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次“两员”考核的通知

政务   2024-10-31 15:20   广东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统一安排,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24年度第二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以下简称“两员”)从业资格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符合《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
  本次“两员”考核日期安排如下:
  2024年11月28日至29日。
  具体科目时间安排为:
  11月28日09:30-11:00,包装;
  11月28日14:00-15:30,集装箱装箱;
  11月29日09:30-11:00,散装液体;
  11月29日14:00-15:30,散装固体。
三、考核地点
汕头海事局4楼船考中心
四、考核具体事项
 本次“两员”从业资格考核采用上机考核方式进行,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组织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
(一)“两员”考生参加本次考核的报名、资格审核、准考证核发、成绩查询、考核合格证明及资格证书核发等工作依托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及相关考试系统开展,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考核相关环节时间要求详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1200时至2024年11月8日2400时。报名时间截止,网站自动关闭报名通道。报名人数达可用机位容量也将自动关闭报名通道。
(三)考生报名时,应当标注参加考核的科目。申报人员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可多选);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9日。
考生在考核平台自助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要求见附件1。报名参加考核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缺一不可)并按照《准考证》中标明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参加考核。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可自愿选择全国任一考场参加考核,广东海事局考场可用机位容量有限,如报名时所选考场名额已满,可就近自愿选择其他考场。
(二)考生不得在已核发《准考证》后无故不参加考核,不得恶意占用考核资源。
(三)考生可登录考核平台查看考核成绩。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两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四)本次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广东海事局不组织也不通过其他单位组织收取费用的考前培训。考生请自行做好考核准备工作,两员从业资格考核内容及要求见附件3,考生请根据上述内容及要求或者有关复习指南自行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
广东局:020-89098510,020-89098514;汕头局:0754-88900119。

附件:1.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
        2.“两员”考核各节点时间安排
        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人员考核大纲(2023版)》《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大纲(2023版)》的通知

汕头海事局
2024年10月31日

 【阅读原文 查看附件】

供稿 | 危防处

排版 | 林洁

审核 | 曾彦雄、刘美妍

汕头海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事局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