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云遮望眼,视定见晴川——视频编解码领域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格局和法律挑战探析

企业   2025-01-14 21:02   北京  



本文将探讨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的演进路径,剖析视频编解码领域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的现状与争议焦点,以期帮助业内企业更全面地理解这一领域的规则演化与未来趋势,并为企业应对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相关的商业与法律挑战提供参考。


作者 | 钱晓强 贾媛媛 杨壹凯 丁畅 王孝硕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视频媒体技术的发展始终推动着信息社会的进步。从传统广播电视到网络流媒体,从标清到高清再到超高清,视频媒体技术已经深刻融入娱乐、通信、教育、医疗等诸多领域。而作为其核心支撑的视频编解码技术,通过优化数据传输与存储效率,成为现代视频媒体应用不可或缺的基础。

这些技术的全球推广与商业化应用,离不开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机制的保障。专利许可不仅为技术开发者提供合理回报,也为实施人合法使用技术提供了支持,成为连接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的关键纽带。在技术标准日益复杂、专利许可格局日趋多元的背景下,视频编解码技术的许可正面临愈加显著的商业和法律挑战。

本文将探讨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的演进路径,剖析视频编解码领域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的现状与争议焦点,以期帮助业内企业更全面地理解这一领域的规则演化与未来趋势,并为企业应对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相关的商业与法律挑战提供参考。

目 录

一、视频编解码领域主流标准发展脉络

二、视频编解码领域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格局

(一)针对终端设备供应商/软件供应商的许可生态

(二)针对视频内容提供商的许可生态

三、视频编解码领域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重点法律问题观察与分析

(一)针对终端设备供应商的标准必要专利侵权问题

(二)针对视频内容提供商的标准必要专利侵权问题

(三)视频编解码领域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主体的市场支配地位

(四)视频编解码领域标准必要专利重叠所产生的反垄断关注

四、结语:在日益复杂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生态中不断完善许可机制,推动行业发展

一、视频编解码领域主流标准发展脉络

视频编解码技术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已经形成了多个主流标准。这些技术的进步不仅大幅提高了视频的清晰度,也显著提升了视频传输效率和存储空间的利用效率,从而可以在尽量减少存储占用和网络带宽压力的同时保证视频质量。网络流媒体及数字视频也随着这一系列的技术创新而被广泛传播。

从最早的H.261标准开始,其采用了变换编码与运动补偿相结合的混合编码方法,通过使用变换编码(DCT)技术,并引入宏块和基于宏块的运动补偿。该标准的提出奠定了现代视频编码技术的基础。MPEG-2/H.262标准在1995年推出,成为DVD视频和数字电视广播的主要编码格式。随后,H.263标准对视频压缩算法进行了进一步优化,促进了视频通话和视频会议等应用的普及。

进入21世纪后,视频编解码技术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阶段。特别是AVC/H.264标准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视频编码效率和视频质量。AVC/H.264是一种高效的视频编码标准,采用了帧间预测、帧内预测、运动补偿、变换编码、量化、熵编码等多种先进技术。它支持多种分辨率和帧率,并能够在较低码率下提供优质的画面。AVC/H.264的优势包括更高的压缩效率、更好的视频质量、广泛的应用支持(如流媒体、蓝光、视频会议等)以及强大的错误恢复能力,使其成为当前市场上应用最广泛的视频编解码技术。

HEVC/H.265是基于AVC/H.264的改进技术,采用了更先进的编码技术,提供了更高的压缩效率。这些改进使HEVC/H.265在保持相同视频质量的情况下,码率比AVC/H.264降低约50%。虽然HEVC/H.265较AVC/H.264对视频文件压缩功能有一定程度的提升,但并未超出AVC/H.264相较于MPEG-2/H.262所实现的提升幅度。

VVC/H.266是基于HEVC/H.265的进一步改进技术,旨在进一步提高编码效率。VVC/H.266的创新特性包括更复杂的编码单元、精细的区块划分、全局帧参考以及更多的帧内预测模式。然而,由于计算复杂度较高,VVC/H.266仍处于逐步推广阶段。

与此同时,谷歌推出的VP9标准和开放媒体联盟(AOMedia)的AV1标准也为视频编解码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新的选择,成为HEVC/H.265的有力竞争者。VP9采用帧间和帧内预测、变换编码、运动补偿等技术,显著提高了压缩效率,广泛应用于YouTube等平台,支持4K视频流媒体。AV1则通过更复杂的块划分、运动补偿和多种帧内预测模式,提供比HEVC/H.265高出30%-50%的压缩率,特别适合4K/8K视频的传输。AV1已经被Netflix等流媒体平台采纳,成为高效视频编码的新标准之一。

这些技术标准推动了视频技术向更高分辨率、更低延迟和更高压缩效率的发展,尤其是在5G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推动下,视频编解码标准将在未来继续发挥着关键作用。

二、视频编解码领域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格局


随着视频编解码技术的不断迭代升级,针对终端设备供应商/软件供应商和针对视频内容提供商的许可生态在“同中存异”中逐步发展,尤其是相关专利池的建立与演进,呈现出动态变化的趋势。

(一)针对终端设备供应商/软件供应商的许可生态

· MPEG-2/H.262

MPEG LA于1997年创建了首个现代专利池MPEG-2,主要针对DVD光盘、电视、电脑等终端设备的终端设备供应商提供MPEG-2/H.262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MPEG-2专利池被广泛认为是商业上最成功的专利池之一。然而,随着MPEG-2/H.262相关专利的逐步到期,该专利池的运营和相关许可活动也逐渐走向尾声[1]

· AVC/H.264

MPEG LA于2004年建立了AVC/H.264专利池,主要面向电视、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的供应商或编解码软件供应商提供专利许可,同时向视频内容提供商收取许可费用[2]。该专利池覆盖了约90%的AVC/H.264标准必要专利,是AVC/H.264领域唯一的专利池,并得到了专利权人和实施人的广泛认可。在专利池之外,亦有诺基亚、摩托罗拉等少数专利权人以双边许可的方式独立开展许可活动。

如前所述,AVC/H.264是目前市场上应用最广泛的视频编解码技术。同时,由于该技术标准发布时间较早,AVC/H.264已进入较为成熟的应用阶段,当前的许可生态中关于AVC/H.264的纠纷已较为少见。

·HEVC/H.265

HEVC/H.265标准发布后,视频编解码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SEP)许可生态逐步呈现更加多样化且复杂的格局。MPEG LA于2014年率先成立HEVC/H.265专利池[3]。次年,Access Advance也推出了HEVC/H.265专利池[4],并在随后几年吸引了包括三星、ETRI等在内的多个原MPEG LA专利池成员加入,成为规模最大的HEVC/H.265专利池。两个专利池均不向视频内容提供商收取许可费,而是主要面向硬件和软件供应商提供许可。

此外,Velos Media于2017年成立了另一个HEVC/H.265专利池,但该专利池已于2022年解散[5],高通、爱立信、夏普等原成员现已转为完全独立通过双边许可进行专利授权。

2023年,MPEG LA与Via Licensing合并成立Via LA,原MPEG LA管理的AVC/H.264和HEVC/H.265专利池许可项目由Via LA继续运营[6]。目前,Access Advance的专利池覆盖了约70%的HEVC/H.265标准必要专利,Via LA的专利池覆盖约20%,二者存在约10%的专利重叠[7]

如前所述,HEVC/H.265作为AVC/H.264的下一代技术,得到业内市场参与者越来越多的认可,其市场应用正处于上升阶段,但许可生态却呈现出较为多样化和复杂的格局。目前,视频编解码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生态中的多数纠纷集中于HEVC/H.265领域,典型案例包括三星与MPEG LA之间的纠纷,以及Vestel、TCL、惠普与Access Advance之间的纠纷等。

·VVC/H.266

VVC/H.266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的格局基本延续了HEVC/H.265的市场情况。Access Advance于2021年率先成立了VVC/H.266专利池[8],而Via LA则在2024年将其原有的HEVC/H.265专利池许可范围扩展至涵盖VVC/H.266[9]。目前,Access Advance与Via LA的VVC/H.266专利池也存在一定数量的专利重叠,并且另有大量专利权人尚未加入任何专利池[10]

VVC/H.266的市场应用尚处于初期阶段,但其技术先进性赋予了其广阔的应用和发展潜力。与此同时,VVC/H.266相关的许可纠纷也可能随之而来,专利权人和实施人等利益相关方需在商业和法律上做好充分准备

·VP9/AV1

如前所述,VP9和AV1等系列技术在视频编解码功能上与AVC/H.264和HEVC/H.265等系列技术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替代关系。谷歌及AOMedia将其开发的VP9和AV1技术专利免费开放许可[11],以推动相关技术标准的普及。同时,Sisvel则针对VP9和AV1分别建立了收费许可的专利池项目,主要面向终端设备供应商提供专利许可[12]

(二)针对视频内容提供商的许可生态

如前所述,MPEG LA的AVC/H.264专利池向视频内容提供商收取许可费用,并根据视频内容提供商的不同商业模式设定了多种收费结构[13]

在HEVC/H.265标准的推广过程中,MPEG LA / Via LA和Access Advance等主流专利池及相关专利权人普遍采取了免收视频内容提供商许可费的商业策略。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视频内容提供商在技术和法律上可以完全免于获得HEVC/H.265相关专利的许可或支付相应费用。

在此背景下,Avanci于2023年成立了面向流媒体的综合性视频编解码专利池,其许可范围涵盖HEVC/H.265、VVC/H.266、VP9、AV1等多项技术标准[14]。同时,诺基亚等专利权人也开始针对流媒体视频内容提供商进行HEVC/H.265等相关专利的许可。

目前,流媒体领域已发生多起与视频编解码标准必要专利相关的许可纠纷。随着硬件设备领域的专利许可安排在近年来逐渐“尘埃落定”,流媒体领域很可能成为视频编解码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的新焦点。

三、视频编解码领域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重点法律问题观察与分析

近年来,视频编解码领域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频发。除了常规的针对终端设备供应商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外,视频内容提供商也逐渐成为专利权人的新目标。并且因为涉及标准必要专利,亦会引发标准必要专利推行和实施中常见的反垄断纠纷。下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对视频编解码领域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中的重点法律问题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针对终端设备供应商的标准必要专利侵权问题

1、针对终端设备供应商提起标准必要专利侵权诉讼的情形较为常见

在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活动中,针对终端设备供应商起诉已成为常见的选择。在司法实践中,因为终端设备供应商是将最终产品推向市场的主体,专利权人仅需证明被控侵权的终端产品中实际使用了相关技术,而无需详细区分芯片或不同功能模块与操作系统各自的作用和责任。此外,由于终端设备通常单价更高,若以终端设备的单价作为赔偿计算的基数,则获得高额赔偿的可能性也更大。

在视频编解码SEP领域同样如此。2020年8月,Access Advance视频编码标准专利池的四家专利权人成员——GEVC、三菱、飞利浦、IP Bridge,在德国杜塞尔多夫对小米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声称其在德国提供包含HEVC/H.265技术的移动通信产品侵犯他们的专利权。同期,Access Advance专利池其他专利权人GEVC、飞利浦、IP Bridge、杜比在同一个法院对土耳其电视机生产商Vestel提起诉讼(Vestel已于2024年3月与Access Advance专利池达成许可和解)。[15]

2、终端设备供应商的侵权责任分析

通常而言,标准必要专利均为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又分为方法专利和产品专利。

对于方法专利而言,若终端设备供应商采购了将某项使用方法专利的实质内容固化在其中的中间产品(如GPU),并将其集成至终端设备(如手机)中,则可能会构成对该使用方法专利的直接侵权。例如,在敦骏诉腾达案[16]中最高院确立了多主体实施方法专利的裁判原则,若终端设备(如手机)对使用方法专利的技术特征进行了全面覆盖,并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实质性作用,即用户在正常使用包含GPU的手机时,无需依赖其他专用装置或特殊网络条件,即可自然实现专利中描述的技术方法,那么该终端设备供应商的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直接侵犯了该使用方法专利。

对于产品专利而言,终端设备供应商若在其终端设备(如手机)中集成了符合标准必要专利(如HEVC/H.265视频解码标准)的中间产品(如GPU),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专利侵权判定的一般规则,该供应商很可能会被认定为直接侵犯了相关专利权。

总的来说,关于终端设备供应商是否构成标准必要专利侵权,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太多争议。如果终端设备中使用了符合标准必要专利的技术,并且该技术已经被集成在终端设备中并在使用终端设备时实施了该技术,相关终端设备供应商极有可能会面临专利侵权指控。

(二)针对视频内容提供商的标准必要专利侵权问题

1、视频内容提供商可能会成为视频编解码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新目标

如前所述,在此前的视频编解码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件中,通常是将终端设备供应商作为被告,较少将视频内容提供商列为被告。然而,随着终端设备领域的专利许可安排在近年来逐渐“尘埃落定”,视频内容提供商也逐渐成为视频编解码标准必要专利权人行权的新目标。

例如,博通于2020年3月13日曾在美国加州起诉Netflix,指控其侵犯9项涉及视频播放和数据传输的专利[17]。博通认为,Netflix在其流媒体服务中使用了HEVC/H.265标准相关专利技术,包括向联网电视、流媒体播放器、个人电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提供内容。此外,2023年11月,诺基亚在美国、德国等地起诉亚马逊,指控亚马逊的Prime Video和Twitch流媒体服务侵犯了诺基亚在视频流压缩、内容交付、内容推荐和硬件方面的专利[18]

2、解码器种类认定是分析视频内容提供商相关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重要因素

视频内容提供商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与其使用的编解码器类型密切相关。解码器一般分为硬件解码器和软件解码器两大类。软件解码器通常是内置在视频内容提供商的客户端软件中,解码过程在通用的中央处理器(CPU)上完成,依赖CPU的计算能力来实现视频解码。软件解码器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因为它不依赖于特定硬件,可以在各种通用硬件平台上运行。这使得软件解码器在硬件解码能力有限、但CPU处理能力和内存容量相对充足的环境中,尤其是在个人电脑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与此不同,硬件解码器是硬件厂商专为视频解码而设计的硬件设备,如图形处理器(GPU)或专用的视频解码芯片,其内部集成了专门用于视频解码的电路和算法,能够高效执行解码任务。硬件解码器更适用于需要高性能、实时解码的应用场景,如手机、游戏机以及专业视频编辑设备等。此外,硬件解码器也能更好地支持4K、8K等高分辨率视频的实时解码,是高清视频播放和虚拟现实(VR)等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软件解码器被内置在视频内容提供商的客户端软件中,而硬件解码器独立于客户端软件存在,因此在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件中,视频内容提供商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需要承担何种侵权责任或者需要为其使用的编解码器支付多少许可费,可能因其使用的是硬件解码器还是软件解码器而有显著区别。

(1)视频内容供应商的客户端软件使用软件解码器的情形

在视频内容供应商的客户端软件使用软件解码器的情况下,该客户端软件中通常会集成支持多种视频编解码格式的解码库,如AVC/H.264、HEVC/H.265等。当用户播放视频时,软件通过这些解码库对视频流进行解码,将压缩的编码数据(如AVC/H.264或HEVC/H.265编码的视频)转化为可显示的图像帧。由于软件解码器完全依赖于CPU进行解码,因此解码过程通常发生在视频内容提供商提供的客户端软件内,而非依赖其他硬件设备。

在标准必要专利侵权分析中,如果由单一主体实施了全部专利技术特征,权利人通常可以主张直接侵权。因此,在视频服务提供商使用软件解码器的情形下,法律争议较少,主要问题集中在相关软件是否使用了涉案专利保护的全部技术特征。

(2)视频内容供应商的客户端软件使用硬件解码器的情形

与软件解码器不同,硬件解码器依赖硬件设备中的GPU或专用芯片进行解码。通常,解码过程主要在硬件层面进行,视频内容供应商的客户端软件仅充当控制和管理的接口,解码工作并不完全在软件内部完成。在这种情况下,较难因客户端软件覆盖了全部专利技术特征而认定该行为构成直接侵权。因此,专利权人可能会主张视频内容供应商提供客户端软件的行为属于帮助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规定了提供专门用于实施侵权行为的专用产品的,构成帮助侵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明知有关产品系专门用于实施专利的材料、设备、零部件、中间物等,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将该产品提供给他人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该提供者的行为属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的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版的《专利侵权判定指南》(“《北高指南》”)对“专用产品”进行了进一步的定义,即以对实现涉案专利所请求保护技术方案具备实质性意义且具有实质性非侵权用途为判断标准。

· 《北高指南》第119条规定,“行为人明知有关产品系专门用于实施涉案专利技术方案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零部件或设备等专用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向他人提供该专用产品,且他人实施了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行为人提供该专用产品的行为构成本指南第118条规定的帮助他人实施侵犯专利权行为,但该他人属于本指南第130条或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三)、(四)、(五)项规定之情形的,由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前款所称‘专用’产品,应当以原料、产品等是否对实现涉案专利所请求保护技术方案具备实质性意义且具有‘实质性非侵权用途’为判断标准,即,若相应的原料、产品等为实现涉案专利技术方案所不可或缺且除用于涉案专利所保护技术方案而无其他‘实质性非侵权用途’,一般应当认定该原料或产品等为‘专用’。有关产品是否属于‘专用’,应由权利人举证证明。”

在司法实践中,“专用产品”的认定存在较大争议。专利权人倾向于缩小“专用产品”的范围,以排除非实质性侵权用途,从而使被诉侵权产品构成“专用产品”;而被诉侵权人则希望扩大范围,避免构成“专用产品”。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如何认定计算机软硬件相关的专利技术中的“专用产品”,可参考的权威司法判例极少,这可能会成为未来视频编解码标准必要专利侵权认定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

除“专用产品”外,专利权人还可能依据其他理论主张视频内容供应商构成帮助侵权,例如,主张视频内容供应商提供客户端软件的行为属于为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提供便利条件,使得终端用户能够启用解码器功能,从而触发专利权人所持有的标准必要专利技术方案的自动执行。然而,关于“提供便利条件型”帮助侵权的法律适用,并未在正式发布的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该主张是否能够在实践中被法院接受,尚需进一步观察。

(三)视频编解码领域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主体的市场支配地位

在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过程中,每一项标准必要专利通常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在视频编解码领域,尽管采用不同技术路径的各项技术标准之间在理论层面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替代关系,但从市场角度来看,视频内容提供商以及硬件、软件供应商为了确保产品能够兼容各种格式的视频内容,满足消费者对产品全面兼容性的期待和需求,通常必须同时实施所有主流的技术标准。这导致各主流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之间并不具有实质的替代性。例如:

· 采用Android操作系统的硬件设备必须支持AVC/H.264、HEVC/H.265、VP9等主流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19]

· Apple的旗舰硬件设备均支持AVC/H.264、HEVC/H.265、AV1等主流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20]

· YouTube平台的视频内容支持用户上传采用AVC/H.264、HEVC/H.265、VP9、AV1等多种不同视频编解码技术制作的视频文件格式[21]

· BiliBili平台的视频内容支持用户选择AVC/H.264、HEVC/H.265、AV1等主流视频编解码技术进行播放[22]

基于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特性及其所产生的锁定效应,专利权人或专利池等有权进行许可的主体通常具备控制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的能力。实施人对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具有高度依赖性,出于产品可售性和市场竞争性的要求难以轻易转换所应用的主流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因此,专利权人或专利池等许可主体在视频编解码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中往往具有显著的市场支配地位,从而使其许可活动也受到《反垄断法》的规范和调整。

(四)视频编解码领域标准必要专利重叠所产生的反垄断关注

专利权人或专利池等许可主体在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过程中,基于其市场支配地位,可能存在两类行为会受到《反垄断法》的关注:一是许可谈判行为本身,二是许可条件的具体内容。

在视频编解码、音频编解码、无线通信等技术领域,许可主体的潜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在许多方面具有共性。例如,在许可谈判行为方面,许可主体可能拒绝向特定实施人授予许可,拒绝在许可谈判中提供必要信息,或滥用专利侵权救济措施。在许可条件内容方面,许可主体可能提出不合理过高的许可费报价,强制搭售实施人无需使用的专利,或对交易条件实质相同的被许可人施加差别待遇的许可条件等。

然而,不同技术领域中的滥用行为在具体形式和细节上可能有所差异。在视频编解码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生态中,存在一些区别于其他技术标准领域的特点及潜在的竞争合规风险。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同一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下可能出现多个专利池并存的情况(例如,Access Advance和Via LA都成立了HEVC/H.265和VVC/H.266专利池),各专利池之间存在交叉重叠,由此会导致由专利重叠而产生的重复收取许可费问题

1、关于重复收费问题的反垄断法律规定

在中国反垄断相关法律框架下,虽然因专利池之间专利重叠导致的重复收费未被直接列为违反反垄断法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但它仍然是判断许可主体是否存在不公平高价许可的重要因素之一。

·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第9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在行使知识产权的过程中,以不公平的高价许可知识产权或者销售包含知识产权的产品,排除、限制竞争。认定前款行为可以考虑以下因素:…(二)该项知识产权的许可费计算方法和许可条件;…”

专利池之间是否存在专利重叠、重叠的数量与程度,以及是否设有合理的重复收费退减或折扣机制,都是决定许可费计算方法和许可条件的重要因素,并直接影响许可费定价的高低。根据《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第9条,这些因素显然会被纳入对许可费是否构成不公平高价的评估标准。

· 《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第13条规定,“…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等经营者可能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许可标准必要专利或者销售包含标准必要专利的产品,排除、限制竞争,具体分析时可以考虑以下因素:…(四)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等经营者是否根据标准必要专利数量、质量和价值发生的变化合理调整许可费;(五)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等经营者是否通过非专利实施实体等进行重复收费。”

依据《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第13条,如果实施人无需获得专利池内的重叠部分专利许可,那么许可主体是否会基于实施人实际需要获得许可的专利数量、质量和价值对许可费作出调整,也将成为判断其是否存在不公平高价的重要考量。并且,上述第(五)款显示,“重复收费”问题已经引起了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关注。

基于此,如果实施人因专利重叠而支付了大量重复费用,且未能诉诸合理的退减费或折扣机制,或相关许可主体提出的许可条件未能考虑实施人的重复付费问题,则许可主体的相关许可行为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以不公平高价进行许可,从而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2、关于重复收费认定分析的司法实践

目前,中国尚无公开的司法或执法案例涉及专利池的重复收费问题,但该问题已经在境外视频编解码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活动中引起了广泛关注,尤其是在Access Advance专利池HEVC/H.265相关许可纠纷中,重复收费问题屡次成为争议的焦点。

Vestel与Access Advance及其专利池成员的许可纠纷

2018年,土耳其消费电子制造商Vestel首先获得了MPEG LA的HEVC/H.265专利池许可,并自2017年起主动寻求Access Advance的许可。然而,双方始终未能就许可条件达成一致。从2020年起,Vestel与Access Advance及其专利池成员之间的许可纠纷引发了一系列诉讼,其中“重复收费”问题成为争议的核心焦点之一。

Vestel主张,Access Advance拟授予的专利许可组合中包含大量其已从MPEG LA处获得许可的专利,这导致其需支付大量重复费用。此外,Access Advance要求Vestel在全额支付许可费后,才可以协商重复费用的退还,但相关退费政策缺乏清晰透明的规则和保障。

2021年12月,在Vestel与Access Advance专利池成员GEVC的一起专利侵权诉讼中,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驳回了GEVC提出的禁令申请,理由之一包括Access Advance的重复许可费退减政策不符合FRAND原则。法院进一步指出,当针对特定实施人的许可组合中包含显著数量的专利重叠时,许可方应当提供清晰合理的退费机制。然而,Access Advance及其专利池成员(包括GEVC)未能主动将重复许可费的退减条款纳入Vestel的许可条件,也未明确退费计算方式及大致金额。法院认为,Access Advance将支付大量重复费用的风险完全转嫁给Vestel,这不仅违反了许可方应遵守的FRAND义务,也不符合欧盟竞争法中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相关规定[23]

杜塞尔多夫法院作出判决后,Access Advance于2022年1月迅速调整并发布了新的重复许可费退减政策[24]。尽管新政策发布后仍受到部分媒体的批评[25],但在司法层面尚未被公开认定为不符合FRAND原则。随后,Vestel与Access Advance于2024年3月宣布就HEVC/H.265专利池许可达成合作,双方许可纠纷相继落下帷幕[26]

惠普与Access Advance及其专利池成员的许可纠纷

2024年7月,惠普因与Access Advance及其专利池成员之间的HEVC/H.265许可纠纷,向美国法院起诉要求后者以FRAND条件授予其相关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惠普在起诉状中表示,其已通过其他HEVC/H.265专利池许可或双边许可安排获得了Access Advance专利池中超过70%的专利许可,但Access Advance始终拒绝根据实际许可比例适当调整许可费,严重违反了FRAND原则[27]

随后,惠普与Access Advance于2024年11月宣布就HEVC/H.265专利池许可达成合作[28],法院尚未对相关争议作出裁判。

由此可见,在全球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商业和司法实践中,重复收费通常被视为严重违反FRAND原则的问题,甚至可能构成违反反垄断法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且事实上,类似惠普的情况,不仅仅是专利池之间的专利重叠会导致重复收费问题,如果实施人已通过双边许可安排从部分专利池成员处获得了相应专利许可,此时专利池的许可条件同样存在因重复收费而导致不公平高价进行许可的风险。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视频编解码领域,而是在更广泛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环境中都有可能出现,因此专利池管理者、专利权人以及实施人等各利益相关方在许可谈判和合作中均应予以特别关注。

四、结语:在日益复杂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生态中不断完善许可机制,推动行业发展


视频编解码技术的持续演进推动了视频媒体行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产生了日益复杂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生态。技术标准的迭代与许可格局的变化,伴随着专利池的多元化和许可模式的差异化,进一步凸显了这一领域商业与法律环境的复杂性。不同技术应用场景下的侵权争议,专利权人与实施人之间的许可条件博弈,FRAND原则的解读与执行,以及专利许可主体可能存在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等问题,都表明当前许可体系与机制仍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随着5G、人工智能和超高清视频等前沿技术的深入应用,视频编解码技术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其许可体系所面临的商业与法律挑战也将愈加多样化。在这一背景下,专利池管理者、专利权人以及实施人需要在动态市场环境中探索更加高效且符合FRAND原则的合作模式。优化专利池管理机制、明确许可规则、提升透明度与公正性,将成为推动许可生态健康发展的重要方向。

展望未来,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各方主体需要充分结合技术和商业环境发展变化的新特点,积极探索更具前瞻性的FRAND许可模式,以在保护创新成果和促进技术普及之间实现平衡。这不仅有助于技术许可双方的良性互动,也将推动行业整体的可持续发展,便利消费者享受更多更好的创新体验。

向上滑动阅览注释

[1] 《合众为一:专利池的进化和困境》,https://www.iam-media.com/regionindustry-guide/iam-chinese/6/article/hezhongweiyi-zhuanlichidejinhuahekunjing

[2] MPEG LA announces final AVC/H.264 license terms,https://www.tvtechnology.com/news/mpeg-la-announces-final-avch264-license-terms

[3] MPEG LA Offers HEVC Patent Portfolio Licensehttps://www.via-la.com/mpeg-la-offers-hevc-patent-portfolio-license/

[4] HEVC Advance Launches to Rally Critical Mass of Stakeholders to Deliver Next Generation Video Experiences,https://accessadvance.com/2015/03/26/hevc-advance-launches-to-rally-critical-mass-of-stakeholders-to-deliver-next-generation-video-experiences/

[5] End of Velos joint licensing programme leaves two pools for HEVC standard,https://www.iam-media.com/article/end-of-velos-joint-licensing-programme-leaves-two-pool-licensing-options-hevc-standard

[6] Via Licensing and MPEG LA Unite to Form Via Licensing Alliance, the Largest Patent Pool Administrator in the Consumer Electronics Industry,https://www.via-la.com/via-licensing-and-mpeg-la/

[7] HEVC Worldwide Essential Patents Landscape,https://accessadvance.com/hevc-worldwide-patent-landscape/

[8] Access Advance Launches VVC/H.266 Video Patent Pool,https://accessadvance.com/2021/07/01/access-advance-launches-vvc-h-266-video-patent-pool/

[9] Via LA Announces Extension of HEVC Patent Pool to Include VVC and Welcomes TCL Into Newly Formed Program,https://www.via-la.com/hevc-vvc-tcl-2024/ 

[10] VVC Worldwide Essential Patents Landscapehttps://accessadvance.com/vvc-worldwide-patent-landscape/

[11] 《对话Debargha Mukherjee:AV1历史和三个你可能不知道的工具》,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0060025

[12] Video coding platform - Sisvel’s one-stop-shop for VP9,https://www.sisvel.com/licensing-programmes/audio-and-video-coding-decoding/video-coding-platform/ 

Video coding platform - Sisvel’s one-stop-shop for AV1,https://www.sisvel.com/licensing-programmes/audio-and-video-coding-decoding/video-coding-platform-av1/ 

[13] Via LA - AVC/H.264 License Feeshttps://www.via-la.com/licensing-2/avc-h-264/avc-h-264-license-fees/

[14] Avanci Video Launched as Licensing Platform for Internet Streaming Services,https://www.avanci.com/2023/10/18/avanci-video-launched-as-licensing-platform-for-internet-streaming-services/ 

[15] HEVC Advance Licensors bring HEVC Patent Infringement Suits against Vestel and Xiaomi in Dusseldorf Regional Court,https://en.prnasia.com/releases/apac/hevc-advance-licensors-bring-hevc-patent-infringement-suits-against-vestel-and-xiaomi-in-dusseldorf-regional-court-288339.shtml
[16] 深圳敦骏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吉祥腾达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147号民事判决书

[17] Broadcom sues Netflix over streaming patents,https://www.lightreading.com/cable-technology/broadcom-sues-netflix-over-streaming-patents 

[18] Nokia lands first blow against Amazon at Munich Regional Court,https://www.juve-patent.com/cases/nokia-lands-first-blow-against-amazon-munich-regional-court/ 

[19] 《Android 14兼容性定义》,https://source.android.google.cn/docs/compatibility/14/android-14-cdd?hl=zh-cn

[20] 《iPhone 16和iPhone 16 Plus – 技术规格》,https://www.apple.com.cn/iphone-16/specs/;《MacBook Pro – 技术规格》,https://www.apple.com.cn/macbook-pro/specs/;《MacBook Air 13英寸和15英寸 – 技术规格》,https://www.apple.com.cn/macbook-air/specs/;《iPad Pro – 技术规格》,https://www.apple.com.cn/ipad-pro/specs/;《iPad Air – 技术规格》,https://www.apple.com.cn/ipad-air/specs/

[21] Supported YouTube file formats,https://support.google.com/youtube/troubleshooter/2888402?hl=en-GB&ref_topic=9257782&sjid=18123358054308965926-AP 

[22] 《B站现已支持AV1解码,开放8K视频投稿》,https://cinehello.com/stream/immerse/143419

[23] Landgericht Düsseldorf, 4c O 42/20,https://www.justiz.nrw.de/nrwe/lgs/duesseldorf/lg_duesseldorf/j2021/4c_O_42_20_Urteil_20211221.html

[24] HEVC Advance Patent Pool: Duplicate Royalty Policy,https://accessadvance.com/duplicate-royalty-policy/

[25] Access Advance’s duplicitous royalty policy pretends to be FRAND but fails to withstand scrutiny: patent pools must not borrow from Ponzi schemes,http://www.fosspatents.com/2022/03/access-advances-duplicitous-royalty.html

[26] Vestel Joins HEVC Advance Patent Pool,https://accessadvance.com/2024/03/07/vestel-joins-hevc-advance-patent-pool/

[27] HP Inc. v. Access Advance LLC, et al,https://www.rpxcorp.com/wp-content/uploads/sites/3/2024/09/HP-Inc.-v.-Access-Advance-LLC-et-al-1_24-cv-12186-No.-1-2-D.Mass_.-Aug.-23-2024.pdf

[28] HP Joins the HEVC Advance Patent Pool,https://accessadvance.com/2024/11/19/hp-joins-hevc-advance-patent-pool/



(本文为受权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作者供职单位或者知产力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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