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必看!《油类记录簿》填写不用愁!

政务   2024-10-10 17:08   广东  

  船员A

海事海事,我想问问什么时候出《油类记录簿》的填写指南?

   船员B

是呀,我是××油船,最近刚好遇到这项检查,我也想要这份指南!

来啦来啦!《内河船舶法定文书规范填写之油类记录簿》上线啦!


《油类记录簿》是船上重要的、享有法律效力的船舶防污文书之一,也是海事执法人员进行防污检查的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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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MARPOL73/78》公约附则I

第17条规定要求,凡150总吨及以上油轮和400总吨以上非油轮,均应备有《油类记录簿》第一部分(机器处所的作业)。

第36条规定要求150总吨及以上油轮还应备有《油类记录簿》第二部分,适用于油船的货油和压载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于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暂扣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四)未如实填写或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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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记载说明

《油类记录簿》第一部分中C项和H项的记录是内河船舶最为常见的,对此以下着重讲解C项和H项的规范记录。


(C)残油(油泥)的收集和处理

11.残油的收集

每一航次结束时留存在船上的残油(油泥)数量,但不宜过于频繁。一周不超过一次,当船舶为短途航行时,残油量应每周记录一次。

①分离出的油泥(净化燃油和润滑油所产生的油泥)和其他残油(适用的话)

——油舱的编号

——油舱的容量(立方米)

——留存的残油总量(立方米)

②其他残油(如机器处所排放,泄露,耗油等所产生的残油),如除①以外的油舱布置适用的话

——油舱的编号

——油舱的容量(立方米)

——留存的残油总量(立方米)

12.残油的处理方法

说明处理的残油数量(注明从油舱中排出和留在油舱中的数量)

①排入接收设备(注明港口)

②驳入另一(其他)油舱(注明油舱的编号和油舱的总容量)

③焚烧(注明作业的全部时间)

④其他方法(具体说明)


(H)加装燃油或散装润滑油

27.装油

①装油的地点

②装油的时间

③燃油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油舱的编号(说明加油的数量和油舱的总存量)

④润滑油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油舱的编号(说明加油的数量和油舱的总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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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记载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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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记载说明

《油类记录簿》第二部分中A项、C项和J项的记录是内河船舶最为常见的,对此以下着重讲解A项、C项和J项的规范记录。


(A)货油的装载

1.装油的地点

2.货油的种类和油舱编号

3.装油的总量(注明装油量 (15℃、单位是m³)和油舱的总存量(单位是m³))


(C)货油的卸载

6.卸载的地点

7.已卸油舱的编号

8.油舱是否卸空?(如果没有卸空,注明舱内剩余的油量(单位是m³))


(J)残油和未经其它处理的油水混合物的收集,转移和处理

55.油舱的编号

56.每一油舱处理的数量(注明存留的数量,以立方米计)

57.处理方法:

①排入接收设备(注明港口和数量)

②与货油混合(注明数量)

③驳入(一个)其他油舱(注明油舱编号,驳入的数量和油舱内总量)

      ④其它方式(予以说明,注明处理的数量,以立方米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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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记载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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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案例

2024年4月3日0900时,海事执法人员在风车岛北门水域现场检查发现,某船《油类记录簿》最近两次油渣柜收集记录分别为2024年3月26日、7月12日,其他时间未记录油渣的收集情况,是由轮机长负责记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项第(四)项,决定依法对轮机长进行行政处罚。

船员朋友们请持续关注我们,后续会教您填写更多内河船舶法定文书!




本文转载自:广东海事

汕头海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事局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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