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配”了吗?
???
我的意思是,你都按照船舶检验证书记载的内容正确配备了吗?
(支支吾吾)......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汕头海事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了一艘“不配”出航的船!
2024年7月17日,汕头广澳海事处执法人员对“HKJ*”船开展船旗国监督检查时,共发现船舶缺陷7项、其中滞留缺陷3项,滞留缺陷中2项缺陷涉及船检,具体缺陷情况如下:
一、船舶载重线实际勘划情况与船舶检验证书不一致。
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该船的载重线存在未勘划甲板线且表示热带载重线的线段上边缘通过载重线标志的圆环中心的问题,不符合技术规则中“表示夏季载重线的线段上边缘通过载重线标志的圆环中心”的要求,经对比船舶检验证书中有关载重线的内容,船舶勘划情况与证书不一致。
二、船舶检验证书内发电机记载情况与发电机实际设置不一致(实际未配备主机轴带发电机)。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轮船检验证书中记载该轮配备发电机3部,其中1部为主机轴带发电机,但在检查中未发现该船配备的主机轴带发电机,船舶发电机的实际设置情况和船检证书的记载不符。
在海事日常监管中,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存在此类缺陷的原因,大多是船厂、船方等相关单位的共同疏忽。
供稿 | 广澳处、船舶处
编辑 | 林敏
审核 | 苏宁、翁创伟、刘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