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案号下方二维码,可进入知产宝查阅对应入选案例裁判文书)
案号:(2024)粤0192民初113号
入选理由:本案系全球首例生成式AI服务侵犯著作权的生效判决,首次就AI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认定和法律责任问题给出了司法回应。判决明确指出,AI服务提供者负有建立举报机制、提示潜在风险、进行显著标识等注意义务。对于侵权行为,AI服务提供者应采取关键词过滤等措施,防范其服务继续生成与权利作品实质性相似的侵权作品。该案对同类案件的裁判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为全球范围内解决生成式AI技术法律难题提供了中国的司法实践方案。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