓。为了加强夜间放哨的力量,李老大购置了夜视仪,并安排专人高处观察。他们使用洛阳铲多次打眼,并在不同地点对古墓实施爆破。然而,由于爆炸声引起了周围村民的注意,他们不得不暂停行动。
然而,这并没有阻止他们的贪婪之心。第二次盗墓的成果更为惊人,他们盗出了大量漆器、玉器、铜器、金器等珍贵文物。这些文物的价值无法估量,每一件都是历史的见证,都是中华文化的瑰宝。
团伙成员陈某在前两次盗墓中担任司机,虽然参与了盗墓行动,但所得赃物相对较少。因此,他不满于现状,于2008年八九月份伙同他人,携带猎枪和手枪,从旧盗洞进入古墓,盗出三件青铜制品。然而,贪婪往往伴随着风险。仅三天后,同伙刘某又撇下陈某,与其他三人再次进入古墓,但此次却未能盗得任何文物。
据了解,姜村古墓原有墓冢14座,其中13座已被夷为平地,现存的一座为曲阜最大的汉代鲁珠王墓。这座古墓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曲阜市的重要文化遗产。然而,却成了这些贪婪之徒眼中的“金库”。该墓于1977年被山东省认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应受到严格的保护和管理,但却因为团伙的盗墓行为而遭到了破坏。
曲阜市人民法院对此团伙进行了多次审判。第一批成员于2010年9月被济宁中院判刑,主犯李老大被判处无期徒刑。第二批成员于2013年落网,其中董某被判有期徒刑13年。这些判决不仅是对他们犯罪行为的惩罚,更是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警示和呼吁。
此类盗墓案件虽然不常见,但团伙作案、分工明确、熟人作案等特点却十分显著。这些团伙成员往往有着明确的目标和计划,他们利用自己的技能和资源,对古墓进行盗掘和破坏。
在姜村古墓的多次非法挖掘行动中,大量金器、玉器、铜器、漆器等珍贵文物被相继发掘出来。然而,令人震惊的是,这些承载了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文物,在多次转手之后,竟然神秘地消失了。那么,这些价值连城的文物是如何悄无声息地被出手的呢?
据相关调查报道,这批珍贵的文物大部分落入了河南商人王某的手中。王某,这位现在已经被判刑的商人,通过一系列复杂而隐秘的交易,将这些文物一一购入。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公安机关采取行动进行抓捕时,大部分文物已经被王某出手转卖,只有一小部分铜器和锡器被查扣。
王某在供述中透露了其中的一些细节。2008年1月15日,一个自称为“老扁”的河南人主动联系王某,声称有一批新出土的珍稀文物。于是,王某怀着对文物的浓厚兴趣,前往嘉祥县城西关的一个加油站后院,与赵某进行交易。他以高达110万元的价格,从赵某手中购得了一些银器和铜器。
这仅仅是开始,王某的文物收购之路并未止步。在曲阜市日东高速公路路口,他又与李老大和赵某进行了另一笔交易,以140万元的价格购得了一批铜器和玉器。在同一天的夜里,王某再次行动,在巨野的一个加油站内,以160万元的价格从李老大和赵某处购得了几件铜器。
值得一提的是,王某并非只是简单地购入这些文物,他还进行了二次转卖。其中,他购得的铜灯和铜瓶后来被他以255万元的高价卖往了北京。这些文物在王某手中仿佛成了一种商品,被用来进行高额的利润交易。
然而,这场文物走私的盛宴并非一帆风顺。其中的几件珍贵文物还遭到了同伙内部的持枪抢劫。2009年1月20日,刘某、郗某等三人持枪逼迫甘某交出金器。这起抢劫事件无疑给这起文物走私案增添了更多的戏剧性和危险性。
当日,刘某、郗某等人便迅速行动,将这批抢得的文物以4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王某。同时,还有一些出土的铜器、木质香粉盒子等物品,也被李老大、赵某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王某。这些交易看似平常,但背后却隐藏着深深的罪恶和非法利益链。
记者从文物部门了解到,这些珍贵的文物其实并不愁买家。在文物走私的链条中,这些文物被视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价值往往远超其实际的文化和历史意义。如果一切顺利,这些文物可以在短短两天之内便出境,流向世界各地。
出境的路线主要有两条:一是通过广州、深圳等海关出境;另一条则是通过文物贩子汇集到河南、陕西、甘肃等内陆文物集散地,之后再经过香港、台湾等地进行再次集散,最终运往世界各地。为了蒙混过关,文物走私者甚至会给这些文物贴上“展览品”、“出口艺术品”等标签,以掩盖其非法来源。
这些文物在经过多次倒手、洗净犯罪痕迹后,便摇身一变,成为了富豪们竞相追逐的顶级收藏品。它们被展示在豪华的别墅和私人博物馆中,成为了主人炫耀财富和品味的象征。然而,这些文物的真正价值却被忽视了——它们代表着中华民族的历史和文化,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最后,我们应该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提高公众对文物保护的意识,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文物走私等犯罪活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这些珍贵的文物能够得到妥善保护和传承,为后人留下更多的历史记忆和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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