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
原四川资阳城关省粮食储备库副主任、财会科长 黄开昌
【案例】
黄开昌,男,1961年7月生,四川资阳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原四川资阳城关省粮食储备库副主任、财会科长。2021年7月退休。2021年11月,接受资阳市雁江区监委监察调查。
2022年6月,黄开昌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案悔】
【案情】
【案说】
仓廪实,天下安。在粮食系统深耕多年的黄开昌本应守好粮食、管好粮财,却在金钱欲望的驱使下利用财务专业技能,把国家“粮仓”变为个人“钱仓”,多次挪用、贪污公款用于炒股“创收”,股价下跌套牢的既是“粮财”也是黄开昌的人生。
古人云:“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黄开昌严重违法案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在其位、谋其政,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以纪法为镜,正衣冠、校偏差,守住自身底线,否则再好的“算盘”打到最后也只能是作茧自缚、跌落深渊。
——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
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黄万明
来源:廉洁四川
编辑:崔轩瑜
策划责编:王丽 王瑞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