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全国医保交流群,
交流群添加微信号:17866617251进入
三明康泰医院串换诊疗项目案
2023年8月,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对三明康泰医院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发现该院将“中药熏洗治疗”串换为“中药熏药治疗”收费,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行为,违规金额35730元。依据《三明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违规行为涉及的费用35730元,并要求该院进行整改。
尤溪国德启明医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案
2023年8月,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对尤溪国德启明医院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发现该院在部分患者的住院全程均收取“二级护理”费用,未按临床诊疗及护理规范适时调整护理等级,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行为,违规金额1815元。依据《三明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违规行为涉及的费用1815元,并要求该院进行整改。
永安国德医院未经备案购买第三方检查检验服务案
2023年8月,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对永安国德医院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发现该院在未向当地医保部门备案的情况下,擅自向第三方购买医学检验服务,违规金额48072.3元。依据《三明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违规行为涉及的费用48072.3元,并要求该院进行整改。
永安市燕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8月,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对永安市燕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发现该中心开展疫苗接种服务时,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后又再收取“普通门诊诊查费”,违规金额375元。依据《2022年总医院(医共体)健康管护协议》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违规行为涉及的费用375元,并要求该中心进行整改。
永安市燕东街道林业新村东盛社区卫生服务站
将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纳入医保结算
2023年8月,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对永安市燕东街道林业新村东盛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发现该服务站违反规定将“红外线治疗”“腰椎间盘突出推拿治疗(腰部疾病)”“肩周炎推拿治疗(肩周疾病)”等10个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治疗项目费用纳入医保结算,违规金额14899元。依据《三明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违规行为涉及的费用14899元,并要求该服务站进行整改。
大田东南医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案
2023年7月,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对大田东南医院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发现该院将“人免疫缺陷病毒检测”“丙型肝炎抗体测定”“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等作为常规检测项目,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行为,违规金额79811元。依据《三明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违规行为涉及的费用79811元,并要求该院进行整改。
三明曙光医院串换诊疗项目案
2022年7月,三明市医疗保障局检查组对三明曙光医院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院将耗材“胶片”串换成检查项目“X线摄影”进行收费,违规多收21408元。依据《三明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涉及违规的费用21408元,并要求该院进行整改。
沙县区妇幼保健院串换诊疗项目案
2022年7月,三明市医疗保障局检查组对沙县区妇幼保健院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院将“盆底康复治疗”串换成“运动疗法”项目进行收费,违规金额2430元。依据《三明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涉及违规的费用2430元,并要求该院进行整改。
将乐县卫计局龙池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超标准收费案
2023年2月,将乐医保部门对将乐县卫计局龙池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卫生服务站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超标准收取普通针刺、灸法、穴位贴敷、拔罐疗法、中频脉冲电治疗、隔物灸法等6个项目费用,违规金额1677元。依据《三明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涉及违规的费用1677元,并要求该卫生服务站进行整改。
大田县吴山镇卫生院超出医保基金限定支付范围结算药品案
2022年8月,三明市医疗保障局检查组对大田县吴山镇卫生院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卫生院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间,违反医保药品限制性支付政策,将成人使用的地氯雷他定干混悬剂、右旋布洛芬口服混悬液等药品(限儿童使用时支付)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违规金额18732.62元。依据《2022年总医院(医共体)健康管护协议》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涉及违规的费用18732.62元,并要求该卫生院进行整改。
宁化国德医院不合理诊疗案
2022年,宁化医保部门对宁化国德医院日常稽核时,发现该院在未进行药敏试验的情况下,使用药品“注射用盐酸头孢替安”,造成抗生素滥用,存在不合理诊疗问题,违规金额6356.16元。依据《三明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涉及违规的费用6356.16元,并要求该院进行整改。
永安市小陶中心卫生院违规收费案
2022年8月,三明市医疗保障局检查组对永安市小陶中心卫生院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院口腔科无根管长度测量仪、X线牙片机等设备,根管治疗过程中也未通过插诊断丝确定根管长度,未开展“根管长度测量”不合理收取“根管长度测量”费用,违规金额1808元。依据《2022年总医院(医共体)健康管护协议》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涉及违规的费用1808元,并要求该卫生院进行整改。
尤溪县西城镇卫生院违规收费案
2022年8月,三明市医疗保障局检查组对尤溪县西城镇卫生院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卫生院部分处方诊断中无中医证型,体格检查如舌质、舌苔、脉等均空白,收取了“中医辨证论治”费用,违规金额2460元。依据《2022年总医院(医共体)健康管护协议》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涉及违规的费用2460元,并要求该卫生院进行整改。
清流县温郊卫生院梧地卫生所违规收费案
2022年8月,三明市医疗保障局检查组对清流县温郊卫生院梧地卫生所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卫生所只销售藿香正气水、50%葡萄糖等药品,未开展其他诊疗,收取了一般诊疗费,违规金额580元。依据《2022年总医院(医共体)健康管护协议》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涉及违规的费用580元,并要求该卫生所所属的清流县温郊卫生院进行整改。
泰宁县开善乡池潭村卫生所分解项目收费案
2022年7月,三明市医疗保障局检查组对泰宁县开善乡池潭村卫生所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卫生所在收取“一般诊疗费”费用时,分解收取了该项目中包含的“肌肉注射”费用,违规金额31.5元。依据《2022年总医院(医共体)健康管护协议》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涉及违规的费用31.5元,并要求该卫生所所属的泰宁县开善乡卫生院进行整改。
宁化县福宁医院违规收费案
2021年,宁化医保部门在对宁化县福宁医院全覆盖检查时,发现该院开展B超检查时未打印彩色照片,但收取了彩色打印照片费,涉及金额22150元。依据《定点机构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违规的费用22150元,并责令宁化县福宁医院进行整改。
Part.2
尤溪沈新医院降低入院标准收治患者案
2022年10月,尤溪医保部门对尤溪沈新医院检查中,发现该院存在降低入院标准收治患者,将仅有肺部慢性炎性病变,其他检查、检验项目大致正常,门诊即可治疗的患者收住院治疗。患者住院7天,总费用2187.78元,其中药费只有18.48元,其余均为化验、CT、B超等检查、检验费用。依据《定点机构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违规的费用2187.78元,并责令尤溪沈新医院进行整改。
Part.3
将乐县南口中心卫生院不合理收费案
2022年7月,将乐医保局组织管理部稽核人员在对将乐县南口中心卫生院进行全覆盖检查时,发现该院只通过血清总胆红素测定与血清直接胆红素测定结果进行计算,未使用间接胆红素检测试剂进行检测,收取间接胆红素测定费用,涉及金额1859元。依据《2022年总医院(医共体)健康管护协议》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违规的费用2344元,并责令将乐县南口中心卫生院进行整改。
Part.4
永安市燕城医院不合理收费案
2022年8月,市医保部门对永安市燕城医院检查时,发现该院对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疗程中的患者收取普通门诊诊查费,涉及金额20655元。依据《定点机构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违规的费用20655元,并责令永安市燕城医院进行整改。
三元区桃源社区卫生服务站违反医保支付规定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1月,市医保部门对三元区桃源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检查时,发现该服务站将村卫生所、服务站等未定等级医疗机构不予支付的红外线治疗、推拿治疗、手指点穴、中药熏药治疗、中医定向透药疗法等诊疗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涉及金额49617元。依据《定点机构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违规的费用49617元,并责令三元区桃源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整改。
Part.2
宁化县安远镇德康药店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案
2022年,宁化医保部门在对宁化县安远镇德康药店全覆盖检查时,发现该药店存在药师不在岗、监控设备损坏、非药品未按规定摆放等违规问题,医保部门要求该店进行整改,但该药店整改时限后仍未按要求落实整改。依据《定点机构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医保部门中止该药店医保协议1个月。
Part.3
明溪县枫溪卫生院无证人员违规开展诊疗案
2022年8月,市医保部门对明溪县枫溪卫生院检查时,发现该卫生院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规培生黄某于2022年1月31日、2022年2月13日违规开展诊疗并上传门诊、住院处方,收取诊查费、药品费等共计26人次,涉及违规金额272.28元。依据《2022年医共体健康管护协议》有关规定,医保部门追回违规的费用272.28元,并责令明溪县枫溪卫生院进行整改。
Part.4
林某隐瞒交通事故事实骗取医保基金案
2021年10月,林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路上被二轮摩托车撞倒,导致左股骨大粗隆骨折,肇事方逃逸。为减少损失,林某向医务人员谎称是自己摔倒受伤,并承诺无第三方责任,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报销了7671.83元。医保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发后,林某主动将违法所得退回医保基金账户。2022年8月,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推荐阅读
自查自纠!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问题清单(2024版)公布
资料-2024年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负面清单汇总,自查自纠-附下载
医保支付避规总结:医保药品耗材项目规则(2024版)
含有药品、项目、耗材6000+条,需要的加我微信或者扫码进入知识星球获取。
注意:需要付费
声明:
以上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具体以相关政策文件内容要求为准。
图文内容仅供参考,不做其他商用
如有侵权,请联系17866617251删除!
欢迎关注我们,免费咨询医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