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十大著作权事例 | 黄玉烨教授点评“AI大模型训练版权问题引发全球关注”

企业   2025-01-23 17:32   河南  








编者按


近日,“2024年度十大著作权事例评选发布会”在北京大学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北京市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知产力提供媒体支持,知产宝提供数据支持,会上发布了“2024年度十大著作权事例”。为了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参考,知产力近期将陆续发布专家对十大著作权事例的点评。本期分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玉烨对“2024年度十大著作权事例”之六——“AI大模型训练版权问题引发全球关注”的点评。






点评人 黄玉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AI时代,AI被运用于各类创作场景中,输入指令并生成文本、图片、视频,如ChatGPT、“文心一言”等产品具有极强的语言分析能力和内容输出能力,不仅能够根据用户需求生成相应文本,而且内容篇幅大、输出效率高、表达更规范。但同时也带来版权侵权风险。从机器学习过程看,AI生成内容需要事先汇总输入大规模数据,并在自然语言处理系统中形成数据副本并以此为基础反复进行数据训练,属于对已有数据的数字化复制行为。根据版权法原理,如果输入的数据中包含未经授权使用的数字作品或者版权法所保护的数据库中的数据,且不存在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法定排除事由的,那么该行为可能侵害他人的版权。在实践中,也发生了诸多大模型训练数据版权侵权纠纷,例如美国已有众多版权人提起了针对AIGC技术或服务提供者训练数据侵犯版权的诉讼,其中最知名的是《纽约时报》起诉微软和OpenAI非法使用其数百万篇受版权保护的文章来训练ChatGPT进行聊天,并开发其他人工智能,侵犯了其版权。2024年3月21日,法国竞争管理局声明,谷歌大语言模型Bard未经许可使用出版商和新闻机构的线上内容,违背了欧盟版权指令,对谷歌母公司Alphabet、谷歌、谷歌爱尔兰和谷歌法国公司共罚款2.5亿欧元。在中国,被媒体誉为“全球AIGC平台侵权第一案”的判决中确认了涉案平台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奥特曼”享有的复制权、改编权。然而,如果将大模型训练行为视为版权侵权,可能遏制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还可能引发超大规模诉讼。

AI技术广泛运用于大模型训练数据行为的版权合法性问题引起了国际范围内相关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试图采取有效举措来平衡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与版权保护之间的关系。2019年通过的《欧盟数字化单一市场之著作权指令提案》修正案,规定了文本与数据挖掘的合理使用,即对于合法获取的作品或其他受保护客体,研究机构和文化遗产机构出于科学研究目的所进行的文本与数据挖掘属于合理使用行为。在美国作家协会诉谷歌公司案中依靠转换性使用制度,将文本与数据挖掘的应用纳入了合理使用范畴。英国、日本等国也在版权法中规定了数据处理著作权侵权的例外。2020年我国著作权法修订征求意见时,包括本人在内的许多专家曾建议增加文本与数据挖掘合理使用制度的规定,但是非常遗憾,最后没有被采纳。2024年2月,WIPO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导航》报告,旨在帮助企业了解知识产权风险,考虑采取潜在的保障措施;2024年2月2日,英国上议院通信和数字委员会发布《大型语言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报告,呼吁英国政府重新进行战略平衡,在应对安全和社会风险的同时,抓住新技术带来的机遇,并提出了保护版权、应对直接风险等十项核心建议;2024年3月13日,欧洲议会批准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人工智能法》,以规范人工智能系统的开发、检索、训练和应用,其宗旨是既要保护个人的合法权利,也要推动新技术的创新和应用;2024年7月,日本文化事务局版权处发布《关于人工智能与版权的清单和指南》,旨在为AI相关方提供版权风险缓解措施,并指导版权持有者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2024年2月29日,我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60)发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技术文件,从语料安全、模型安全等多个维度规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在安全方面的基本要求。

上述立法、报告、指南与实践,为平衡版权保护与促进AI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关系提供了有益的帮助。但是,要真正解决大模型训练数据行为的版权合法性问题,如何适用和判定作品的合理使用制度,在AI技术飞速发展与广泛运用过程中,AIGC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注意义务与法律责任,都还需要我们去进一步探索。



附:2024年度十大著作权事例之六


AI大模型训练版权问题引发全球关注


入选理由:AI大模型训练涉及到大量作品的使用,如何合理、有效解决此间的版权问题,使新技术的发展服务于内容产业的繁荣而不是取而代之,是值得持续思考的问题。一些国家和组织提出的披露训练数据、增强人工智能产业透明度等要求,已获广泛认可。各国的努力体现了平衡技术创新与版权保护方面的考量,在力求抓住新技术带来的机遇的同时,又要求重视版权的归属、侵权与责任认定等问题,确保创意产业从业人员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这为实现技术创新与版权保护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启示,为国际版权法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推动了全球范围内对AI生成内容版权问题的关注和探讨,有利于推动版权法律制度与时俱进,也将促使人工智能相关产业主体在研发、训练模型及使用人工智能等环节重新审视其与版权的关系,调整现有的业务模式和发展策略,实现内容产业与技术发展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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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封面来源 | 知产力  编辑 | 布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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