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潮大风
重点关注
预警信息
· 中央气象台发布寒潮黄色预警
· 中央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
对船舶安全航行的影响
船舶安全注意事项
中央气象台11月25日10时继续发布寒潮黄色预警:
受强冷空气影响,预计,11月25日14时至11月28日08时,我国中东部大部地区气温将先后下降6~10℃,其中,华北北部、内蒙古中部及东北地区等地部分地区降温12~14℃,局地16℃以上。28日前后,最低气温0℃线将南压至苏皖北部至河南南部一带,其中,大别山、黄山等高海拔山区最低气温也将低于0℃。
预计,11月25日14时至11月27日14时,内蒙古中东部、华北、东北地区中南部、黄淮、江淮、江汉东部、江南北部等地将先后降温6~10℃,其中,内蒙古中部、华北北部、东北地区中南部等地部分地区降温可达12℃以上。
中央气象台11月25日06时继续发布大风蓝色预警:
预计,11月25日08时至26日08时,内蒙古大部、西藏北部、宁夏北部、陕西北部、山西中北部、河北西北部、辽宁大部等地部分地区有5~6级、阵风7~8级的大风;渤海、渤海海峡、黄海大部海域、东海大部海域、台湾海峡、南海北部海域、北部湾将有7~8级、阵风9级的大风,其中黄海东部部分海域风力可达9级、阵风10级。
11月26日08时至27日08时,内蒙古、宁夏、陕西北部、山西中北部、河北北部、黑龙江东部等地部分地区有5~6级、阵风7~8级的大风;渤海、渤海海峡、黄海大部海域、东海大部海域、台湾海峡、台湾以东洋面、巴士海峡、南海北部和中部海域、北部湾将有7~8级、阵风9级的大风,其中黄海中部部分海域风力可达9级、阵风10级。
航行前准备工作
★ 提前部署,积极准备。
及时查阅天气预报,做好气象分析,在大风浪到来之前提前部署防抗寒潮大风工作,提前固定甲板索具,调整好船舶压载,关闭水密门窗、锚链舱等。空载大型船舶、客船、渔船等抗风能力较差的船舶尤其要预先做好寒潮大风防抗准备。
★ 集装箱船做好货物积载、系固和绑扎。
① 注意轻重搭配,特别是箱体货或托盘货,避免出现上重下轻现象,影响船舶稳性。
② 注意避免浪损,通风口、导门、水密门、舱盖做好水密措施,甲板货要防止浪击下海,特别是要防止集装箱跌落下水。
③注意防止货物移动,严格按《系固手册》进行加固、衬垫、绑扎,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重大件货物稳固,件杂货要装紧、装密不留空隙,防止遇到大风浪时发生货移影响船舶稳性而发生意外。
航行中
1.航行中要坚持测量压载水、污水井水位,以便及时发现货舱的异常渗漏情况。大风浪中航行,若发生货舱和压载舱锈蚀破裂进水和舱盖道门不水密进水情况,一般很难察觉,尤其是在夜间航行时更难察觉,发现险情时往往难以及时施救。
2.加强瞭望,谨慎驾驶,勤测船位,避免船舶发生偏航、搁浅、触礁事故,避让时应充分考虑船舶在大风浪中操纵困难因素,及早采取避让措施,并应尽量避免在大风浪中调头。
3.调整航速、航向,避免谐摇。大风浪中航行,当船舶横摇周期与波浪周期接近相等时会产生谐摇现象。航行中,应适当调整航向、航速,以避免谐摇。
4.航行中船头受浪,当纵摇周期等于波浪周期时,强烈的纵摇会使甲板大量上浪并造成拍底现象,应采取滞航以减少激烈的纵摇。
5.注意保持机舱和舵机间温度;泵间、应急发电机间、应急消防泵间、救生艇等隔离舱室要注意防冻;燃油舱注意保温,注意燃油管系的伴热管状态;特别要注意主副机的燃油管系,防止燃油凝结导致主副机无法启动;各液压站冷却水、锚链水要注意用后及时放残。
锚泊时
1.抛锚时要根据本船特性选择安全水域抛锚,尽量避免在其他船的下风抛锚,并与其他船保持安全距离。
2.选择合适的抛锚方式和适当的出链长度,大风浪天气可以选择增加锚链长度或者抛双锚,增大船舶压载水,备车待航等措施。
3.加强锚泊值班,24小时保持高频值守,密切关注本船和周边船舶动态,一旦走锚及时采取措施,发现他船走锚第一时间通知对方或者向VTS报告。
靠离泊
牢记“12395”
——全国统一水上遇险求救电话
遇到危险不要惊慌,
沉着应对并及时拨打12395遇险求救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