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降碳减污破危”三大工程 有力守护“平安绿色”广澳港区

政务   2024-10-30 16:21   广东  


今年以来,汕头广澳海事处着力推进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和新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实施“降碳减污破危”三大工程,切实增强海事服务港航“平安绿色”发展能力,有力守护“平安绿色”广澳港区。



实施“降碳”工程

持续推进港航绿色低碳转型

推动到港集装箱船舶使用岸电电量1-9月同比大幅增长1356%,累计使用70.13万度,减少使用燃油约140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约450吨。

组织召开岸电使用推进会,参与编写汕头局《船舶受电设施安装与岸电使用监督检查工作指引》,建立本处《岸电使用服务监管机制》,累计检查船舶50艘次,通报国内航行船舶未按规定安装受电设施3艘,通报港口未按规定向船舶提供岸电行为1次,推动港口主管部门发通知督促港口优化岸电设施提升岸电使用比率。推动港航单位完成船舶受电设施改造40艘,广澳二期低压岸电设施改造项目落地。


实施“减污”工程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注重对新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宣贯和实施,修改完善本处《防治船舶污染现场示范检查系列指引》等,助力提升精准执法能力。累计宣贯4场,查处船舶在长江干线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使用超标燃油,船舶未按照规定签订污染清除作业协议,外轮非法向海洋排放生活污水等涉污违法行为18件,罚金30余万元。加强对船舶污染物第三方接收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和技术指导服务。督促港口企业及时更新维护设备库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实施“破危”工程

守牢船载危险货物安全底线

保持对船载危险货物谎报瞒报等违法行为高压严管态势,实现“四个首次”,首次开展危货锂电池出港服务监管,首次查处谎报瞒报危货种子油饼、未妥善包装铅酸蓄电池以及未申报“熏蒸的货物运输组件”等三类新型危险货物违法行为,纠正铅封号、申报名称不一致等缺陷38项,实施行政处罚24.8万元,实现隐患动态清零

推动港口企业开展广澳港区危险货物过境安全风险及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安全保障方案,增配警戒船等防护设备设施,推动广澳港区二期取得第2、3、4、5、6.1、8、9类的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资质,以及第8、9类固态危险货物集装箱混堆资质。

保障100艘次船舶载运274箱“新三样”货物安全、便捷、高效运输。严把LPG船舶进口审批关、危险货物申报关、船岸作业检查关,保障暹罗燃气码头11艘次LPG船舶29万吨货物全部安全装卸。

供稿 | 广澳处

编辑 | 林敏

审核 | 苏宁、刘美妍


汕头海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事局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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