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广澳海事处召开“商渔共治”三年攻坚行动会议 推进商渔船联管机制

政务   2024-10-17 17:32   广东  


为贯彻落实汕头市“商渔共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各项工作,总结评估广澳港区渔船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10月15日,汕头广澳海事处组织召开“商渔共治”三年攻坚行动暨商渔船联管机制推进会,汕头海事局、濠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广澳街道办事处、汕头海警局濠江工作站、汕头市公安局港航分局广澳港区派出所、广澳社区等单位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广澳海事处黄海飚副处长回顾了自2022年成立商渔船联管机制以来的工作情况,介绍了取得的成效以及现阶段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传达了汕头市“商渔共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广澳海事处执法人员通报了渔船违法典型案例和2024年广澳海事处涉渔事件“双共”相关情况。

会议对汕头广澳港区渔船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行了总结评估,并对推广“联管中心”工作模式深入交流,进一步达成了共识。

汕头海事局指挥中心陈晓彬常务副主任充分肯定了各方在业务互补、安全共治方面的工作成效,为各方对保障汕头市水上交通安全所做的努力点赞,并对此次会议提出四点指导意见:一是要紧绷安全弦,充分认识建立商渔船联管机制的必要性。二是要在防风险上着力,加强信息分享互通,强化强对流、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预警预报,保障安全生产。三是要做好防范商渔碰撞安全监管工作。四是要积极发挥联管机制的作用,各方要履职尽责,加强联合执法,形成严管严控的良好水上交通氛围。 

自交通运输部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广澳海事处迅速响应上级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双共”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强化涉海部门联动,凝聚共享共治合力,全面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海上交通安全事故,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2024年,广澳海事处共发出通报事件82宗,其中涉渔事件43宗(自用船非法载客2宗、冒用商船AIS设备2宗、非法排放油污1宗、不守听VHF16频道3宗、违法锚泊和占道捕捞35宗),分别通报漳州、阳江、潮州、饶平、南澳、濠江等地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和地方政府, “商渔共治”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下一步,广澳海事处将积极探索推动商渔船联管机制,实现商渔船信息共享、动态共管、违法共查、救援共助、安全共促工作局面,全面推进“商渔共治”三年攻坚专项工作。


供稿 | 广澳处
编辑 | 刘富达
审核 | 苏宁、刘美妍

汕头海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事局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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