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金额写错,对方拒不认账怎么办?

2024-12-10 19:31   新疆  



近日,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未理清账目,起诉金额超实际欠款金额的农资买卖合同纠纷。承办法官组织双方核对账目后,经调解被告刘大妈当庭向原告葛武(化名)履行了付款义务。




基本案情



刘大妈因种植需要,常年在葛武的农资店中赊购农资,双方默认收成后将剩余欠付的农资款结清。

2023年,刘大妈和往年一样来到葛武店中赊购农资,并在相应的欠条中签字确认所赊欠的农资款金额。

但这一年,刘大妈在种植期间发现,葛武所售农资的质量并没有往年好,未达到除虫害的效果,便联系葛武前来处理,葛武因业务繁忙未能及时到刘大妈的地中查看用药后的情况。

直至种植期结束,刘大妈所种植的农作物大量减产,刘大妈便一口咬定减产原因系葛武的农资店所配农药除害效果不达标,要求葛武赔偿,葛武不同意,刘大妈便未将剩余农资款支付给农资店。

双方因此事僵持不下,葛武多次索要农资款无果后,于2024年11月5日诉至法院,要求刘大妈支付农资2.5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法院审理



开庭前,刘大妈向承办法官表示:“他的起诉金额都是错的,账都算不清,这笔钱我可不认,而且我农作物减产,就是因为他卖给我的农药药效不好,我还没找他赔我钱呢!

承办法官遂向农资店了解案件情况,葛武陈述说确实起诉错了金额,刘大妈2023年共欠农资款3.6万元,扣除其已支付的2万元,实际应是1.6万元农资款未付。

考虑到双方多年之间均有交易往来,感情基础深厚,秉承“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承办法官遂组织刘大妈与农资店主葛武进行对账确认。

经对账后,刘大妈亦认可尚有农资款1.6万元未付。

农资店主葛武也耐心向刘大妈表示,自己确实没有及时处理刘大妈地中用药后出现的问题,他理解刘大妈农作物减产的心情,但是农作物的生长受天气、种子、化肥等多重因素的共同影响,各家情况不一,农作物减产并非农药单方面的问题。考虑双方合作多年,在确保自身不亏损的前提下自己愿意让步,刘大妈仅需支付欠款1.3万元,刘大妈也表示同意。

2024年11月26日,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刘大妈当即向农资店主葛武支付了1.3万元农资款,纠纷至此圆满化解。


(通讯员:曾魏

链接来源:阿拉尔市人民法院

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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